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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4月1日 · 1. 以全年實收租金扣除43%必要費用。 2. 採列舉扣除,將房屋出租時發生的必要損耗及費用,包含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等逐項自租金收入中列舉扣除後,申報的租金收入。 而自二 一八年起,依據租賃專法規定,將房屋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依照「社會住宅」或「一般住宅」方案的不同,享有不同所得稅減徵優惠。 租賃住宅服務業可分為—— * 包租業 :是由業者向房東承租房屋,業者再以二房東身分與房客簽轉租約,並由業者辦理後續租約管理服務。 * 代管業 :由政府委託業者,協助媒合租屋市場上房東及房客,處理租賃大小事,如租屋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及糾紛協調處理等。 實施期限.

  2. 2024年4月1日 · 2021年內政部透過住宅所有權登記資料庫進行大數據分析針對單一所有權人住宅進行全國總歸戶統計後公布其發現結果其中多房自然人佔擁屋自然人的1.46%平均持有5.45宅多房法人占擁屋法人的11.96%平均持有25.35宅。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區分為自然人或法人,其交易與持有方式也適用不同的稅率。 購買不動產時,究竟要以法人來持有不動產,還是個人持有較能節稅? 這要視每個個案不同來分析。 以一般情況來說,如購買住宅用房屋,通常為個人持有,較能享用各種自住優惠稅率;而在購買非自住房屋時,考量的因素就因每人的背景、目的及資產配置,而有很大的差異。 而且,在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後,私法人的購屋受到限制,已不是想用法人購買就能夠買的。 不動產交易所得稅.

  3. 2023年12月1日 · 依財政部最新函釋說明,個人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若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在計算持有期間時,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舉例說明,某甲的父親2002年取得房地,2022年2月父親過世,房地由母親繼承,但2023年2月母親也過世,改由某甲繼承,某甲於2023年底出售該房地,原本房地持有期間為2023年2月至2023年底,因持有不到2年,適用稅率45%;惟經財政部最新核釋後,房地持有期間為2002年至2023年,持有超過10年,適用稅率15%。 如果各次持有期間符合自住條件,還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0%。

  4. 2023年11月1日 · 為了打擊炒房,保障民眾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被稱為「史上最強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祭出打炒房5大措施,新法及配套子法已於2023年7月1日上路。. 5大措施包括限制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制度解約申報登錄 ...

  5. 2021年10月1日 · 政府為了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因此房地合一稅2.0版共祭出6大修法重點課稅範圍針對個人及營利事業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於2021年7月1日以後交易者則適用房地合一稅2.0鎖定投資客加重課稅打擊短期炒房。 ⠀⠀⠀⠀⠀⠀⠀. 短期套利者課重稅. 修法後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並不影響超過5年未逾10年課20%、持有超過10年課15%)。 另外,針對境外個人交易房地,亦拉長持有期間所適用的稅率,持有2年以內者適用45%、超過2年者適用35%稅率。 ⠀⠀⠀⠀⠀⠀⠀⠀⠀⠀⠀⠀⠀⠀. 法人比照個人課稅.

  6. 2019年7月1日 · 房地的交易日及取得日該如何認定持有期間該怎麼計算受贈或繼承來的房子在這兩年賣掉到底是適用舊制還是新制房地合一稅計算房屋交易所得時成本該如何計價繼承來的房子日後出售如何適用自用住宅租稅優惠

  7. 2019年10月1日 · 未來財務顧問必備的能力是什麼?首先要知道,問題的關鍵在於——未來客戶需求的變化是什麼? 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與進步,比起三十年前的客戶,現在的客戶知識教育水準更高。而二十年後產品發展的方向也與現在不同,全球各地的政府機關將會要求保險成為「必須品」,像健康保險等保障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