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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22日 ·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認為入境處批拒數字仍然偏低疑把關不力但香港僱傭公會則認為僱主和外傭關係不佳外傭申請轉換僱主亦情有可原難以用跳工一字以偏蓋全入境處日前公布數據指今年首10個月外傭的簽證數字有34萬宗當中有10,153宗為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個案。 以上個案如僱主是外調、移民、逝世或經濟原因不能繼續履合行約,或有證據顯示曾遭受苛待或剝削,會被視為合理簽證原因;而有4,475宗視為原因不合理而「跳工」,較去年增加約1.5倍;被拒批簽證的個案則有1,784宗,亦較去年大增約4.6倍。 今年首10個月外傭簽證新申請的數量較去年全年下降近30%,而續聘外傭的申請則大輻上升近50%,市場對外僱的需求明顯未能滿足,更出現高薪搶人的情況。

  2. 2022年4月1日 · 有僱主在社交群組分享成功去信入境處投訴外傭僅來港7個月已斷約跳工結果入境處拒批發新簽證即使中介上訴帶同新僱主求情仍不果該僱主分享心得先撰寫信件到入境處,「因為入境處只收書面投訴」,事後再打電話到入境處確認收到信件 ...

  3. 2024年5月20日 · 入境處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一共拘捕10人包括3名為外籍家庭傭工3名為逾期逗留人士1名持行街紙人士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翁鈺輝攝)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傅哲浩交代案情表示於反非法勞工行動中人員共搜查了10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工廠大廈零售店及雜貨舖共拘捕1男6女名懷疑非法勞工24至49歲),當中3名為外籍家庭傭工3名為逾期逗留人士及1名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人士。 同時,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男僱主(37至58歲)亦一同被捕。 傅哲浩續指,上述非法勞工主要在餐廳拘捕,他們從事洗碗、處理食材、搬運及零售等工作,經入境處初步調查,他們一天可獲300至600元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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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年9月29日 · 政府發言人指在今年的檢討已按既定機制仔細考慮香港過去一年的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情況以及本港的短期經濟前景而在考慮以上因素僱主的負擔能力和外傭生計後決定調整規定最低工資今日或之前按現時最低工資簽訂合約 仍可於10.27前送入境處. 發言人又指在今日或之前按現時每月4,730元的規定最低工資和每月不少於1,196元的膳食津貼簽署的外傭合約仍可於10月27日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處理該處指有關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訂合約送交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 工會早前曾要求最低工資增至$6,228 食物津貼提高到$2,552.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早前曾表示,勞工處在會面中承認沒有制定工資水平方程式,並採取「整全的考慮方法」,同時考慮「經濟狀況,如家庭收入,通脹,GDP等。

    • 有外傭抹黑僱主令其被列黑名單
    • 按圖即睇慎防被列入黑名單,僱主自保8式
    • 關注組召集人質疑:外傭為何不報警?

    皇朝國際僱傭公司市場經理鄧先生(Steven)表示的確有此機制,「當僱主想申請一名外傭到香港工作時,程序上是先要經領事館批簽證,然後再經入境處。而僱主如何得知領事館不批出外傭簽證,有幾個可能的主要原因,首先可能是僱主以低於法定工資支薪予外傭,其次還有虐打、性騷擾等,當僱主只會在下次再請外傭時才知道自己是否有被列入黑名單。我亦聽過有案例是被解僱的外傭有心去作弄前僱主,於是作一大堆理由抹黑。」 如果面對被抹黑及投訴的僱主,要如何做才能再次聘請外傭呢?Steven說:「一般中介公司都會陪僱主直接到領事館,跟駐場領事館職員解釋,如有需要,領事館職員也可能要求該僱主宣誓,當然如果可以有合理解釋證明投訴個案非真實,就不用宣誓也會獲批申請簽證,現時勞工法例的情況下,外傭姐姐的確是佔優勢。」 Steven表...

    安樂窩僱傭中心執行董事王偉東(Daniel)類似個案不常見,「印尼及菲律賓領事館也有黑名單機制,如果被外傭投訴,一般只會入領事館的Watch List,當之後再請外傭時,就需要到領事館向職員解釋被投訴事件的由來,而領事館職員都會briefing僱主。但如果僱主再犯,再有新外傭投訢,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以後不可以聘請該國的外傭,我從事這行15年,平均 3000 個僱主才有一宗Black List個案 ,Watch List客就3-5個。」王偉東亦表示如果被投訴的行為太過份,甚至犯刑事並已入罪 ,就會直接被列入黑名單。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的確收過被外傭投訴至領事館的僱主救助個案,「被投訴得一定不會是好事,甚至與刑事有關,不過外傭為何不報警?事件孰真孰假真的有待商榷。當要再申請外傭時,新的中介公司會陪僱主去領事館解釋,但通常不獲接受,除非僱主可以出示到工人行為惡劣的證據。而領事館會叫僱主寫一份協議書,裡面的條約是否公平也見仁見智,當然如果你不願意簽,就無法獲得下一位外傭的簽證。」 徐曉彤建議僱主必須做好自己,要為自己留下沒有違犯到勞工法例的證據,「例如有僱主買了一張廉航機票,當中不包行李,這是會令外傭不滿,我們都常建議僱主不要因二、三百元傷了和氣,因為如果僱主已確定開除外傭,就無謂為了二、三百元的行李費而被外傭追討、投訴,一旦被領事列入黑名單,就不得再請該國外傭,如日後僱主想再聘請該國外傭時,...

  6. 2022年9月27日 · 勞工處日前發出有關外籍家庭傭工 最新入境防控安排當中提醒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僱主星期一 (26日)起調整海外抵港人士的入境防控安排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外傭的入境防控措施將改為0+3模式即入境後不需在酒店隔離而只需接受醫學監察三天其後自行觀察四天並須在醫學監察期間及其後四天的觀察期進行多次檢測。 如僱主選擇安排外傭在酒店完成3天醫學監察及其後4日自行觀察,雖無須向勞工處申請,但須負責期間的住宿費用及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如僱主安排外傭在非僱主居所進行醫學監察及自行觀察,以致外傭未能在僱主家中工作,僱主應向外傭支付假如外傭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 另外,9.26後來港工作的外傭只須提交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內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證明,而毋須在登機前提交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7. 2021年1月5日 · 政府於上月30日宣布調整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以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包括容許僱主把即將離任外傭的現行合約有效期限進一步延長最多三個月而因應社會關注外傭住宿風險並防止外傭濫用訪客身分延長留港期限而跳工」,一旦終於僱傭合約後兩周內離港外傭僱主關注組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及有中介公司均表示有措施比沒有好但在僱主聘請外傭時的保障上措施仍是不足。 政府表示,勞工處處長將所有明年3月31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包括在早前實施彈性安排下獲准延長的合約,可在僱主和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最多三個月。 而延長現任外傭合約三個月應已提供足夠時間讓僱主安排其新聘請的外傭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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