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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於2023年4月13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6,550元 (2) 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 於2023年4月13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86,300元

  2. 一般情況下,你須: 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款額為僱員遭遇意外時的每月收入與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 於僱員提交醫療費收據後21天內發還有關的醫療費;以及. 於勞工處簽發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後21天內支付該證明書上列明的補償款額。 與此同時,你可以: 要求僱員接受由指名的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進行的身體檢查; 對懷疑個案作初步調查,及聯絡保險公司跟進個案; 制定處理僱員工傷個案指引,以協助處理個案及根據法例依時支付工傷病假錢及工傷補償。 要了解更多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下須履行的責任,可瀏覽以下連結。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概覽 僱員補償條例簡介(pdf 檔案) 《僱員補償條例》疑問解答. 指定表格及填表須知:

  3. 兩種計算方法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假若有關僱員按日計薪而他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實際開工日數是19天則該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如下

  4. 僱主向勞工處呈報,並承認於《 條例》下的僱員補償責任後,勞工處會向僱員寄發通知書,僱員須按通知書上的指示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如職業醫學組認為僱員的傷患可能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便會在僱員的病情穩定後,安排僱員接受僱員補償( 普通評估)委員會的評估(即判傷)。 評估委員會根據《條例》的規定,評估僱員因是次工傷而所需工傷病假及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 待完成判傷後,評估委員會會向僱主及僱員簽發一份「評估證明書」(表格7),列明評估結果。 完成工傷病假跟進/ 判傷手續後( 視乎屬何種情況),勞工處會評估僱主根據《 條例》須付的補償,並會給僱主及僱員簽發一份列明補償款額的「補償評估證明書」( 表格5)。 僱主須於21天內支付補償款項或未付的餘額。

  5. 根據勞工處資料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於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5,600 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 於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

  6. 用以計算工傷補償的每月收入是指: a. 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或. b. 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 (如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受僱期計算)。 兩種計算方法 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 根據條例規定,計算工傷病假錢時,每月收入最低為 $5,500 (於2023年4月13日前遭遇工傷意外的個案,計算工傷病假錢時每月收入最低為$5,310)。 醫療費. 如僱主沒有向僱員提供足夠的免費醫治,僱主須支付僱員在工傷期間因醫治而招致的醫療費(包括診金、外科收費或療法收費、護理、入住醫院、藥物、治療物品及藥用敷料的費用等)。 條例涵蓋的醫治類別包括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牙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職業治療師或註冊脊醫給予或在他們監督下給予的醫治。

  7. 用以計算工傷補償的每月收入是指: a. 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或. b. 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 (如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受僱期計算)。 兩種計算方法 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 根據法例規定,計算工傷病假錢時,每月收入最低為 $5,500 (於2023年4月13日前遭遇工傷意外的個案,計算工傷病假錢時每月收入最低為 $5,310)。 醫療費. 如僱主沒有向僱員提供足夠的免費醫治,僱主須支付僱員在工傷期間因醫治而招致的醫療費(包括診金、外科收費或療法收費、護理、入住醫院、藥物、治療物品及藥用敷料的費用等)。 條例涵蓋的醫治類別包括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牙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職業治療師或註冊脊醫給予或在他們監督下給予的醫治。

  8. 2020年11月9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勞保是保障僱員因工意外受傷,甚至死亡,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時,僱主有能力履行責任支付補償。 工傷主要分為2大類: 一次性意外,如工作時跌傷. 勞損,如因不斷重複同一動作導致身體受傷. 更多職業病資料可參考勞工處《僱員補償條例簡介》附表2。 值得注意是,即使意外是因僱員犯錯或疏忽引致,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另外,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受到保障。 返工途中不一定有得保. 至於返工途中是否受保障?

  9.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程式旨在提供一個簡便的工具協助僱主及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初步計算僱傭權益以作參考之用輸入全部所需資料後計算按鈕程式便會計算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可享有的僱傭權益及相關金額。 注意. 本計算機程式是基於僱傭條例下法定權益的相關條文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一些假設狀況作運算計算結果只供初步參考。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 勞工處對於因這些資料內容或因使用這些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此計算機程式所提供的資料,不應被應用在任何法律程序上,或被視為申索的證據。

  10. 在其他情況下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會給僱主及僱員簽發一份列明補償款額的補償評估證明書」(即表格5),僱主必須在證明書發出後21 天內將補償款項或未付的餘額全數支付給僱員。 如僱主拖欠補償款項,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 iv) 由法院處理. 就工傷病假不超過3 天而未能透過「僱主直接支付」辦法解決的個案,僱員可在 小額錢債審裁處 向僱主索償。 其他未能循上述途徑解決的工傷補償個案,均須交由 區域法院 裁決。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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