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年7月8日 · 黃姓挖礦場場主以南投縣信義鄉某處物料堆積場為掩護,經營比特幣挖礦場,台電南投區處發現該堆積場電費突然陡降,追查出業者竊電,台電計算挖礦場每日竊電數度936度,27天竊電2萬5000多度,台電公司追償3倍多的電費合計52萬餘元,黃男同意分15期償還,南投地院將其依竊盜罪名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18萬元。 台電南投區處與南投縣警方聯手追查的比特幣挖礦場,該場位在南投縣信義鄉,前年12月初開始接電使用,原來申請的是物料堆積場用電,去年7月台電配電線路巡視發現電線被動手腳,且用電量驟降。 警方與台電追查發現,這間工寮根本不是物料堆積場,而是比特幣挖礦場,數以百計的挖礦機24小時不停歇,為了散熱,超大型風扇也不停啟動。 業者不只偷接2條台電電源線,還在礦場的線路加裝不導電物件。
2024年4月18日 · 判決指出,侯在台南北門區租住處經營虛擬貨幣礦場,藉由挖礦機「挖礦」以取得虛擬的比特幣,他為免於支付挖礦機運轉產生的大筆電費,竟從2022年8月22日起,以自備3條電纜線把台電的外線接戶點供電電源私自接入其租屋處,再接上屋內控制開關箱,竊取電力供屋內40台挖礦機全天候24小時使用。 直到同年12月8日近午時被台電人員與警方查獲,台電依現場用電設備容量為1小時57瓩,查獲的設備是24小時運轉的機器,計算侯竊取的電力共有14萬8371度。 法院刑事庭指侯男竊取的是220伏特低壓電力,平均每度電價2.5元,以此計算其竊取的電費為37萬0927元,依法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022年11月4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楊姓父子3人,為了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挖礦場,藉由礦機「挖礦」取得虛擬貨幣,在淡水區租4間房屋,私接電線「竊電」,1年期間平均每天偷了台灣電力公司的11520度電,前年2月被查獲,台電向父子求償2507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楊姓父子3人應連帶賠償全數2507萬9308元。 可上訴。 楊姓父子同時也被稽查破獲在桃園市平鎮區租2間房屋竊電挖礦,台電另案向桃園地院提出求償告訴,桃院今年8月宣判父子應賠償1426萬1280元;2起求償案共判賠3934萬餘元。 刑事方面,高等法院依竊盜罪將楊姓父子各判刑7月至9月。
2018年7月11日 · 網友回應. 比特幣「挖礦」需耗費大量電力,男子黃石吟前年6至8月在嘉義縣東石鄉自家鐵皮屋設置比特幣挖礦機房,挖礦機約150台24小時運作,為省電費,他涉嫌找工人更改破壞電表竊電金額高達178萬6386元,嘉義地院今依犯共同竊取電能罪判刑8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全案可上訴。 黃石吟曾參選本屆東石鄉長落選,目前擔任朴子警分局辦事處主任,對此判決,他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不予回應。
2020年9月18日 · 綜合中媒報導 ,這名中國男子5年前加入比特幣熱潮,低價購買數百台二手電腦,在工廠內進行「挖礦」作業,卻是偷接其他工廠的電力讓設備得以運轉,此舉起初沒有被發現,但「挖礦」相當耗電,其他工廠負責人驚見電費暴漲,報警追查才逮到這名涉嫌偷電的男子。 他被法院被依經濟犯罪判刑5年,同時必須賠償受害工廠損失,男子發監後最近服刑期滿出獄,第1件事,就是將當時的比特幣帳號密碼全數找回,發現裡面尚存1萬枚比特幣, 他也透過網路公布此事 。 據了解,比特幣9月18日的匯率為1比1萬816美元,換言之,每枚比特幣的價值相當於新台幣31萬5390元,這名男子宣稱握有1萬枚比特幣,等於身價高達新台幣31億5390元;他透露,已將其中1000枚比特幣變現,除了用於生活開銷,還回到故鄉買了1棟別墅,且繼續投資挖礦平台。
王姓、陳姓男子今年初在新竹郊區承租兩棟透天厝充當比特幣「挖礦機農場」,全天候不停挖礦且涉嫌偷電,台電發現兩棟透天厝用電量異常,半年 ...
2021年6月22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楊姓男子偷接台電電纜,供台北市租處的上百台比特幣及萊特幣挖礦機使用,挖礦53天後被台電查獲提告,楊男挖礦獲利不過28萬餘元,高院昨判楊男須賠償台電1048萬多元。 楊男2年多前向呂姓婦人承租位於北市中山北路、新民街的2間房屋,楊男為挖比特幣及萊特幣,在2處房屋私設電纜線,供131台挖礦機使用,已構成竊電行為。 台電指出,中山北路、新民街房屋的用電設備容量分別為116瓩、106瓩,依電業法規定,計算電費期間應自查獲時起回溯1年,並以24小時、臨時用電電價每度平均4.07元的1.6倍計算,總電費為1266萬4017元,訴請呂婦和楊男連帶賠償竊電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