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5年3月28日 · 21. 被浏览. 15,457. 1 个回答. 默认排序. 知乎用户. 59 人赞同了该回答. 《 行政程序法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APA)可以算是 美国行政法 的基石。 它规定联邦行政机关(所谓的administrative agency)行为的一般 程序性原则 。 先简单说说美国行政法的背景可能会好理解一些。 当代美国在 罗斯福新政 之后出现了所谓“ 行政国家 ”(administrative state)的现象,即尽管传统的三权分立依然是政治体制中公权力划分的宪法基础,但是出现了很多无法利用传统的国会( 立法legislative )和总统(虽然也称“行政”,但是这里指executive *)之间界限来划分的所谓“行政机关”。

  2. 23. 被浏览. 475,452. 4 个回答. 默认排序. 我们的小书屋. 谢邀 @高质量的快乐. 195 人赞同了该回答. 【本文首发于 微信公众号 “我们的小书屋”(IDvipebooks关注我下载电子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zd推荐理由这是由大陆一些著名行政法学家共同撰写的行政法学教材由于每个撰写者都是相关领域里的专家所以这本教材的成版就巨大其很多观点已经成为通权说也是很多学校考研的指定教材。 对于法学本科学生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具有重要作用。 (一)通用教材. 1.罗豪才主编 《行政法学》 , 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1989年第1版,1999年修订版.

  3. 2020年5月20日 · 说些题外话,个人感觉, 行政法 的研究整体上还是以程序为主,很多国家都有 行政程序法典 ,我国一些省份也有行政程序规定,其中固然有些实体法的内容,但是 行政法律 里的实体内容太多了,不大可能写到一部法典里。 最重要的是, 行政实体法 的内容,也就是政府需要管制、调控的行业,往往不是法学的研究内容,由相应的经济学、 行政管理学 研究。 法学主要还是研究行政程序,保障政府作出 行政行为 的过程足够审慎,能够尊重个人权利. 发布于 2020-05-20 05:36. 馒头仙人. 昂是昂昂是. 2 人赞同了该回答. 我们专业的全称是, 宪法学与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 从文义上看,就可以了解到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并不是一个整体。

  4. 2023年10月26日 · 法典追求内容稳定性和体系的协调性此外法典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 程序法然而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活动又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机动性而且目前关于行政法程序法的研究和认识相对比较统一但是关于 行政实体法 的研究和认识存在较大争议还有就是行政实体法覆盖的内容体系繁杂难以糅合在一部法典当中因此目前不大可能出现实体法的 行政法典 ,日后可能会先出台行政程序法法典。 发布于 2023-10-26 17:32. 知更说法. 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 0. 为何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 111 播放 · 2 赞同. 发布于 2023-11-28 17:24 · 21 次播放. 毒树之果. 我觉得商法也应该统一成为法典,那怕像《民法典》一样把原来的各 部门法 捏合在一起也行.

  5. 2019年11月6日 · 行政法法典化能够以基础性通用性规范填补立法漏洞确保行政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能够通过提取公因式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和效益也能够通过理性设计整合现有行政法律规范提升法规范的体系性和完备性从而推动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更快形成。 (行政法法典化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前提. 当前,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但行政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和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不佳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首先,推进依法行政所依靠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完善。 其次,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不佳也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 (三)行政法法典化是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6. 2023年9月17日 · 行政法. 我国有必要专门制定一部统一完整的行政法典吗? 关注者. 4. 被浏览. 544. 2 个回答. 默认排序. 祖国一块砖 .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博士. 完整的行政法典应该还没有出现过。 目前的立法模式应该是行政程序法单独立法,将行政法总则的内容进行集中规定,对典型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进行单独立法. 行政行为的专业性,导致实体性的规定比较难,司法也难以审查,主要还是从严格行政程序(该说理要说理,该让相对人申辩要让相对人申辩,该让相对人听证要听证),配合选民压力,实现对行政权的规训. 我们应该是距离行政程序法出台还有一定距离,行政法典步子迈的有点大了. 发布于 2023-09-17 06:50. 韩法混血十萝.

  7. 本科老师就把行政法明确划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和 行政救济法 ,这个程序法不是诉讼法(行政法上的诉讼和复议被称为救济法)。 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 行政强制法 都是程序法,他们中间少有实体权利的规定,多得是政府实施行政活动的程序规定,这正是公法作为 羁束法 的特点,也是学习行政法的难度来源。 我个人认为,学习行政法最重要的是要转化为框架思维,因为它本来就是用来限制政府权力的,所以看待问题主要就是从“法律保留”(这个事情有没有授权)和“ 法律优位 ”(做这个事情是不是违反 上位法 )出发。 行政权在这个框架内活动即可。 至于某些具体规定,真的要就事论事、具体看待。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