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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主題 » 反歧視 » ANTI-DISCRIMINATION. 概述香港現行之反歧視法例. I. 概述香港現行之反歧視法例. 在了解本地現行的反歧視法例前,首先要知道如何會構成歧視。 如任何人因為與另一個人之性別或婚姻狀況不同,或因為該另一人沒有懷孕、毋須照顧子女或沒有精神 / 肢體殘障,或因為該人或其近親的種族,而令前者遭受較差的待遇,這類情況便屬於 「直接歧視」 。 若要證實直接歧視之存在,便需要以不同的待遇作出比較。 例如,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閣下,但其實那人的工作經驗和教育程度與閣下相近,這便可能會構成直接歧視。 又例如閣下是單身的懷孕人士,但僱主只向已婚僱員給予分娩福利,這亦可能會構成直接歧視。
1. 如我想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將要提供甚麼資料? 我應如何作出投訴? 2. 提出投訴有沒有時間上的規限? 3. 可否集體提出投訴? 作為受屈人士(受歧視者),我是否必需要親身提出投訴? 4. 平等機會委員會怎樣處理投訴? 平機會會在甚麼情況下終止調查工作? 5. 平等機會委員會怎樣調解個案? 受歧視者可否要求進行調解? 6. 假如調解不成功,情況將會怎樣? 如果我不能負擔律師費去提出訴訟,可否於其他途徑取得法律支援服務? 7. 我可否不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而自行到法院提出訴訟? 透過法律訴訟,我可能會獲得甚麼賠償或補救方法?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閣下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個或多個的行動: 如投訴與工作有關,閣下可以向機構的管理層提出投訴,或者向機構的員工組織、所屬行業的工會或社工尋求其他形式的協助。 如投訴與提供貨品、服務或設施有關,閣下可以向有關提供者提出投訴或要求改善。 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投訴(請往 第VI部分:如何投訴 )。 把個案交由法庭處理。 在事件仍是記憶猶新時,應盡快把相關資料記錄下來。 當閣下日後想提出投訴或採取法律行動時,這些資料可幫助閣下記起事件的細節。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刑事恐嚇 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 ,刑事恐嚇是刑事罪行。 刑事恐嚇是: 威脅會傷害其他人的身體、財產或名譽;或 威脅會傷害第三者(例如事主的家人)的身體、財產或名譽;或 威脅會作出違法行為。 這些威脅必須是意圖: 令被威脅的人或其他人受驚;
0:00 / 2:30. 現在播放中:不公平報復. 魔鬼教師. 黃老師被學生形容為「魔鬼教師」。 她有多「魔鬼」? 她的「惡魔」行為,其實是否犯法? 以卵擊石? 浩然是個瘦小的男孩,經常被志聰等人欺負。 浩然不想再被欺凌,打算保護自己,但卻用了錯的方法。 助人為痛苦之本. 就讀中四的 思敏 ,經常針對就讀中一的小師妹 嘉嘉 。 思敏 要求 嘉嘉 給她錢和生日禮物,但 嘉嘉 拒絕。 嘉嘉 會有甚麼遭遇? 三合會. 子傑 和女朋友深夜在公園談心,卻遇上不良份子,會發生甚麼事? 午夜戰場. Brian和 阿智 與女朋友到蘭桂坊消遣盡興, 飛龍 和 雄仔 就在街頭飲悶酒。 飛龍 調戲Brian的女朋友,引發兩子打鬥…… 青年社區法網是專門為香港青少年而設的雙語法律資訊網站。
一般來說,法庭會先詢問被告會否認罪,如被告認罪,亦同意由控方擬備之案情撮要內容,而有關案情亦足以令被告入罪,法庭便毋須再作進一步審訊而將被告定罪。 但若被告不認罪,法庭便須進行審訊以決定他是否有罪。 (附註:於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被刑事起訴的人士,正式的稱謂是「被告」,而在裁判法院被起訴的人士通常會被稱為「被告人」。 為免引起混亂,在本題目內所有被起訴的人士都被統稱為「被告」。 在審訊過程中,舉證責任通常由控方承擔。 控方必須在 毫無合理疑點 下,向法庭證明被告經已觸犯有關法例。 亦即是說,控方必須提出足夠證據,令法庭肯定被告已具備了有關控罪之所有犯案要素,被告才會被定罪。 在提出所有證據後,如法庭認為其中一項犯案要素仍存有合理疑點,被告便可脫罪。
Sally是否成為了不同罪行的受害人? 隱賊. Andy是電腦系學生,喜歡研究黑客技術及電腦保安。 一日,他入侵了一間公司的電腦系統,刪除了公司網站部分內容,更複製了公司客戶的資料。 Andy會如何處置那些客戶資料呢? 解密. 就讀中三的 志明 意外獲得 梁老師 的內聯網密碼, 志明 會利用密碼做甚麼? Bomb! 分手. 阿凱 懷疑女朋友 寶珠 有第三者。 他猜中了 寶珠 的電郵戶口密碼,登入她的電郵戶口,發現了殘酷的事實。 阿凱 決定報復…… 非法e-生活. 在醫院工作的 阿謙 ,生活枯燥乏味。 他最喜歡上、下載流行音樂、電影及電視劇,與網民分享。 但 阿謙 從來沒有想過,連醫院的病人資料,也與網民「分享」了…… 青年社區法網是專門為香港青少年而設的雙語法律資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