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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17日 · 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後者須證實申請人需要他人不斷照顧。 申請傷殘津貼須接受醫生醫療評估以證明身體殘障程度,但毋須資產審查及工作證明。

  2. 根據ICF的定義,所謂殘疾(disability)就是在以上一個或多個層面出現失能的情況,即身體功能或結構出現傷殘、活動能力受到限制或參與遇到障礙。 ICF取代了過往單從醫學診斷結果判斷一個人的殘疾或對殘疾分類,改以個人的身心功能作評估依據,而這些功能受健康狀況、個人因素(例如年齡、學歷、生活習慣)及環境因素(例如科技、建築設計、家庭支援、社會態度)所影響,使整個分類方法既能應用於不同社群,同時做到使個別化的差異於評估中反映出來。 例子:截肢者的處境. 當人因疾病或意外而須接受雙腿截肢後,他到底會出現哪種程度的殘疾?傳統的醫學模式和ICF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醫學模式的觀點 ── 從個人的傷殘狀況出發,判斷殘障和障礙程度: 傷殘: 身體缺少了雙腿 .

  3. 嚴重殘疾的定義. 要在公共福利金計劃下評定為嚴重殘疾,申請人必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註冊醫生)證明,申請人的殘疾情況是屬於下述任何一項: A. 身體或精神殘障狀況. 喪失二肢的功能. 喪失雙手或雙手的拇指和所有手指的功能. 喪失雙腳的功能. 完全失明. 全身癱瘓(四肢癱瘓) 下身癱瘓. 因疾病、損傷或變形而導致長期臥床. 因任何其他情況,包括器官殘障及下述的殘疾情況 (註) 而導致。 申請人的身體或精神殘障狀況(包括但不僅限於器質性腦綜合徵、智障、精神病、神經官能病、人格障礙),其殘疾程度與上述(1)至(7)項大致相若,即申請人極需他人協助應付日常生活. B. 聽覺極度受損.

  4. 傷殘津貼為殘疾人士提供現金津貼,但領取傷殘津貼後可否繼續工作? 申請傷殘津貼需不需要資產審查? 下文拆解傷殘津貼中的傷殘定義及申請資格!

  5. 醫學模式用疾病或意外造成的身體損傷,來解釋傷殘人士在生理心理與社會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1980年世界衞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世衞WHO)訂定的「國際損傷障礙與殘障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簡稱ICIDH ...

  6. 傷殘津貼可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 申請人無須供款及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由2024年2月1日起,普通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2,070;高額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4,140。

  7. 部分在私家醫院留醫的傷殘津貼申請人可能獲其主診註冊醫生證明不適宜被送往公立醫院/診所接受醫療評估。 在此極為特殊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指定條件,社署可接納由該私家醫院的主診註冊醫生所作的醫療評估。

  8.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殘疾的定義包括身體機能全部或局部喪失你是肢體傷殘者,你便會與其他殘疾人士一樣受《殘疾歧視條例》保障。這些保障也適用於與你有聯繫的人士。若任何人由於你的殘疾而歧視、騷擾或中傷與你有聯繫的人士,即屬違法。

  9. 健全人士應理解為所有人提供「無障礙通道」的概念,尤其是對傷殘人士以及有「類近傷殘需要」 的長者。 體驗傷健共融 協會一直致力於籌辦傷殘人士與健全人士體驗共融的機會。

  10. 2013年11月13日 · 作者: 香港傷健協會. 最後更新: 13/11/2013. 「傷健PHAB」意指傷殘(Physically Handicapped)與健全(Able-Bodied)人士,並將二者結合為一,正正反映著傷、健融合的理念。. 傷健概念於1970年10月引入香港。. 當時,英國傷健運動(PHAB Movement)創辦人瑪利羅便臣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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