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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mandatory-contributions僱員 - 積金局 - MPFA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 僱主必須以僱主本身的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並須就每個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供款。

  2.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自2000 年12 月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行,旨在保障在職人士之退休生活。強積金制度連同社會保障和個人儲蓄及保險是退休保障的三大支柱,讓退休人士早作儲蓄準備,以應付退休後所需的基本生活開支。

  3. 僱員及自僱人士均需管理兩個強積金帳戶,直至退休,當中包括: 您現有的強積金供款帳戶,及. 您的個人帳戶(如有) 何謂個人帳戶? 個人帳戶是以個人名義開設的強積金帳戶,用以管理下列兩種資產: 以往受僱衍生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及/或. 由現職供款帳戶所轉入之僱員強制性供款衍生的累算權益,有關權益可於每公曆年轉移一次。 善用個人帳戶. 您的個人帳戶是可以隨時轉移的。 在您受僱期間,您或會在不同強積金受託人開立個人帳戶。 因此您在退休前或須管理多個個人帳戶,當中投資組合各有不同。 若您把所有帳戶整合至您信賴的強積金受託人,您便可集中資產,以更有效管理投資組合。 整合個人帳戶至宏利. 要有效管理您的強積金,定期檢視基金投資組合是非常重要的。

  4. 僱主必須遵守強積金法例規定的責任,包括安排所有合資格的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為他們供款。 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作選擇 如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便必須讓現有及新加入的合資格僱員(如適用)作出選擇。

  5. 2021年2月18日 · 假如你曾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申請,受託人亦不會向你支付任何強積金。 詳情請參閱法定聲明 (第 MPF(S) - W(SD2) 號表格)。

  6. 強積金計劃文件. 表格. 退休策劃計算機. 最新消息. 積金局(MPFA)負責規管及監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運作,致力建立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儲蓄制度。 請瀏覽本網站以瞭解更多強積金制度的最新資訊。

  7. 積金局今天(5月2日)宣布「積金易」平台定於今年6月26日投入運作,首兩間強積金受託人萬通信託有限公司(萬通)及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中國人壽)將分別於6月26日及7月29日加入「積金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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