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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偉明反對同志平權運動,而兒子黃之鋒則支持同志平權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因此兩人觀念常有不同,同時黃之鋒亦質疑黃偉明帶記者參觀其房間是侵犯私隱。

  2. 2014年4月8日 · 隸屬路德會恩光堂的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在裁決後向記者說:「感謝主」。 被告妻子聽畢裁決後,即在庭內與被告相擁,被告亦與親友逐一握手。

  3. 2014年3月27日 · 已婚駐中學傳道人黃偉明(48歲)涉分別在學校、泳池更衣室及寓所等非禮兩名12歲男生,黃否認9項非禮罪受審,案件昨續審。 男生X承認接受割包皮手術後下體發炎,被告遂替他清潔,辯方質疑X理應感激被告?

  4. 47歲的黃偉明與工妻子育有一對分別為10歲及13歲子女,於1994年開始修讀神學、98年開始傳道工作,2010年起在涉案學校任職駐校傳道人,並將晋升為牧師。

  5. 路德會恩光已婚駐校傳道人黃偉明被控去年6至8月期間非禮兩名學生,今天在區域法院裁決罪名不成立。 他在所駐學校擔任傳道人,與兩名同班中一學生在校內團契認識,並經常一起打籃球。他被指控學兩名學生在打籃球後經常一起淋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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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4年4月7日 · 已婚駐校傳道人黃偉明(48歲)涉嫌借性教育及清潔陽具為由,九度非禮兩名中一男生,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控罪不成立。 惟法官認為被告做法不智,瓜田李下,處理不謹慎。

  8. 黃偉明反對同志平權運動,而兒子黃之鋒則支持同志平權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因此兩人觀念常有不同,同時黃之鋒亦質疑黃偉明帶記者參觀其房間是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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