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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方仲賢. 香港繁體. 工具. 關於名為方仲賢的其他人物請見方維儀 」。 方仲賢 (英語: Keith Fong Chung-yin ;1998年11月20日 — ), 香港浸會大學 前學生會會長。 [1] 生平 [ 編輯] 2010年至2018年間在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就讀,之後入讀香港浸會大學,2019年3月23日起擔任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幹事長併兼任會長。 2019年8月6日,方仲賢因購買鐳射筆遭警方逮捕,罪名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事件引發外界不滿,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議,浸大學生會譴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筆能對人體做成傷害。 [2]

  2. 生平. 2010年至2018年间在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就读之后入讀香港浸會大學2019年3月23日起担任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幹事長并兼任會長。 2019年8月6日方仲賢因购买鐳射笔遭警方逮捕罪名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事件引发外界不满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议浸大学生会谴责警方制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笔能對人体做成傷害。 [2] 2019年12月,方仲賢在脸书发文质疑台湾 民进党 是否只想用香港「人血饅頭」换取选票,事后赴台录制视频道歉,表示不可能批评一向支持香港的民进党,只因救人心切,字眼使用失当。 [3] 2020年12月2日,香港警方逮捕方仲賢,指控其2019年8月6日遭警员截查时逃走,以妨碍司法公正、拒绝被捕、藏有攻击性武器等三项罪名起诉。

  3. 2020年12月2日 · 最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認為方仲賢被截查時表現得比警察更冷靜處處與警員針鋒相對而方仲賢購買鐳射筆時沒有買電池形容是經過深思熟慮方仲賢預料到會被檢控手機亦會被檢取調查

  4. 2022年4月8日 · 被告方仲賢23歲原被控管有攻擊武器抗拒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6日在鴨寮街攜有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日在桂林街135號地下外抗拒一名警署警長及在警員檢取其手機為證物前重新設置該手機經審訊後他被裁定管有攻擊武器罪名不成立後兩罪則成立。 重設手機 影響舉證.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獲兩間海外大學錄取,將會在今年9月開學。 本案所涉之抗警是同類案中最輕微,可以罰款處理。 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方面,被告罪成至今還押約8周,已得到重大教訓,要求法庭考慮判以緩刑。 法官判刑指,法庭早前已表明不接納被告買雷射筆觀星的說法,並判定該些雷射筆是準備在示威時使用。

  5. 2022年4月7日 · 浸會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涉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支雷射筆後被警方截查時逃跑並於驗傷期間前重設手機方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拒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罪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脫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9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是在到達醫院後,在沒有警察的情況下重設手機,可見被告明顯是為了阻止警方調查,並非一時緊張,並且在有預謀下取走電話卡。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方仲賢(22歲,學生)已獲2間海外大學取錄,其中1間更願意提供獎學金。 代表律師指案中所指拒捕程度輕微,望可判罰款。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代表律師被告已被還押8個星期,已受到重大教訓,緩刑並非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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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2年4月7日 ·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管有10支雷射筆受審他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惟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則罪成已還押了8周至周四7日判刑。...

  8.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關於名為方仲賢的其他人物請見方仲賢 」。 方維儀繪《蕉石羅漢像》(北京 故宮博物院 藏) 方維儀 (1585年—1668年),字 仲賢 。 南直隸 桐城縣 (今 桐城市 )鳳儀里人,明末女詩人、畫家。 有《清芬閣集》,又輯歷代女子作品,為《宮閨詩史》。 其畫師法宋 李公麟 ,尤擅繪釋、道人物。 家族 [ 編輯] 方大鎮 次女, 方以智 二姑母。 參考文獻 [ 編輯] 《桐城縣誌》 CBDB. Sinica. 分類 : . 1585年出生. 1668年逝世. 桐城人. 桐城方氏. 明朝詩人. 明朝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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