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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8日 · 黃姓挖礦場場主以南投縣信義鄉某處物料堆積場為掩護經營比特幣挖礦場台電南投區處發現該堆積場電費突然陡降追查出業者竊電台電計算挖礦場每日竊電數度936度27天竊電2萬5000多度台電公司追償3倍多的電費合計52萬餘元黃男同意分15期償還南投地院將其依竊盜罪名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18萬元。 台電南投區處與南投縣警方聯手追查的比特幣挖礦場,該場位在南投縣信義鄉,前年12月初開始接電使用,原來申請的是物料堆積場用電,去年7月台電配電線路巡視發現電線被動手腳,且用電量驟降。 警方與台電追查發現,這間工寮根本不是物料堆積場,而是比特幣挖礦場,數以百計的挖礦機24小時不停歇,為了散熱,超大型風扇也不停啟動。 業者不只偷接2條台電電源線,還在礦場的線路加裝不導電物件。

  2. 2024年4月18日 · 判決指出侯在台南北門區租住處經營虛擬貨幣礦場藉由挖礦機挖礦以取得虛擬的比特幣他為免於支付挖礦機運轉產生的大筆電費竟從2022年8月22日起以自備3條電纜線把台電的外線接戶點供電電源私自接入其租屋處再接上屋內控制開關箱竊取電力供屋內40台挖礦機全天候24小時使用。 直到同年12月8日近午時被台電人員與警方查獲,台電依現場用電設備容量為1小時57瓩,查獲的設備是24小時運轉的機器,計算侯竊取的電力共有14萬8371度。 法院刑事庭指侯男竊取的是220伏特低壓電力,平均每度電價2.5元,以此計算其竊取的電費為37萬0927元,依法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3. 2022年11月4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楊姓父子3人為了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挖礦場藉由礦機挖礦取得虛擬貨幣在淡水區租4間房屋私接電線竊電」,1年期間平均每天偷了台灣電力公司的11520度電前年2月被查獲台電向父子求償2507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楊姓父子3人應連帶賠償全數2507萬9308元。 可上訴。 楊姓父子同時也被稽查破獲在桃園市平鎮區租2間房屋竊電挖礦,台電另案向桃園地院提出求償告訴,桃院今年8月宣判父子應賠償1426萬1280元;2起求償案共判賠3934萬餘元。 刑事方面,高等法院依竊盜罪將楊姓父子各判刑7月至9月。

  4. 2018年7月11日 · 網友回應. 比特幣挖礦需耗費大量電力男子黃石吟前年6至8月在嘉義縣東石鄉自家鐵皮屋設置比特幣挖礦機房挖礦機約150台24小時運作為省電費他涉嫌找工人更改破壞電表竊電金額高達178萬6386元嘉義地院今依犯共同竊取電能罪判刑8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全案可上訴。 黃石吟曾參選本屆東石鄉長落選,目前擔任朴子警分局辦事處主任,對此判決,他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不予回應。

  5. 2020年9月18日 · 綜合中媒報導 ,這名中國男子5年前加入比特幣熱潮低價購買數百台二手電腦在工廠內進行挖礦作業卻是偷接其他工廠的電力讓設備得以運轉此舉起初沒有被發現挖礦相當耗電其他工廠負責人驚見電費暴漲報警追查才逮到這名涉嫌偷電的男子。 他被法院被依經濟犯罪判刑5年,同時必須賠償受害工廠損失,男子發監後最近服刑期滿出獄,第1件事,就是將當時的比特幣帳號密碼全數找回,發現裡面尚存1萬枚比特幣, 他也透過網路公布此事 。 據了解,比特幣9月18日的匯率為1比1萬816美元,換言之,每枚比特幣的價值相當於新台幣31萬5390元,這名男子宣稱握有1萬枚比特幣,等於身價高達新台幣31億5390元;他透露,已將其中1000枚比特幣變現,除了用於生活開銷,還回到故鄉買了1棟別墅,且繼續投資挖礦平台。

  6. 王姓陳姓男子今年初在新竹郊區承租兩棟透天厝充當比特幣挖礦機農場」,全天候不停挖礦且涉嫌偷電台電發現兩棟透天厝用電量異常半年 ...

  7. 2021年6月22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楊姓男子偷接台電電纜供台北市租處的上百台比特幣及萊特幣挖礦機使用挖礦53天後被台電查獲提告楊男挖礦獲利不過28萬餘元高院昨判楊男須賠償台電1048萬多元楊男2年多前向呂姓婦人承租位於北市中山北路新民街的2間房屋楊男為挖比特幣及萊特幣在2處房屋私設電纜線供131台挖礦機使用已構成竊電行為。 台電指出,中山北路、新民街房屋的用電設備容量分別為116瓩、106瓩,依電業法規定,計算電費期間應自查獲時起回溯1年,並以24小時、臨時用電電價每度平均4.07元的1.6倍計算,總電費為1266萬4017元,訴請呂婦和楊男連帶賠償竊電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