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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繁體.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香港公務員房屋資助制度 ,是 香港公務員 的 員工福利 之一。 按照資助方式分類有關津貼大致可分為 公務員宿舍 、合作社建屋、各類現金資助、首期貸款,以及公務員申請 公營房屋 配額五類。 有關房屋津貼的事務主要由 公務員事務局 轄下的「住屋資助及編制政策部」負責 [1] ,並與有關的政府部門合作。 津貼類別 [ 編輯] 歷來的香港公務員房屋津貼可分為五種 [2] [3] : 公務員宿舍 :主要分為非部隊宿舍、 紀律部隊 宿舍,以及高級公務員宿舍三類。 建屋合作社 :供本地公務員自行組建合作社,向政府申請撥地興建宿舍。 與一般公務員宿舍不同,此制度下的單位由他們共同持有,並可於合作社解散及補地價後轉為私人住宅 [4] 。

  2.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編輯]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3.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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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簡稱強積金管理局或積金局英文: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縮寫MPFA)是香港法定機構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於1998年9月成立,專門負責規管及監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運作。

  6.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英语: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简称 强积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 香港立法局 于1995年7月27日通过《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并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 除了少数人士获豁免外,该计划强制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参与 ...

  7. 2023年8月2日 · 語言連結位於頁面頂端,標題的另一側。

  8. 歷史. 在職家庭津貼的前身是「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 於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推行由2016年5月3日起分階段接受申請申請人可申請過去6個月的津貼即由由2015年11月起計算。 [1] 目標對象為低收入在職人士提供的在職家庭。 計劃以家庭為單位 (最少為2名住戶),通過資產審查的家庭,可領取每月HK$300-$1,000津貼,而每名兒童或青少年額外每月HK$400-$800津貼費用,視乎住戶入息及工時而定。 2017年10月,時任 香港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 發表施政報告,指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申請條件苛刻,為低收入在職家庭帶來壓力,所以政府決定優化該津貼,並改名為 在職家庭津貼 ,為他們減輕負擔並鼓勵持續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