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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0日 · 香港繁體. 工具. 貝理雅爵士 , KG (英語: Sir Anthony Charles Lynton Blair ,中國大陸稱為 托尼·布萊爾 ,台灣稱為 東尼·布萊爾 ,1953年5月6日 — ),英國政治人物,生於 蘇格蘭 愛丁堡 ,1994年至2007年任 工黨 黨魁,1997年至2007年任 英國首相 。 在2007年6月27日辭任黨魁、首相及 下議院 的英格蘭東北部 塞奇菲爾德 選區議員,另外又獲 中東問題有關四方 委任為中東問題特使,直至2015年。 [1] 貝理雅自1994年7月21日起出任工黨黨魁,接替突逝的前黨魁 約翰·史密夫 。

  2.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老弗朗西斯·普雷斯頓·貝理雅 ( Francis Preston Blair Sr. ,1791年4月12日—1876年10月18日), 美國 新聞記者、政治家。 生平 [ 編輯] 貝理雅出生於 弗吉尼亞州 阿賓登 ,後遷至 肯塔基州 。 1811年,貝理雅從 特蘭西瓦尼亞大學 畢業後即投身新聞業,成為 阿莫斯·肯德爾 在肯塔基州 法蘭克福 的報紙的撰稿人。 1830年,作為 安德魯·傑克遜 的忠實追隨者,貝理雅擔任了傑克遜團隊位於 華盛頓特區 的機關報《環球報(Globe)》的編輯,成為傑克遜「 廚房內閣 」的一員並發揮着巨大的影響。 在華盛頓期間,貝理雅購買了一處居所,即後來的美國國賓館 貝理雅宮 。

  3.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貝理雅閣下. 英國首相. 貝理雅 自1997年至2007年出任 英國首相 一職。 他任內曾經歷3次大選包括在1997年當選上任的那次),每次在新一屆國會開幕前他都會大規模重組內閣第一次貝理雅內閣 (1997年5月—2001年6月) [ 編輯] 主條目: 第一次貝理雅內閣. 貝理雅 — 英國首相 、 首席財政大臣 兼 公務員事務部長. 彭仕國 — 英國副首相 兼 環境運輸及區域大臣. 白高敦 — 財政大臣 兼 第二財政大臣. 艾偉儀勳爵 — 大法官. 戴麗安 — 樞密院議長 兼 下議院領袖. 李察勳爵 — 掌璽大臣 兼 上議院領袖. 戴理德 — 財政部首席秘書. 大衛·G·克拉克 — 蘭加斯特公爵領地事務大臣 兼 內閣辦公室部長. 郭偉邦 — 外交大臣.

  4. 2023年4月27日 · 貝理雅 是20世紀至21世紀期間最具影響力的 英國首相 之一,擔任首相長達十年兩個月,是 英國工黨 在任最長的首相。 任內推行了不少成功的經濟政策,並成功改革工黨,但他支持 伊拉克戰爭 的決定,使他成為備受爭議的政治人物。 北愛和平協定 [ 編輯] 貝理雅領導的工黨政府上任後一改過往保守黨政府對北愛爾蘭問題的強硬立場推動和平進程。 1998年12月26日貝理雅成為第一位在 愛爾蘭議會 發表演說的 英國首相 。 同年英國政府和愛爾蘭政府簽署 貝爾法斯特協議 ,成立北愛爾蘭的自治政府。 下放權力 [ 編輯]

  5. 香港繁體. 小約翰·貝理雅 (1732年4月17日—1800年8月3日,英語: John Blair Jr. ),是一位美國政治家, 美國國父 和 法學家 。 貝理雅是美國建國初期的最專業的法官之一作為一名法官學者他遏制各種國家政治過激行為並着眼於事件背後的防範和控制。 他主張建立一個新的合眾國,並忠誠地支持維珍尼亞州在 美國制憲會議 上 詹姆斯·麥迪遜 和 佐治·華盛頓 的立場。 作為美國建國國父之一,他的最大貢獻並不限於他在制定 美國憲法 上的努力,還包括此後他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上擔任大法官,其中他藉助 美國憲法 在一系列重要決策上進行判決。 他的同輩們讚揚他擁有紳士和慈善的個人魅力,以及在司法問題上的敏銳洞察力 [1] 。 事業 [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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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第一次貝理雅內閣 (英語: First Blair ministry )是1997年5月至2001年6月期間、由 工黨 首相 貝理雅 領導的 英國政府 。 背景 [ 編輯] 1997年 ,工黨擊敗執政的保守黨,更在國會擁有179席優勢,在野十八年工黨終於上朝。 貝理雅當選時距離44歲生日還差數日,是二十世紀最後一位、亦是最年輕的首相。 工黨對上一次執政已是六十和七十年代,由 哈羅德·韋爾遜 和 占士·卡拉漢 領導的政府卻政績不佳。 貝理雅問鼎相位後,銳意一洗工黨頹氣。 當 千禧年代初經濟衰退 (英語:Early 2000s recession) 席捲已發展國家時,英國經濟依舊強勁,失業率持續下跌。

  8. 香港繁體. 1979年4月24日新西蘭教師 卡利文·貝理雅·皮奇 (英語: Clement Blair Peach ;1946年3月25日—1979年4月24日)在英格蘭 米德爾塞克斯 紹索爾 的反種族主義抗議示威期間被人打中頭部,當晚傷重不治,據信傷人者很可能是 倫敦警察廳 特別巡邏課 警員。 皮奇生於1946年,是反 極右派 活動家,事發當天他參與 反納粹聯盟 抗議示威,反對 國民陣綫 在 市政廳 舉辦選舉大會。 倫敦警察廳投訴調查科主任約翰·卡斯認為打死皮奇的應該是特別巡邏課警員,其他人對事件保持沉默阻礙調查。 報告未向公眾發佈,但負責 死因研訊 的 驗屍官 約翰·布頓充分知情。 1980年初,《 星期日泰晤士報 》和《 平等者 》雜誌刊登泄露的調查報告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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