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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 · 歌手黃耀明於2018年,為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候選人區諾軒造勢大會站台唱歌,並在表演後下台前說「3月11號選區諾軒呀吓」,黃耀明及區諾軒被廉政公署起訴「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罪,今(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控罪撤回,二人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 明報電子平台組根據港大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青年社區法網、律政司及律師會資料,為讀者解答有關簽保守行為的疑團。 問:什麼是簽保守行為(bind over)? 答:被要求簽保守行為的人,須透過擔保方式,以某個金額,以自簽或由其他保證人作擔保,承諾保持行為良好及遵守法紀,擔保期不超過3年。 問:在什麼情形下,律政司會同意讓被告簽保守行為? 答:一般來說,律政司會考慮以下條件: .被告在涉案前在香港沒有刑事紀錄.
2021年8月3日 · 2021年8月3日星期二. 上一篇. 外媒紛報道 林夕:國際醜聞 飛霜襲人. 【明報專訊】黃耀明被捕後,英、美、日、德、意、韓等外國傳媒先後報道。 BBC中文網昨午以「歌手黃耀明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涉嫌『向他人提供娛樂誘使投票』」為題報道。 國際通訊社如路透社、法新社、美聯社、共同社(日本)、韓聯社(韓國)和安莎社(意大利)等都有報道,當中韓聯社韓文網站報道內文錯把黃耀明誤作「黃秋生」,或因兩人英文名皆為Anthony Wong。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2024年4月8日 · 【明報專訊】黃耀明(明哥)前晚在台灣舉行《邊走邊唱》新北演唱會,林日曦 、潘源良、何秀萍及杜汶澤夫婦等捧場。 明哥演出前已到台灣綵排,故花蓮地震發生時也身在台灣,他說:「好多謝大家在地震影響下仍前來支持,尤其今站見到眾多的朋友由世界各地前來,很多熟悉的面孔,非常感動,亦慶幸可如期舉行。 」他稱地震當日身在台北,於酒店房中經歷了劇烈搖晃,祈願災區能早日恢復與重建。 明哥前晚的音樂會繼續選唱香港音樂大師黎小田與顧嘉煇的作品 ,包括在台灣很流行的顧嘉煇名作《楚留香》,他笑說:「剛好我們在綵排室發現了一個拉丁樂器, 在顧嘉煇(作曲)的武俠片經常都會使用,原來在台灣這樂器是叫做『楚留香』。
2021年8月6日 · 控方在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追問下承認,沒直接證據顯示區諾軒向黃耀明給予報酬,或邀請黃作投票呼籲。 羅官最終下令二人分別自簽2000元擔保、守行為18個月,其間須行為良好、保持公眾安寧,以及不得干犯與選舉舞弊相關罪行,兩人控罪終被撤回。
2021年8月5日 · 事隔3年,黃耀明及區諾軒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案件今(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今在庭上稱不提證供起訴黃耀明,考慮案情、其態度及背景後,決定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撤銷其控罪。
2021年8月3日 · 【明報專訊】屢公開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歌手黃耀明於2018年為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候選人區諾軒造勢大會站台唱歌,並在表演後下台前說 「3月11號選區諾軒呀吓」。 事隔3年,黃耀明及區諾軒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涉於上述補選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給區諾軒,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表示,相關法例沒仔細界定何謂提供「娛樂」,但本案特別之處是黃耀明本身從事娛樂行業。
2021年8月6日 · 黃耀明案件同期的建制派候選人都有上台獻唱造勢提供娛樂,卻無被指控,更遑論歷年來的蛇齋餅糉、掌心雷等等事件,不了了之。 近期建制派、政權都捲入疑似「揼邪骨」、「鮑魚飯局」等等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政商利益瓜葛的事情,卻未見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跟進。 追究到底 鬥爭對象無限制. 如果是政治鬥爭行為,又傳達什麼信息? 第一,追究到底。 《人民日報》、新華社對教協的指控,是講到「自成立起,香港『教協』的所作所為就與教育背道而馳」。 新華社的舊帳翻到和支聯會的關係、佔中時的表現,所以教協無論做什麼切割、退讓,都無補於事。 黃耀明和區諾軒,都是涉及2019年之前的選舉案件,也就不難明白政權的清算是沒有時限。 第二,鬥爭對象無限制,不止停留在政治領袖或傳媒大亨,連異見的文藝界人士,也要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