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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 (IDRP) 是債務重組方案之一 。 這個債務重組方案以最大債權人牽頭的方式助欠款人解決欠款問題。 在債務重組處理過程中,只要獲得最大債權人對欠款人債務重組還款方案的同意,而其他債權人亦沒有異議,最大債權人會集中欠款人所有欠款,此後,欠款人只需要根據已協議的債務重組服務方案上之還款方法,以固定息額,每月繳款予牽頭的最大債權人。 了解更多. 我們債務重組公司的客戶. 我們的目標是為每一位有需要的客戶提供專業的解決欠款方案債務重組方案,協助他們減少債務,減省欠款利息的支出,我們的香港債務重組專家團隊每月為不同客戶群服務。 債務重組服務流程. 減少債務,獲得您的債務重組方案。 只需點擊下面的連結。

  2. 2020年7月23日 · 近日很多人向本中心查詢破產的影響:四年後真的是一條好漢? 但原來所謂破產後的重生,只不過是在用盡所有4年來的抵債後,沒有人追數罷了。 但對於一個人的仕途或是財務策劃上的安排,還是有十分大的影響 。 不可買保險產品就是一例。 破產人士要想想,還在後生健康時,雖仍能打工維生,但到了年邁時又能否維持身體、財政健康、保障自己能安享晚年? 所以本中心呼籲,財困人士應對自己人生規劃負責任,在破產前應先考慮債務重組,把你現有債務的利息減低70$% 利息。 ———— 香港債務舒緩諮詢中心 – 提供專業同全方位解決債務煩惱的解決方案,讓欠債人能以最穩陣及最快捷的方式解決根本債務問題,避免破產及借債還債,重新掌控自己的財務時間表,直接減輕現有債務利息7成,償還更多本金,讓生活重新出發。

  3. 本中心列舉了一系列常見問題,希望能解答您的問題,如有查詢,亦不妨致電6153 8631(24小時熱線),或在辦工時間親臨本中心地址。 1. IVA,DRP及IDRP有何分別? IVA – 能夠統一欠款,會經由法庭處理的欠款重新整合方案。 針對欠款金額及比例較高的欠款人便符合債務重組條件。 DRP – 欠款人與單獨債權人協商新的還款建議,可以繞過法庭,費用較相宜,然而並非每個債權人均會接受此計劃申請 。 IDRP – 是欠款人與最大債權人之間的協商,以重新找出符合雙方利益的還款方案。 在申請過程中,只要最大債權人接納欠款人提議的新方案,而其他債權人也沒有作出反對,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款人之所有欠款。 2. IVA的代名人只能聘請執業會計師擔任? 3. 申請人持有物業能夠辦理IVA嗎? 4.

  4. 本中心將帶您認識什麼是債務重組? 怎樣的重組債務方案才合適自己? 聆聽您的實際情況,免費分析您的債務個案,給予最中肯意見。 由於在香港,銀行、財務公司對申請信用卡和貸款的批核寬鬆,從而令不少市民一借再借,直至無力償還。 有說「當上帝關了一扇門,必打開另一扇窗」,生活總會存在解決方案。 人有三衰六旺,可有需要借貸週轉的時候,但有借也要有還的時候,當初只想借一筆,但結果往往一筆又一筆,生活收入慢慢不能負擔債務,什至影響正常生活,有的選擇再借再養債;有的會選擇債務重組,直接減輕債務利息,還更多本金;有的到了沒有選擇下破產,您會打開哪一扇窗?

  5. 2020年6月28日 · 1. 破產 vs 債務重組,我應該選擇哪一項? 破產 債務重組所帶來的後果不同。 一旦破產,破產人便需受到破產官檢察日常生活,生活自由度大大減低。 如破產人手上持有物業及資產,需交由破產管理處拍賣,拍賣所得需用作還款。 如破產人沒有資產及物業,其收入所得在扣除正常的日常生活費後,需全數繳交給破產管理處作還款用途。 我們強烈勸諭有財務困擾人士,在破產 債務重組選擇當中,如非必要,切勿選擇破產一途,以免對自己的人生、信貸評級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害。 2.破產 債務重組 分別是甚麼? 我欠銀行的款額非常大,我應該選哪一個方法解決問題? 3. 破產 IVA 哪個程序更快? 4. 破產 IVA 收費各是多少? 5. 破產 債務重組 分別帶來甚麼影響? 6. 破產 vs 債務重組的壞處? 7.

  6. 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申請流程. 首先,欠款人需提供完整的借貸紀錄,例如銀行記錄及需要重新整合的欠款金額予本中心,我們的IDRP HK專家會立即進行相應的評估。 我們的IDRP HK專家參閱資料並確認個案受理後,會基於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度身訂造一個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還款計劃,擬定初步建議書,並於建議內列明還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期,建議書完成後,專家會直接與最大債權人磋商,並徵求同意。 最後,欠款人按照被接納的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建議書繳交協定的款額予最大債權人。 由於每個個案都會被獨立處理,因此只需三至四個星期則可完成申請到開始還款的整個流程。

  7. 2020年6月15日 · 破產不但使日常生活被破產官監察,只能留下基本生活費,剩餘的金額需由破產官安排還債,而且不能夠任職管理階層、不能夠經營生意、不能夠再繼續保險供款、多項專業牌照 (如:會計師或律師牌)將被褫奪、不能夠隨便離境,如需離境,必須向破產官交代行程並獲得同意等等。 更重要是,破產期完了,破產人士的信貸紀錄對將來借貸有長遠影響。 所以破產絕不是一了百了的債務解決方法,而債務重組則是減輕債務利息70%,在能力範圍之內盡快還清債務,可以重新出發過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