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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緩刑是指法庭不即時執行所判處的監禁刑罰。 根據《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 第221章 ) 第109B條 ,如果法庭判處不超過2年監禁,可下令緩刑1至3年。 在緩刑期間,該監禁刑罰依然對該罪犯有效,隨時有機會執行。

  2. 2024年5月21日 · 依據刑法第75條的規定,以下兩種情況「一定會」被撤銷緩刑緩刑期間故意再犯罪,並被判處有期徒刑。 緩刑宣告前因故意犯罪,在緩刑期間內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3. 依我國刑法第74條規定, 緩刑 是指案件遭起訴後,初犯或5年內無前科者受到法院判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宣告,法官依職權考量認為暫不執行刑罰較為適當者 (例:犯罪情節輕微,入獄反不利於行為人回歸社會),可宣告緩刑。 在緩刑的期間內,沒有 緩刑撤銷 的事由發生, 緩刑期滿,法院所為刑之宣告就會失效 (視為沒判過刑),所以不需擔心緩刑期滿前科會有紀錄。 1. 前科紀錄:實質影響即為「良民證」的申請,案件若遭緩起訴或緩刑,並不會產生 緩起訴案底 或緩刑前科紀錄 ,得向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無刑事案件犯罪紀錄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也就是俗稱的良民證,可用於出國、工作、租屋或留學……等。 2.

  4. 緩刑. 法庭可判處固定的監禁刑期,同時下令暫緩一至三年才執行該刑罰,這種判刑叫緩刑。. 除非犯人在緩刑期間再犯案,否則他/她就毋須入獄。. 某些罪行並不可判處緩刑,這些罪行列於 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附表3 內,其中包括行劫、猥褻侵犯及 ...

  5. 除上述原則外,凡因罪名成立而被判處監禁刑期(包括緩刑),不論有關罪行是否載於「須留紀錄的罪行」列表內,該項判罪都將會被記錄在案。

  6. 判刑緩刑是法院對被判處二年(少年犯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被告,同時宣告於一定期間內暫緩執行 ,考量被告未來不需費力回歸社會、鼓勵改過向善的制度。 以本件為例,就是說原本若服刑是要關1年10個月,但是 只要在緩刑的3年期間表現良好不故意再犯罪 ,並且履行一些如勞動服務等負擔,就可以不必入監服刑。 Q:所有人都適用緩刑嗎? 緩刑條件有哪些? 緩刑必須要是初犯無前科 ,或者是服完刑後超過五年沒有再因故意犯罪被判徒刑的被告才適用喔! 只要法院認為 被告被判處的二年(少年犯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暫時不執行為適當,可以宣告2~5年的緩刑期間 , 緩刑期間從裁判的效力確定 (也就是收到判決後10天未再上訴)的當天起算 。

  7. 2018年10月24日 · 什麼是緩起訴?. 所謂「緩起訴」的「緩」就是「延緩」,把「緩」這個字套在「起訴」之前,就變成檢察官原本要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將其暫時延緩一下,在一定期間內對被告暫時不作出起訴的處分,有一點像「留校察看」的意思。. (見圖1). 圖1 緩 ...

  8. 緩刑 (英語: Suspended sentence )是 刑法 上的一種 刑罰 制度。. 法院 在刑事 審判 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 情節 和 認罪 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 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 因此,簡言之 ...

  9. 2021年1月29日 · 所謂的緩刑顧名思義就是「暫緩執行刑罰」,也就是在法院認為被告犯罪情狀輕微的情況下,經過審理後,認為以暫緩刑罰執行為適當的情況,所適用的制度。 緩刑的措施是以2~5年的期間為法院得決定暫緩執行刑罰的範圍。 施用緩刑更應該考量的是使犯罪行為人復歸社會 [1] ,如同我國監獄行刑法立法精神 [2] ,讓行為人改過、回歸到社會群體中;只是緩刑是在可以不透過執行刑罰就達到這個目的時,免去受刑人的懲罰,也減輕國家的負擔。 而緩刑與緩起訴制度在制度設計上有類似的地方,都給予犯罪行為人觀察期間,看看他們有沒有懲罰的必要,不過仍然有區別。 首先是前者是在法院的程序中,後者是在檢察署的程序。

  10. 2014年3月7日 · 不論有什麼樣的疑惑,不管是外遇離婚、協商談判、監護權、贍養費、商業諮詢、債務問題、智慧財產問題、民事刑事相關蒐證,都可以與法律諮詢網諮詢,法律諮詢網會盡心盡力解答您的疑惑。. 0800-662-885. 緩刑並不會留下前科紀錄,只是要特別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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