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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0月25日 ·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僱主指定的「共同假期年」內並未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12 個月,則該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應按比例計算。 如計算上出現分數,皆進爲整數計算。 上文法例已明確指出“整數”,而非“四捨五入”,並且無關僱傭合約規定的年假是否比法例規定的年假為多。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2237 次瀏覽.

  2. 2017年9月21日 · 根據 閣下提供的資料,假設 閣下的僱傭合約訂明每年是有「20天有薪年假」,這種優於法例的假期制度是可以的,並且這20天應屬有薪的。為何公司說:年假會無錢,需 閣下提供進一步資料才能釐清。

  3. 2022年7月21日 · 公司的政策如下: There is a new company policy: If due to our mistakes or careless, we (company) have to pay any penalty, compensation for or to our clients, which includes paying government penalty, fee for replacement of visa label/passport, etc. 1) 針對以上是否符合扣薪資格. 2) 針對以上公司政策, 如僱員失誤令公司客人有罰款 (eg,政府罰款)/遺失客人私人物件, 僱主 (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僱員賠償, 是否可以扣薪而金額是否以不超過$ 300 爲限?

  4. 2018年10月22日 ·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注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曠工」屬於嚴重過失,涉及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或行為不當。 不過,僱主是否可以引用即時解僱,為免卻爭議,建議 閣下員工曠工時應先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要求員工即時作出改善,並說明不改善會作出解僱,至於多少封警告信則因應情節嚴重性而定,法例上是沒有統一的標準。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發表回覆. 9370 次瀏覽.

  5. 2020年1月10日 · 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 ...

  6. 2018年2月26日 · 病假及強制年假重疊.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February 27, 2018, 14:15 (2352 天前) @ Chan Jai. 查過,根據 {Cap.57: s.41AA (7)}:. 如病假首日不遲於有薪年假首日,則該段病假期間內任何有薪年假均被視為病假,而僱主須補回該等有薪年假;否則該段有薪年假期間內任何 ...

  7.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法例是指明年假需於隨後12個月之內放取,至於是否可以不斷持續累積年假,則要視各公司的制度而定。. 假若公司規定年假必須於隨後12個月之內放取,不可累積亦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