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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線重頭劇《法證先鋒IV黃心穎[微博]和許誌安[微博]的“偷吃”事件影響,原本黃心穎的角色由湯洛雯[微博]接手重拍,湯洛雯與黃浩然晚上在觀塘海濱開工拍攝文戲。

  2. 1.一大事因緣: A 佛為「一大事因緣」說教、目的─普渡群生(仙佛出世為何因 )。 B 玄關竅不僅是我們修行的唯一依據,也是三曹普度一大事因緣的出發地。 2.三因成熟說「平等法」。 A 因地:莊嚴道場,祇樹給孤獨園。 (今一貫道場) B 因人:具聽智慧,千二百五十人俱 (已修到阿羅漢境界)。 (今之前人輩,點傳師,代表明師傳道給有緣眾生)。 C 因時:時機成熟。 D.四因成熟說「無上」。 (因地‧因人‧因時‧因事) E 因事:佛必先有說「無上」之準備心。 須菩提契入佛陀心法,故請. 世尊應機說法。 (今三曹普渡一大事)。 【如是我聞】阿難親自聽到佛陀所説的。 釋迦牟尼佛要歸空前,就有交待我死後要集結我所説的經法就找阿難。 (兩個公案另文參照)後面説一公案。

  3. 根據不同的標準,法律大致可分為以下九大類: (一)成文法與不成文法. 1.分類標準. 以是否具有一定的立法、公布程序及條文、法典形式為區別標準。 2.個別定義. (1)成文法又稱為制定法,係指經由立法機關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成條文的形式,形成整齊劃一的法典,並由國家根據一定程序所公布的法律,例如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均屬之。 (2)不成文法又稱為非制定法,係指成文法以外,由國家加以認可或採用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理、判例等均屬之。 3.分類實益.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各有優缺點,儘管晚近世界各國立法多趨向於制定成文法典,但仍可截長補短相互補充,以豐富整個法秩序。 (二)普通法與特別法. 1.分類標準. 以法律效力所及的適用範圍為區別標準。 2.個別定義.

  4. 2021年2月11日 · 此段唐譯為: “ 由此精進,是能修證能成菩提一切善法最勝因緣,餘則不爾。是故如來以種種門稱讚精進能證無上正等菩提。” 《攝波羅蜜多論》亦云: “ 若具無厭大精進,不得不證皆非有。”

  5. 如何憶念僧功德呢?前面說佛的功德由法而來,而法是要人去如理修行的,聖僧是由念正法功德,如法修行而證得這個果,我們從僧如理修行這一點而憶念他的功德。所以由法而再反推回來到僧的功德。

  6. 2014年8月9日 · 美國與德國的法律教育,都是很典型的「專業教育」。這兩國的法律教育畢業生,大多數都能通過律師或司法人員考試,取得證照。美國的法學院學生在暑假時期一定去實習;德國的畢業文憑甚至與司法人員考試的證照結合。

  7. ① 認識皈依境。 ② 堪作皈依之理。 【如《百五十頌》云:「若誰一切過,畢竟皆永無,若是一切種,一切德依處。 設是有心者,即應歸依此,讚此恭敬此,應住其聖教。 」謂若有一,能辨是依非依慧者,理應歸依,無欺歸處佛薄伽梵,由此亦表及僧寶,如《歸依七十頌》云:「佛法及僧伽,是求脫者依。 」】 癸一 認識皈依境: 《百五十讚頌》(馬鳴菩薩造):誰能永遠沒有過失並且具足一切功德。 若是明智的人,就應該皈依這樣的人,對他恭敬讚歎,受持他的教法。 意指如果我們具有能力辨別,是皈依處或不是皈依處的慧力,那最正確的便是皈依真正的皈依處,亦即是佛薄伽梵,以此也表徵了「法寶」和「僧寶」。 如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所說:佛陀、正法、僧伽是求解脫者的皈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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