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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律師會免費法律諮詢專線協助因意外受傷及索償而需協助的市民大眾。 熱線在2013年5月設立,由個別義務律師為意外受害者提供不超過四十五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閣下可親身致電服務熱線(電話號碼:8200 8002),或由任何一位年滿18歲的親戚或朋友代表閣下致電查詢。 熱線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早上9時至下午5時30分。 辦公時間過後及公眾假期期間,熱線會啟動錄音留言服務。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2. 可能導致人身傷害的常見意外. 意外林林總總,不論是交通意外、濕滑地面、劣質用具等,均可引致持久傷患,都可以提出申索。 醫療疏忽導致診斷出錯、傷勢加深甚至死亡,亦可引致申索。 若閣下身受致命傷害,閣下受供養的家人亦有權提出索償。 以下是一些常見意外的例子: A. 交通意外. B. 醫療疏忽. C. 工業意外. D. 滑倒意外. E. 襲擊. F. 被狗咬傷.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3. A. 交通意外 如遇交通意外,傷者可向司機及/或車主提出申索。這些申索一般會交由汽車保險人處理,保險人會調查索償個案 ...

  4. I. 何謂「人身傷害」?. 任何人均有機會於任何時候遇上意外。. 人身傷害是指某人遇上意外後身體受傷,這包括肉體損傷,亦涵蓋心靈創傷,例如因意外的痛苦經歷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意外和受傷可為一個人的生活帶來嚴重影響,亦可引致永久傷殘和 ...

  5. III. 我受傷後,何時可提出申索?. 在香港,若閣下遭遇因他人犯錯而引起的意外,導致身體受傷成為受害人,閣下便可採取法律行動,就身體受傷提出申索。. 人身傷害申索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旨在賠償因他人犯錯引起意外而導致身體受傷的受害人。. 人身傷害 ...

  6. 「人身傷亡案件」(包括醫療疏忽案件) (a) 原告人的出生日期; (b) 原告人的傷勢摘要、接受的治療、永久性殘疾(如有),以及對該殘疾的預斷(在可行範圍内); (c) 就已招致的損失和支出而提出的任何專項損害賠償,包括審訊前的收入損失,連同意外前12個月受僱收入的所有詳情;

  7. 若我受傷的原因,部分是由我個人疏忽引致,部分則由他人的錯誤引致,我得到的賠償會否減少?. 減少的賠償額及百分比將如何決定?. 如原告要為發生意外負上部分責任,這稱為「共分疏忽」。. 「共分疏忽」是由被告提出,並非由閣下提出;舉證責任亦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