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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郭卓堅 (英語: Kwok Cheuk-kin ,1940年4月29日 — ),外號「 長洲覆核王 」, 香港人 , 香港民主黨 成員 [1] ,持 中華民國護照 及 英國公民 身份。 父親為 中華民國 國民革命軍 軍官,小時候舉家前往 重慶 ,待 香港重光 後才回港讀書 [2] 。 他早年就讀 東華三院李志雄紀念小學 (昔日位於筲箕灣東大街、前稱東華三院第二小學)、筲箕灣街坊福利會義學夜校(1954年畢業 [3] )和 天主教鳴遠中學 [4] 。 在1950年代於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系畢業 [5] ,1989年前曾任職 司法機構 。 1989年到北京聲援學運,6月7日他在北京被帶到上海公安招待所軟禁一年,幾經波折才回到香港。

  2. 2017年11月12日 · 社會新聞. 【專訪有片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決歸英養老 六四逃生記. 撰文:吳倬安. 出版: 2017-11-12 10:00 更新:2017-11-13 17:13. 79歲的長洲居民郭卓堅近年屢次入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決定和行政命令雖然屢戰屢敗其敢於挑戰政府的作風贏得長洲覆核王的美譽。 惟「雙學三子」被覆核刑期改判入獄、20名「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告全被判罪成,令郭卓堅也萌生去意。 這位老而彌堅的「覆核王」接受《香港01》專訪時,慨嘆香港法治已死,使他不得不離開香港。 擁有居英權的他又表明,待三年後有關丁權的司法覆核案審畢,便會離開香港,返回英國頤養天年。 可是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基層港人,郭卓堅的居英權從何而來? 原來與他參與「六四」學運的「大逃亡」經歷有關。

  3. service.elchk.org.hk › belief › 44mELCHK - 郭卓堅

    最近郭卓堅司法覆核立法會議員被DQ事件他認為如果被DQ的議員是因為宣誓方式不當那就是作為監誓人的梁君彥陳維安沒有做好監誓人的責任因為他們本來該比任何人都熟悉規矩宣誓的議員不可能比他們更熟規矩。 如果是因為監誓人不及格,就該宣佈全部議員的宣誓無效。 現在人大已經釋法,監誓人應已熟悉有關法例,那麼就應該讓全部議員再宣誓。 這樣,跟足人大釋法,照足法律規定去做,才會有公平公義,社會才會和諧,否則不公平、不公義,市民就會不服氣。 之前他司法覆核梁振英就任特首時的誓詞,當時法庭的判決是宣誓已過了四年,沒有追溯權利,因此判他輸,他要賠上200萬,因而要破產。 但郭卓堅質疑那麼為甚麼這六個被DQ的議員又有追溯權? 有些甚至要被追回薪津等等呢? 這不是不公平不公義嗎? 所以他要提出司法覆核。

  4. 2022年12月30日 · BBC News Chinese. 「安心出行與場所碼誕生於2020年11月,「疫苗通行證則生效自2022年2月。...

  5. 2018年3月14日 · 經濟日報記者攝長洲居民郭卓堅今日1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剝奪九西補選勝出的鄭泳舜於立法會宣誓就職成為立法會議員資格郭於入稟狀指民建聯主張香港民主建港和香港民主建國等分裂國家行為主張香港獨立希望在香港建國主張鄭泳舜分裂國家及建獨立的香港違背了參選時的承諾因他主張分裂國家思想違反基本法104條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獨立思想香港民主建港和香港民主建國故要求法庭頒令剝奪其參選資格。 另外,郭卓堅又指於今晨4時07分,從手機收到恐嚇留言,並即場播放有關留言內容,「堅叔呀、堅叔呀,殯儀館嗰度同你訂咗個位,你睇下幾去睇下啱唔啱心水,唔位遲啲無位俾你架喇。 」郭卓堅表示從沒有致電任何殯儀館,並透露死後擬捐出遺體,郭表示會就事件報警。

  6. 2024年1月22日 · 2种语言. 大陆简体. 工具. 郭卓坚 (英语: Kwok Cheuk-kin ,1940年4月29日 — ),外号“ 长洲复核王 ”, 香港人 , 香港民主党 成员 [1] ,持 中华民国护照 及 英国公民 身份。 父亲为 中华民国 国民革命军 军官,小时候举家前往 重庆 ,待 香港重光 后才回港读书 [2] 。 他早年就读 东华三院李志雄纪念小学 (昔日位于筲箕湾东大街、前称东华三院第二小学)、筲箕湾街坊福利会义学夜校(1954年毕业 [3] )和 天主教鸣远中学 [4] 。 在1950年代于 国立台湾大学 法律系毕业 [5] ,1989年前曾任职 司法机构 。 1989年到北京声援学运,6月7日他在北京被带到上海公安招待所软禁一年,几经波折才回到香港。

  7. www.wikiwand.com › zh-hant › 郭卓堅郭卓堅 - Wikiwand

    Oops something went wrong: 郭卓堅外號長洲覆核王」,香港人香港民主黨成員持中華民國護照及英國公民身份父親為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軍官小時候舉家前往重慶待香港重光後才回港讀書。 他早年就讀東華三院李志雄紀念小學(昔日位於筲箕灣東大街、前稱東華三院第二小學)、筲箕灣街坊福利會義學夜校(1954年畢業)和天主教鳴遠中學。 在1950年代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1989年前曾任職司法機構。 1989年到北京聲援學運,6月7日他在北京被帶到上海公安招待所軟禁一年,幾經波折才回到香港。 港英政府後來知道他遭中國政府軟禁,給予他居英權,更曾建議他離開香港,但他沒有想過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