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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3日 · 現時醫管局藥物名冊有逾1,500種藥物鄧耀鏗稱若有好藥能在港註冊局方會盡快將之引入藥物名冊他提到現時藥廠向醫管局申請將新藥加入藥物名冊一般需時10個月局方留意到有部分申請步驟有重複認為不少事情可同步進行期望透過精簡 ...

  2. 2023年8月5日 · 許樹昌今早 (5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現時若有藥物想在港應用先要美國等機構做評核但若本港已設立審批監管機構便可加快藥物研發吸引藥廠落戶香港以鄰近的新加坡為例該國提供的良好條件已已吸引不少藥廠設廠到當地發展。 他解釋,由於香港經常進行藥物臨床研究,數據又準確,易被海外藥廠邀請參與臨床研究工作,假如本港再增設藥物審批機構,相信相關產業會有更大發展空間,新藥也能加快應用。 另外,他期望港府能增撥資源,設立配對基金,令大學可增加研究及擴大研究規模。 他又稱,藥廠均想臨床研究有不同種族及地區參與,認為香港與大灣區配合,對研發藥物工作有幫助,惟現時樣本過境涉及多樣限制,認為政府未來要解決有關問題。 本港缺乏藥品監管和審批的機構,難吸引外國藥廠落戶香港。

  3. 2023年10月25日 · Tweet. 設立全新1+」機制加快治療嚴重疾病新藥審批為了讓病患者能使用新藥並吸引藥物研發及臨床試驗於香港推行港府將在今年內在現行藥物註冊制度上設立全新1+」機制容許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的新藥在符合本地臨床數據要求並經專家認可後只需提交一個 (而非原來的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許可例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便可在香港有條件註冊使用。 消息人士指,「1+」是新機制,「+」代表臨床數據及專家意見。 現時本地醫生只會在緊急情況下,根據病人需要、專家意見及本地臨床數據,在只有一個「藥物製品證明書」 (CCP)下引入新藥;而「1+」機制就是將相關程序制度化,不只適合個別病人需要,而是適合各病人。

  4. 2023年10月29日 · 港澳. 政府研建第一層審批藥物註冊機構 稱有助吸引國際藥企來港. 新聞觀看次數:2.4k. 香港時間.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39. Tweet. 政府設立全新1+」機制加快治療嚴重疾病新藥審批政府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明年會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籌備辦公室就藥械及技術監管和審批制度作研究邁向以第一層審批方式審批新藥械的註冊申請。 衞生官員今日 (2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做到「1+」甚至「第一層審批」機制,保持高效審批,對國際藥物機構和企業來港研發將具備吸引力。 衞生官員續稱,藥廠選擇研發藥物及醫療器械地點,會視乎當地臨床研究及評審的質素和效率,本港若一直沿用第二層審批,將不具及吸引力。

  5. 2023年9月5日 · 1/2. 政府正研究修改新藥註冊制度其中一個方向是將藥物製品證明書」 (CPP)的要求由2個減至1個即是只需獲一個國家地區發出的CPP但就無意直接准許本港或內地研發的新藥註冊。 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今日 (5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本港有可靠制度及能力,相信可自行把關,故此2減1的新制度可行,市民或有更多藥物可供選擇。 崔指出,目前有權發出CPP的國家,包括美加、澳洲、內地、南韓和巴西等,申請在港註冊的新藥,必須取得兩個國家發出的CPP。 不過,CPP制度已有26年沒有審視過,加上本港本身有可靠制度,相信有能力和人才,能自行把關、處理第一層的藥物審批,因此CPP要求可2減1。

  6. 2023年6月30日 · 政府表示正考慮設立類似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 (FDA)的監管機構負責在藥品進入市場前進行審批加快藥物審批程序。. 政府指出因應本港3年的新冠疫情所反思認為香港需要加強研發能力雖然香港的大學有出色的研究能力但臨床測試與審批 ...

  7. 2022年3月21日 · Tweet. 兩款新冠口服藥早前陸續抵港並應用新冠口服藥陸續在香港應用早前有消息指醫院管理局將更新口服藥的指引醫管局今日 (21日)回覆查詢時確認說法在新指引下2款口服藥的適用範圍會擴大60歲或以上病人及嚴重免疫力不足人士不論有否接種新冠疫苗均可獲處方而60歲以下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高風險人士亦可獲發。 醫管局表示,局方專家經檢視2款新冠口服藥物的臨床使用情況後,同意更新處方2款口服藥物的臨床指引,又指會盡量為合適的病人處方有關口服藥,以減低病情惡化的機會,但醫生同時需要根據病人的臨床情況,包括身體狀況及出現病徵的日子等因素作臨床判斷,以減低服用有關藥物後出現不良反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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