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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4月10日 ·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被指在2011年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管理層及家長發電郵,指校董的子女考試「出貓」獲包庇。原審裁定陳茂波夫婦誹謗罪成,需賠償23萬元,但去年上訴庭裁陳氏夫婦勝訴,推翻原審裁決,直接裁定勝訴。

  2. 2016年12月23日 · 陪審團早前裁定涉案的五封電郵及一份會議摘要全屬誹謗,而當中兩封電郵無惡意,法官准被告以免責特權提出上訴。盧氏認為陳茂波夫婦不應受免責特權保障,而且他們支付的六成訟費太少;陳茂波夫婦則不服陪審團的裁決,故雙方均提出上訴。

  3. 2018年4月10日 · 陳茂波 誹謗 法庭.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被指於2011年底,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高層及家長發放電郵,指控校董盧光漢的一對子女涉於考試中作弊並獲校董包庇,校董及一對子女早年入稟指控陳氏夫婦誹謗,校董一方於原審時.

  4.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許步明夫婦,被指在2011年12月誹謗其女兒學校的盧氏同學及家長,雖然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但盧氏不服再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 Menu

  5. 2017年4月5日 ·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涉誹謗案,於高等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與訟雙方均提出上訴,去年高院裁定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 今年1月20日,高院收到原告盧光漢夫婦的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拒絕申請,亦不接受這案有特殊情况而獲得批准申請。 上訴庭同時命令原告需就是次申請向被告支付訟費15萬元。 判詞指,上訴庭遺憾地表示,某些理據應較早前或審訊時就應提出。 例如在免責特權保障方面,原告指法庭的裁決沒有討論到,言論自由與保障聲譽兩者之間的平衡。 陳茂波夫婦於2011年被指聯署發電郵,指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龍鳳胎子女考試作弊。 陳茂波 許步明 盧光漢. 留言 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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