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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如我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一名醫生,會發生甚麼事? 閣下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後,投訴會先由委員會主席及初步偵訊委員會審議。 如需召開公開聆訊,委員會可能會在有需要時,邀請閣下以證人身份宣誓作證。 閣下可能需要出席聆訊,回答委員會成員及涉案醫生的代表律師之提問。 醫務委員會可作出不同判罰,例如對有關醫生發出警告或譴責,或在嚴重情況下吊銷醫生的註冊。 閣下應明白以下幾點: 委員會只獲授權處理註冊醫生的專業失當個案; 委員會不能頒令有關人士向投訴人作出金錢賠償; 如有關醫生在治療期間疏忽,受害人除了可向委員會投訴外,亦可同時採取法律行動,向有關醫生提出民事賠償申索。 上述資料載於醫務委員會的刊物「 醫務委員會如何處理投訴 」。 如閣下想投訴註冊牙醫,可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作出投訴。

  2. 首頁 » 主題 » 醫療程序:徵求同意與拒絕治療 » 徵求同意 » A. 知情地同意. 病人應自願給予同意;他必須有能力下決定,並有能力理解醫生所提供的資料,明白所接受的治療或療程(即建議治療)的性質、成效及所涉風險,以及其他治療選擇,包括不接受任何治療。 《守則》第2.8段列明: 「病人聽取醫生解釋後,他或他的家屬(如適用)應有合理時間作出適切的決定。 所謂合理時間取決於資料的複雜程度、有關決定的重要性,以及建議治療的急切程度。 如病人所聽取的意見並不全面,他所給予的同意便會視作無效。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3. 最常見的證據是被告人自己的招認。 此外,控方也可以通過一些法例訂明的推定來證明被告人是否知情及有否參與。 鑑於罪行的嚴重性,販運危險藥物通常會被判處即時監禁。 上訴庭已就不同類型毒品的販運罪制定了不同量刑指引。 1. 知情及參與的證明.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4. 首頁 » 主題 » 有關危險藥物的罪行 » 販運危險藥物 » A. 甚麼是「危險藥物」? 《 危險藥物條例 》( 第134章 ) 附表1 第I部 列出屬於危險藥物的藥物或物質。 最近,根據行政長官頒布的《2022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 從2022年12月16日起,列表新增9種物質(如溴啡和MDMB-4en-PINACA)。 從2023年2月1日起,列表再新增來源於植物大麻的大麻二酚(俗稱CBD)。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5. 6. 註冊醫生及律師的證明書. ». 6. 註冊醫生及律師的證明書. 授權人必須在一名註冊醫生和一名律師面前簽署持久授權書,並必須:. 在註冊醫生面前簽署的同時,在律師面前簽署該持久授權書;或. 在註冊醫生面前簽署的翌日起計的28天內,在律師面前簽署該 ...

  6. 4. 一些商人為了避免負上法律責任,會在合約內加上免責條款,這些條款在法例下是否有效?在一旦發生問題時,合約中的免責條款可免除某一方的法律責任。不過,由於免責條款受《管制免責條款條例》(香港法例第71章)所規管,故此,利用免責條款來免除法律責任,並不是經常有效。

  7. 1. 遺囑有什麼要求? Q1. 假如立遺囑人僅透過電話與律師討論遺囑內容,但從未簽署任何遺囑,到底立遺囑人有沒有簽立有效的遺囑? 2. 在訂立遺囑之前,有甚麼事項需要考慮? 1. 遺產有哪些類型? 2. 將饋贈贈予給不同受益人時需要考慮什麽事項? 3. 訂立遺囑時有什麼要注意? 4. 問與答. 1. 遺囑與"平安紙"有甚麼分別? 2. 我非常擔心我的遺囑不會按照我的意願執行。 我該怎麼做才能保證遺囑在我死後能正確執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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