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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权利简介. 2 行使条件. 3 赔偿责任. 4 经济补偿. 5 权利特性. 权利简介. 播报. 编辑. 关于辞职权 《劳动法》 是有明文规定的。 《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 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三条虽然一字未提辞职,但实质是对劳动者的辞职权有关行使条件及责任规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 ...

  3. 即时解除合同是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之中,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通过预先通知对方的方式,在经过一定的期限之后而解除合同的行为。. 中文名. 即时解除合同. 外文名. Immediate termination of contract. 出处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4. 香港法例 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11岁以下亦可申请儿童身份证以用来申请特区护照 [2] )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每张 香港身份证 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

  5.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是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2001年11月15日经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6. 脱密期是指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离职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期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这段时期之内用人单位可以把员工调至不需保密的部门工作以确保员工不再接触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也可以称为提前通知期。 适用范围. 播报. 编辑. 脱密期中的指的是商业秘密”。 何谓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保密措施 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 。 在实践中,商业秘密对于用人单位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商业秘密没有保护好,很可能带给单位致命的打击。

  7. 不允许雇佣没有在社会事务劳动部门登记的失业工人做长期工。. 第十条. 下列人员优先雇佣. (1)科威特工人. (2)在社会事务劳动部领取到劳动证或登记的阿拉伯工人。. (3)在社会事务劳动部领有劳动证或登记的外国工人。. 第十一条. 禁止设立唯利是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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