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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租客與租客之間,租客可將「主租契」的條款及契約在「分租租契」中納入及執行,方法是在分租租契下訂立一項契約,要求分租客須遵守主租契下的若干契約。 一般情況下,租客最好明確及具體地列出哪些契約必須遵守,並盡可能向分租客提供主租契的副本(而非以一般參照「主租契的契約」))。
      www.clic.org.hk/zh/topics/landlord_tenant/sub_let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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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法律上租客與分租客之間簽訂的分租租契是獨立於與業主簽訂的租契主租契」)。 然而儘管租客和分租客通常可以自由地協商並同意有別於主租契的條款例如實施附加的限制性條款),但主租契會限制出租地方範圍及分租租契的條款這是因為租客無權利/權益在分租租契內授予超出他被主租契所授予的權益。 例如:- A擁有A單位和B單位。 A出租 A單位予B,為期一年。 但是,B與C簽訂分租租契,出租A單位和B單位予C,期限為兩年。 在這樣的情況下,B可以被認為是違反了「分租租契」的條款,因為他沒有權益出租B單位予C及沒有權益出租任何單位超過一年。 租客和分租客之間的關係.

  3. 合約詳細資訊. 合約格式: docx. 使用權限: 會員. 下載量: 282. 頁數: 7頁. 來源: 律果法律事務所. 合約分類:. 私人 / 租賃 / 不動產. 商務 / 租賃 / 不動產.

  4. 簽署租賃協議或租契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租金是否為固定金額,還是按營業額某百分比計算(後者對於商鋪及食肆來說並不罕見)? 除了差餉、冷氣及管理費之外,還有沒有其他雜費? 使用租賃物業時有何用途或間隔改動的限制? 是否有權享用共用設施? 單位可否分租出去? 租約年期是否足夠讓你賺回投資成本,例如裝修費用? 租金在租約期內可否調整? 如何釐定租金的變更? 租約是否有續租條文? 租客如何行使續租權? 有否提早解除租約的條款? 維修物業的責任? 更多關於租賃協議及租契 業主與租客的責任. 營商的牌照及許可證. 商業經營需要政府牌照、許可證、證書或批准書,你可進入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牌照及許可證」部分,找尋相關資訊及服務。 牌照及許可證.

    • 業主負責費用
    • 退租權
    • 退租日單位狀況
    • 其他

    列明由業主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結構性問題(如喉管破裂)引導的維修費、管理費、地租、差餉等。 至於家電維修方面,費用可一人一半。如睇樓時租戶未有時間檢查電器運作,業主可提供為期 1-2 星期的「保證期」,如電器在期內出現問題,就由業主負責維修。

    上述的「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即是退租權的一個規限,一般租約第一年為死約,翌年為生約。 「一生一死」的話,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而第二年要退租,就要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換句話說,租期踏入第 11 個月,業主或租戶方能通知對方下一個月退租。 【今期最抵】千居精選筍租盤 →

    退租日又稱「交吉日」,意思是一般業主會要求租戶於退租當日要還原單位,如果單位本身是「吉」的,租戶就要「交吉」。 如果單位本身有傢俬,而業主希望租戶退租時幫手清走傢俱,因此非「還原單位」,應備註於約內。

    如改動/改建前須徵得業主同意、租戶要遵守公契、業主不得干擾租戶等等,另外亦應根據單位的個別情況而作出備註,譬如屋苑公契容許、但業主不許租戶養寵物;或業主容許單位分租等,就應寫明。 【租屋必看】搜尋 18 區租盤 →

  5. 2018年10月24日 · 轉租分租的定義轉租 指出租人與承租人租賃關係存續中,承租人將租賃物出租給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分租 則是將租賃物一部為轉租,例如租賃標的為房屋時,承租人將部分房間或空間轉租給他人使用。 二、承租人可以把租賃物 ...

  6. 租客須遵守香港一干法律條例和規則及該物業所屬的大廈有關的公契內的條款。 租客亦不可違反屬該物業地段內的官批地契上的任何制約性條款。 5. The Tenant shall during the Term pay and discharge all charges in respect of water, electricity, gas and telephone and other similar charges payable in respect of the Premises. 租客須在租約期內清繳有關物業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類似的雜費。 6.

  7. 分租」通常是指一位租客以另一租约(称为「分租租契」)将物业(或其某部分)分租予其他租客(称为「分租客」)。 在法律上,租客与分租客之间签订的分租租契是独立于与业主签订的租契(即「主租契」)。 然而,尽管租客和分租客通常可以自由地协商并同意有别于主租契的条款(例如实施附加的限制性条款),但主租契会限制出租地方范围及分租租契的条款。 这是因为租客无权利/权益在分租租契内授予超出他被主租契所授予的权益。 例如:- A拥有A单位和B单位。 A出租 A单位予B,为期一年。 但是,B与C签订分租租契,出租A单位和B单位予C,期限为两年。 在这样的情况下,B可以被认为是违反了「分租租契」的条款,因为他没有权益出租B单位予C及没有权益出租任何单位超过一年。 租客和分租客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