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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北京市美容美发市场,依约化解美容美发行业预付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商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美容美发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 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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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三包

    信用保证办法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1.1.

    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2.

    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和调整。

    3.3.

    随着平板电视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五类新产品的加入,我国共有23种产品纳入“三包”政策范围之内。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即所谓“三包”。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应当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从此,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三包”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包”产品的目录、“三包” 的范围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强了,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必须承认:有些补充办法确实带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继续受到损害的后果。如:1995年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等条款,即属此列。

    2021年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新版汽车“三包”政策,新政将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原版规定废止 。新增电动汽车三包政策,明确进口车商责任主体 。

    具体内容

    下面就三包法的具体内容,关于电脑整机和计算机选购件部分谈一谈计算机产品的保修情况。 1. 整机 实行三包法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 PC 整机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 ,主板,内存,显卡,硬盘,电源。 如果你仔细阅读了三包法具体内容你会发现,三包法规定非常有利于购买品牌机,对兼容机的规定不是很多。三包法中详细规定了主机,外设商品在七日内, 15 日内如有问题时可退可换,而没有对选购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兼容机)进行相应的规定。主机和外设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如因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不过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不是很好,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主机或外设在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求换货的,需要按规定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国家规定的折旧为日 0.25% ,如果你的机器在购买 400 天后出现问题,还没有超过两年,这时如果算折旧的话,已经没有价值了,但是如果按发货票价格退款,倒是很划算,退回的钱即使买一台高性能的主机后,还要有余钱。 在实际的应用中,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钻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费者不了解三包的具体内容,更何况一些专门负责 315 的人员也不是很了解电脑三包的详细内容,想退货清款,几乎没可能。 2. 选购件 在没有实行三包之前,主板,内存,硬盘,显卡等还有保修三年的,但是自从三包实行后,保修期限都改为 1 年。国家规定的是在 1 年内换新,并且换新后需要重新计算保修期限。 这里就有一个容易发生歧义的地方,那就是我在电脑公司买的是一台组装机,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时候,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这是商家是不会给你退整机的,只会对相应的故障件进行更换或修理。因为咱们大家所认为的 “ 整机 ” ,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整机,而是选购件,只不过我们购买的选购件,在电脑公司那里被装在了一起,最后以整机的形式拿回了家。因此我们在电脑公司购买的 “ 兼容机 ” 的三包只能按 “ 选购件 ” 的三包规定执行,哪个部件坏了,只能对哪个部件进行修理,而没有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退换整机的说法。 请参考<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第十七条如下: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有一点不错,无论是整机还是选购件,只要更换了新品,其三包有效期将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外设 在电脑三包中,显示器,键盘,鼠标,光驱,软驱等都属于外设,保修期限都只有 1 年。其中也有不少相矛盾的地方,主机里面规定了硬盘驱动器,电源属于主要部件,但外设里面也有硬盘驱动器和电源,不知道实际应用中该按哪个执行?

