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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天前 · 在勞基法第 32 條(參 1)中,對加班的定義是「延長工時」,代表 雇主在工會/勞資會議的同意下,讓勞工在正常工時以外的時間繼續工作 。. 而針對正常工時,在勞基法第 30 條(參 2)中也有明確規定,基本上勞工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每週則不 ...

  2. 如果機長1年內統一加班10天的話,可一次性獲得1.2歐元的獎金,相當於9.4人民幣左右(相當於一天一萬元左右的加班費)! 結果飛行員代表說,他們對加班沒有興趣!

  3. 4 天前 · 台灣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範了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條件與限制,這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健康與休息權,同時也提供雇主在必要時的彈性運用:. 勞動基準法32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 ...

  4. 2023年2月1日 · 若雇主以底薪來計算加班費,除勞工可依法追補加班費的差額外,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可處雇主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的罰鍰。 通常被認定屬工資及非工資者如何分辨?

  5. 依《勞基法》第79條及第80-1條規定,雇主未或少給加班費,可被處2以上、100元以下罰鍰,且公司和負責人名稱還會被公開。 下次拿到薪資單,不妨趕緊對照本文,確認你的加班費是否少拿或算錯。

  6. 2023年6月2日 · 勞基法加班費規定. 根據《勞基法》第30條第1項: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而第32條第1、2項補充道:雇主如果有需要讓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經過工會或勞雇雙方約定同意,可以把時間延長,但每日延長時間加上正常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時間總長不超過46小時。 換言之,根據勞基法的規定,正常情況下,勞工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的部分,就會被視為加班,而 每天加班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4小時 。 本文討論的,就是這加班的4小時內,加班費用的計算方法。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否則有可能被罰 NT$20,000-1,000,000 的金額哦!

  7. 首先,先定義加班: 勞動基準法§32 定義了兩種加班狀況: 雇主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在 正常工作時間 以外工作.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 正常工作時間 以外工作. ‍. 正常工時: 根據 勞動基準法§30 :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 超過即為 延長工時 ,也就是大家說的加班。 延長工時所需支付的工資,就是加班費。 要計算加班費, 首先要算出每小時平均工資,該月工資 / (30 × 8) = 每小時平均工資。 (延伸閱讀:日薪怎麼算才對? 「一日工資」算法比你想像的還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月工資包含所有經常性給予且含勞務對價關係的薪資,不因薪資名目而影響。 包括但不限於:固定工資、伙食津貼、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 但不含加班費 。 請看以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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