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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業服務. 勞工處提供簡單易用的免費就業服務,幫助求職人士尋找合適工作和協助僱主填補空缺。 勞工處透過其 就業中心 、 飲食業 及 零售業 及 建造業招聘中心 、 電話就業服務中心 、職位空缺處理中心及互動就業服務網站,為僱主和求職人士提供全面的就業服務。 求職人士可按需要經就業中心或電話就業服務中心轉介工作,亦可在適用的情況下自行聯絡僱主直接申請工作。 就業中心提供電話、傳真機、「搵工易」空缺搜尋終端機和上網電腦,方便求職人士搜尋合適的職位空缺,撰寫個人履歷表和求職信。 他們可以使用中心內的設施一站式完成整個求職程序。 各就業中心均提供就業諮詢服務,求職人士可以與就業主任會面,傾談他們的就業需要;改善求職技巧;索取就業市場和培訓/再培訓課程的資訊;及/或進行職業志向評估等。

  2. 計劃沒有行業或工種的限制,聘用不同職位(包括非技術人員)的僱主亦可參與計劃。. 僱主須在本處指定的在職培訓期內委派一位富經驗的員工為指導員,以協助該受僱員工。. 在職培訓的內容或模式並無一定的規範,但須包括以下4項指定培訓項目: (i)認識 ...

  3. 求職人士透過勞工處或其他渠道獲悉該職位空缺資料後,視乎僱主選定的應徵方法,可經勞工處轉介或直接聯絡僱主應徵。 請 按此 瀏覽「中高齡就業計劃」的最新職位空缺。 僱主提供的在職培訓有何特點? 對求職人士有甚麼幫助? 僱主須在勞工處指定的在職培訓期內為受僱員工提供在職培訓,並委派一位富經驗的員工為指導員,以協助該受僱員工。 在職培訓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透過培訓,協助新聘的中高齡員工盡快適應新環境,投入工作,並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 在職培訓的內容或模式並無一定的規範,可因應僱主的業務性質、受僱員工的資歷、個別工作崗位的需要等因素而釐定,但必須包括以下項目:安排指導員、認識公司業務性質、架構及人事政策、公司產品及服務知識、員工的職責及角色、工作的知識、技巧及流程。

  4. 僱主申請津貼須知. 表格下載. 僱主常見問題. 「中高齡就業計劃」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擔任全職或兼職長工(兼職即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讓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 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年長求職人士的僱主,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5,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6至12個月;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僱主,則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4,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3至6個月。 計劃介紹成功個案宣傳短片/聲帶. 求職人士篇. 求職人士須知 最新職位空缺 求職人士常見問題. 僱主篇. 僱主申請津貼須知 表格下載 僱主常見問題.

  5. 在職培訓期及培訓津貼金額. 40至59歲的僱員的在職培訓期一般為期3個月,60歲或以上的僱員則為6個月。 就一些值得給予較長培訓期的個案,僱主提供資料,經勞工處批核後,培訓期可延長。 40至59歲的僱員的培訓期可延長至最多6個月,60歲或以上僱員則可延長至最多12個月。 勞工處會視乎個別個案的職位、行業性質、僱員和指導員的經驗、培訓的形式和內容等批核培訓期的長短。 於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僱主可向勞工處申請培訓津貼,詳情如下: 職位類別. 僱員年齡^ 在職培訓津貼金額 (以每名僱員每月計算) 職位類別: 全職職位. 僱員年齡^: 40至59歲. 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以每名僱員每月計算): 僱員當月薪金*的50%, 在職培訓津貼上限為$4,000. 僱員年齡^: 60歲或以上.

  6. 展能就業科積極推行 「就業展才能計劃」 ,為殘疾人士提供職前培訓及透過向僱主發放津貼,鼓勵僱主聘用他們並提供在職培訓及支援。 查詢可致電展能就業科各分區辦事處或瀏覽互動展能就業服務網 www.jobs.gov.hk/isps 。 香港電話: 2852 4801. 九龍電話: 2755 4835. 新界電話: 2417 6190. 殘疾人士成功就業短片.

  7. 招聘. 僱主登記為會員. 於主頁按「登記」,再選擇「僱主」 選擇最適合的「僱主類別」*,自訂「登入名稱」及「密碼」、填寫登記表格後按「遞交」 *可供選擇的「僱主類別」包括:以公司/機構名義招聘的僱主(私營教育機構及職業介紹所除外)、以私人身分招聘的僱主、私營教育機構、職業介紹所。 而登記完成後,「僱主類別」將 不能 更改. 完成登記後可於主頁按「登入」,再選擇「僱主」用戶登入網上遞交職位招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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