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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0月3日 · 在宣布破產後,破產人士的生活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如住宅或汽車以及申請貸款。 根據規定,破產人士可以到海外旅行,但所有開支都不能由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支付。 至於乘搭的士方面,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不應乘搭的士。 此外,破產人士或許不得從事某些行業,如律師、產業代理、保險代理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 按照《銀行業條例》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士必須通知其僱主。 如果本身是公務員的話,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解除破產令後,其信貸報告仍會載有與破產有關的公開記錄。 【延伸閱讀】 遇上公司清盤倒閉 員工與消費者怎麼辦? 3.如何解除破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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