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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偉聰 (英語: Lawrence Lau Wai-chung ,1968年1月4日 — ), 大律師 ,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前 香港 深水埗區議會 又一村 選區議員。. 劉偉聰大學時期是港大辯論隊員及隊長,1993年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畢業,執業前曾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2] ,其後擔任自由黨創 ...

  2. 劉偉聰 (英語: Lawrence Lau Wai-chung ,1968年1月4日 — ), 大律師 ,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前 香港 深水埗區議會 又一村 選區議員。. 劉偉聰大學時期是港大辯論隊員及隊長,1993年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畢業,執業前曾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2] ,其後擔任自由黨創 ...

  3. 18 小時前 · 裁決當日律政司表明擬提上訴,要求法庭向李2人施加保釋要求,李予信代表大律師關文渭一度反對律政司,指律政司只可就法律問題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案件最適宜由原審法官審視證人供詞,而法庭現已接納李予信供詞才脫罪,若律政司質疑法律觀點裁決

  4. 2024年5月30日 · 民主派47人初選案中,大律師劉偉聰是另一名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不成立的被告,法官在裁決理由指,劉在參與初選時,未有提倡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他們就劉是否支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認為有合理懷疑;至於劉的名字有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

  5. 2024年5月30日 · 香港法院就民主派「47人案」作出裁決,不認罪的16名被告當中,14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2人被裁定無罪。

  6. 2024年5月30日 · 法官今裁定14人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兩人脫罪。 律政司代表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擬上訴,申請獲判無罪的被告須繼續保釋。 法官下令兩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暫定於6月25日聽取求情,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判刑前保釋則被拒,14名罪成被告須還押。

  7. 2024年5月30日 · 法官約10時許開庭,裁定16名被告中,其14人包括黃碧雲、林卓廷等罪成,大律師劉偉聰公民黨李予信等兩人罪名不成立。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隨即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81DB條,要求繼續維持該兩名脫罪被告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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