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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1月17日 · 資深傳媒人兼時事評論員黃偉民今被裁定三項非禮罪名全部成立,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上月34歲飛鏢會老闆李潤堅被控落藥強姦一名女性客人,後改認非禮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婦女團體批評欠阻嚇性 間接鼓勵犯罪.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幹事王秀容指,早前法庭對一連串性侵案件的判決太輕,僅判以社會服務令,無須入獄,欠阻嚇性,反映不了事件的嚴重性,會令人誤會為使用性暴力並無後果,或令更多人容易輕易犯案,間接鼓勵犯罪,認為司法部門有必要提高刑罰。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22條,非禮罪(猥褻侵犯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非禮罪的定義闊,如朋友作出非禮,因涉及違反誠信,判刑會較重。 此外,接觸的部位、方式及是否有預謀等,均是法官判刑時考慮的因素。

  2. 2024年5月22日 · 數學教師家中非禮女生罪成 指原審官對可疑證供視而不見 求翻案. 已婚數學男教師涉與女學生發展超越師生的關係,要求女生成其情婦,更載女生到其家親吻及撫摸對方,捉著對方的手為他作手淫動作。. 經審訊後,教師被裁定向年齡16歲以下兒童作出 ...

  3. 2023年9月4日 · 警方調查事件後,上周三(30日)拘捕一名涉案20歲男子,控以兩項非禮罪,案件今(4日)在粉嶺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有否其他受害者、營地的閉路電視片段和被告的電話,獲裁判官批准。

  4. 2023年8月31日 · 警方表示,被捕男子已被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將於明日(9月1日)上午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近日留意到互聯網上有關帖文,亦在8月28日接獲市民報案,指一大學迎新活動懷疑有學生干犯罪行。

    • 何謂「絕對法律責任」
    • 非禮罪是否「絕對法律責任」罪行
    • 兒童法律上不能同意性行為
    • 未成年情侶同意性行為也違法
    • 會否成案例看後續發展

    要明白本案爭議點,先要明白法律上所指具「絕對法律責任」(absolute liability)罪行的原則。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未經審訊證明是有罪前,都會推定為無罪,而控方則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標準,即是要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mens rea)及「犯罪行為」(actus reus)。而「絕對法律責任」的罪行,毋須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只要證明有「犯罪行為」便可入罪。 終審法院曾有案例指明「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為「絕對法律責任」的罪行,但未有就「非禮罪」作相關裁決。香港法例就非禮罪的條文如下: 《刑事罪行條例》200章第122條 猥褻侵犯罪條文: (1)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2) 年齡在16歲以下的人,在法律...

    本案23歲的被告蔡偉麟在原審時,雖曾承認他曾與女童共浴和口交,但原審裁判官認為非禮罪不是一條具「絕對法律責任」的罪行,同時亦接納辯方提出的英國案例,認為被告真誠相信女童已過17歲,能成為他的辯解理由,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惟律政司在提出上訴,高院暫委法官陳廣池認為非禮罪應為「絕對法律責任」,因被告已承認與未滿16歲的女童有性行為,即已有「犯罪行為」,即使他聲稱被女童誤導年齡,也不能以此作辯解,故認為被告應被裁定非禮罪成。

    陳官重申,《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猥褻侵犯罪(俗稱非禮罪)中列明,立法當局規定年齡在16歲以下的人在法律上是不能給予同意的。換言之,即使一個16歲以下的人「同意」讓你作出非禮行為,法律上都不會承認該人的「同意」。 陳官在判辭提到,這些性罪行的相關條例,其立法原意是要以保護女性,尤其是未成年女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為主,即使條例之後曾被修改,但仍沒有把16歲以下女童的同意的情況提供免責辯護。

    過往亦曾有案件,有青年與未成年女友在殘廁親熱,卻被人有三急警員衝入廁所撞破,並揭發女方未滿16歲。即使女方「同意」讓男方撫摸身體,青年最後亦承認非禮,被判社會服務令。 而非禮罪一經罪成,最高判罰可被判高達10年的監禁刑期。

    然而陳官的判辭只屬原訟庭的判例,並不如上訴庭或終審法院般,對下級法院有約束力,故這個案例對下級法院的審訊,只具參考作用。陳官在判辭中已預期,本案可能會有後續發展。非禮罪會否也成「絕對法律責任」的罪行,仍要看會否有更高法院就相關法律問題定下具約束力的裁決。 案件編號﹕HCMA620/2016、KCCC388/2015

  5. 2017年11月11日 · 非禮是指《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的「猥褻侵犯罪」,屬刑事罪行,一般都涉及身體接觸。 如果是言語和眼神令其他人感到冒犯、侮辱和威嚇,縱使出於猥褻意圖,一般來說也不會構成非禮,只能說是性騷擾。

  6. 2021年3月15日 · 男教師非禮兩男生罪成 官指教化導向總比懲罰好 判社服240小時. 35歲中學男老師於2015至17年在校內非禮3名男學生,包括在和學生傾談時搔其肚臍,及用手指在另一學生的乳頭打圈和觸摸其大腿內側達十分鐘。. 法庭早前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成,押後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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