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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5月1日 · 金隆.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專任副教授. 本期專欄我認為有一關鍵議題值得討論——「保險業是否該重新認識他的年輕客戶 」這是在數位金融時代,以及進入金融科技時代的當口,保險業者必須要重視的未來關鍵課題。 比較需要擔憂的是,目前金融業的經營者絕大多數都不是年輕人,他們距離年輕已有一段距離,過去他們在養成教育或是成為主管的過程中,面對的都是現在已經很成熟的客戶群體,再隨著成為主管,圍繞在他們身邊的人,也都是跟他們差不多的人。 就好比在職場中,30歲進入公司從基層開始做起、35歲當上了基層主管、40歲坐上了部門經理、45歲可能當上協理或副總經理,到了50歲時掌握了公司很多的決策權,身邊的人基本上都沒有換,共同決策者幾乎都是同一群人,但是面對的客戶卻是一直改變。 決策者看不到下一個世代的樣貌.

  2. 2022年8月1日 · 「世界保險業的發展與歷史,代表著人類文明的進展。 」文明當中可能包含著法治的精神,代表著寬廣的知識與專業的技能等,保險則是在「倫理、責任」當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我們的人生當中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每一個人都會有自己需要肩負的家庭責任,我們都知道要承擔起責任,但卻沒有人知道何時將要面對無常風險的來臨。 當風險不幸地降臨時,我們可能失去對家庭責任履行的能力,此時就需要倚靠保險來執行自身仍要扮演的責任與角色。 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梁天龍認為, 其實一個人只要懂得以保險作為風險轉嫁,秉持以保險繼續照顧家庭的這一個想法,就代表著其內心中懂得孝順父母、關愛子女、照顧家庭,而這份不再只為自己而考量的心意與思想,正是人類文明的表徵。 風險衝擊下有保險,是黑暗籠罩下的曙光.

  3. 2019年9月1日 · 據《Advisers財務顧問》360期所報導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系主任彭金隆教授的觀點,人一生中將會面臨2種風險,一種是人生前半場的非預期死亡風險(早期死亡風險),也就是當意外與疾病來臨時,自己無法掌握生命的長短,隨時都可能回到上天的懷抱,也因此需在自己還年輕時預先做好保險規劃,留愛給家人而不是債務。 第二種則是人生下半場的非預期生存風險(長壽風險),也就是隨著醫療技術的發達,人類的壽命愈來愈長,活得愈久錢就花得愈多,最擔心的是錢已用盡但是人還活著,因此更應該即早為自己做好晚年的保險規劃,讓自己的晚年還能保有基本的尊嚴。 不可忽視自益型保單日益高漲的需求. 高齡社會的臺灣,以目前250%的投保率看似很高,但事實上對於老後保障這一塊民眾仍存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4. 2018年4月1日 · 富邦人壽LIFE STAR聯盟團隊的團隊長梁國榕,他為保險業界樹立了一個新的高標,運用各項資源產生的力量與經營智慧,讓人看到「大者恆大」的成功局面。 我真的要做這件事情嗎? 不要談業績,我們談你的夢想. 連續七年完成大目標,仍然在壯大的團隊. 充分整合資源、借力使力. 獎勵策略的引導. 1. 打破迷思. 2. 擁抱變化. 3. 塑造更大的團隊願景.

  5. 2023年1月1日 · 談及後疫情時代下,臺灣保險業未來的發展樣態與定位,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彭金隆認為,疫情雖然是人類社會面臨到的重大風險,但某種程度上也促進保險業加速轉型的效果,其實後疫情時代並不代表疫情結束,可能只是疫情常態化的開始。 彭金隆表示,保險業未來有3大發展趨勢值得高度關注,分別為——經營制度改變、科技促使保險業遊戲規則改變,以及客戶消費重心轉變。 1. IRFS 17、ICS與永續思潮下的經營制度變革. 首先,就經營制度來說,在未來5~10年內會有巨大變化,改變的動因來自新的會計制度、新的資本適足制度,以及不斷發酵的永續議題。 IFRS 17對壽險業的影響非常明顯,不僅會影響未來商品的結構,也間接影響未來的通路發展,而一家保險公司營運的好與壞,究竟該以其保險本業,還是投資本業來看待?

  6. 2020年10月1日 · 張奇仁非常樂見夥伴成為一位獨立的業務主管,並以正向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因為夥伴獨立就代表培育成功;而夥伴可以出去成處,其餘的夥伴就會看到這條路是行得通的,就會有更多人才願意為你所用,如此單位的氛圍是進取的,團結心也就更強。 張奇仁便是從仿效許月霞經理培育新人作法開始作起,最後學會了組織發展之道。 此外,分析單位何以長久,「培育人才」及「敢放權」是重點,主管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並願意付出,投入度也很重要。 如果連主管都願意投入業務人員的經營,協助夥伴安身立命賺到錢,而非只要求績效,這個團隊的發展就能可長可久。 因此,張奇仁一直提醒自己要跟市場接軌,要跟夥伴有共同的語言,業務夥伴才聽得下去,他們會覺得你跟他們是在同一個頻道上,而非主管說一套,夥伴做的是另外一套。

  7. 2019年4月1日 · 1. 清領時期. 一八三六年道光二十年,臺灣史上首家產物保險公司代理店「英商利物浦保險公司」在臺北設立代理店,為臺灣首見「保險經營」的記載。 日治時期. 三井洋行設立的明治火災保險會社一八九九年在臺灣設立分公司,此為第一家進入臺灣保險市場的損害(產物)保險分公司。 臺灣的簡易人壽保險起源於一九一六年。 簡易人壽保險於一九三五年,由郵政儲金匯業局依據《簡易人壽保險法》所經營者,分終身與定期2種。 一九三五年五月十日,政府頒布《簡易人壽保險法》。 一九三七年一月十一日,政府公布修訂「保險三法」,即1.《保險法》、2.《保險業法》、3.《保險業法施行法》。 為整頓臺灣保險業之戰後殘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於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成立「臺灣保險監理委員會」,計畫如何拓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