    不实行条款

    在三包法第二十八条中也规定了不实行三包的条款: ( 一 )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解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保了,再修理当然要花钱了。 ( 二 ) 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解释:这条有点麻烦,具体的使用要求不大好判断是谁的责任。 ( 三 ) 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解释: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主机有故障时,在三包期内千万不要私自拆开机器或请朋友或其他非指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否则可能脱保。 “ 拆动造成损坏 “ 这几个字如果理解成 “ 我拆了但是没有损坏也应该是在三包之内,但是有没有损坏,是谁说了算的,这个你考虑过没有? ( 四 )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解释:三包的有效凭证是购机发票,并且是以购机发票的日期为计算日期,并不是以三包凭证来计算的。注意:在购机发票上要注明购机的型号,名称等相关内容,防止出现尽管有发票,但是也不能证明这张发票是自己的购机发票。 ( 五 )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解释:这不用说了。 ( 六 )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解释:当销售者对你购买的机器进行维修时,如更换了相关部件时,一定要其在三包凭证是进行标注。另外,不要因为品牌机的配置低,而私下与经销商协商更换档次更高的部件,如更换 40G 或 80G 的硬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来机器发生故障时,指定的维修站是不会给予修理的。 ( 七 )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很难辨别。 ( 八 )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解释:主要是 CIH 等能够对硬件进行破坏的病毒,造成机器不能正常启动。 ( 九 )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解释:三无产品是没有三包待遇的。 ( 十 )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汽车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附件二所列总成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附件三所列系统的同一总成或零部件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本规定所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汽车产品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质量问题,这种问题使消费者无法正常操纵控制汽车,或者使汽车产品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第三十一条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消费者接受更换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修理占用时间的计算自消费者送修之时起,至交车之时止。1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三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行驶或者不能行驶的,修理商应当提供现场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运费。每次修理占用时间(包括等待维修备用件时间)超过2日的,修理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由修理商与消费者协商后给予消费者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第三十三条 在损耗件三包有效期内,损耗件出现质量问题,修理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负责更换。 第三十四条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换货条件的,因销售商无同品牌型号整车的,应当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无同品牌型号整车,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退货,消费者接受更换、退货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第三十五条 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合格的汽车产品,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更换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三十六条 按照本规定换货的,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整车证明。消费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凭更换整车证明等资料办理变更车辆登记等事宜,同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规定,凭更换整车证明、更换的新车发票及原车车辆购置税原始完税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变更手续。更换整车时,所发生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 第三十七条 按照本规定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贷款购车的,销售商应当按合同约定一次退清货款),但消费者应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同时,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消费者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的有关规定,凭退车证明和车辆购置税原始完税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第三十八条 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条对整车更换或退货时,消费者应向销售商支付的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第三十九条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或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而答复意见不符合本规定的,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六章 免责规定 第四十条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当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汽车产品用于出租、租赁或者其他运营目的的; (二)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三)发票或者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与要求三包的整车产品的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不符的。 第四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够证明不是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当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购车时,以书面形式被告知汽车产品存在瑕疵的部分; (二)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 (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因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造成损坏的部分; (四)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部分; (五)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的部分;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部分。 第七章 追偿与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销售商承担三包责任后,可以依据与制造商、供货商之间订立的书面产品买卖合同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依向制造商、供货商追偿。 制造商或者销售商与修理商订立代理修理合同,因修理商原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制造商或者销售商承担三包责任后,依照代理修理合同向修理商追偿。 第四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进口商按本规定向消费者承担三包责任后,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境外供货商追偿。 第四十四条 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破产、兼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发生争议时,可向消费者组织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质量投诉处理机构申请调解,必要时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申请调解。上述机构或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当地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消费者组织应当将受理的投诉信息按规定格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馈。 上述机构或组织在受理和调节争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争议双方根据责任承担。 第四十六条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申诉处理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消费者与修理商因修理汽车产品发生争议,可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受理。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 消费者因三包问题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发生纠纷,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需要进行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并被授权的国家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和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之日起施行。 附件——损耗件名称 序号 类别 名称 1 摩擦件 雨刷胶条、制动摩擦片、传动皮带、离合器片 2 定期更换件 空气滤清器滤芯、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油液类、脂类 3 其它 轮胎、车灯、电路保护装置、蓄电池、火花塞、减振器 附件二 涉及更换退货的主要总成名称 序号 总成名称 主要零部件名称 1 发动机 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气门、活塞、连杆、轴承、轴瓦 2 变速器 箱体、齿轮、齿轮轴类、差速器 3 车身(车架) 纵梁、横梁、车身骨架、前后车门车罩、车门锁体、 发动机罩锁体

    汽车三包政策具体详情出来了,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历经8年漫漫长路,家用汽车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终于照进现实。

    新规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对于最受关注的退换货条件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在新规中列出四种具体情形:

    一是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二是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三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2.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 造成 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 ...

  3. 地方标准《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卡管理要求》(DB34/T 4049-2021)的制定,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忠诚度,建立良好的客情关系,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为,促进美容美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 《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卡管理要求》(DB34/T ...

  4. 香港国际机场免税店(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duty-free shop)是香港国际机场内最大型的美容专门店,云集超过80个热门美容及香水品牌、提供逾300独家旅游超值套装。

  5.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原304医院)激光美容专家,曾在中日友好医院进修实践,接受知名皮肤专家白彦萍的亲自指导。在当代皮肤美容领域 无论临床诊断还是治疗方案的制定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

  6. 以往,改善皮肤美容瑕疵只能通过化妆品或者 美容院 来实现,实际上这些途径并不具有满足皮肤美容二级需求的资质,知识、技术、经验及手段,往往导致皮肤情况更为恶化。而传统的医院 皮肤科 仅仅针对皮肤美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