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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9月6日 · 5 个回答. 默认排序. 道理我都懂. 这个人不懒, 就是不知道写什么. 70 人赞同了该回答. 于海明 亲口所说: (听到龙哥死了) "脑子一下就蒙了,我觉得我要死掉了。 于海明说,他从来没想过这辈子会杀人,在他看来,杀人是要偿命的。 有人就知道 "杀人偿命, 有人却不知, 可怕的是法律也不知, 不落在自己身上自己也不知" 发布于 2018-09-06 18:53. 刘阳. 31 人赞同了该回答. 正常人类的正常反应,军人和警察这样的职业暴力人员杀人以后都要进行长时间的心里建设,不然就会留下不可弥补的 心理创伤 ,更何况一个善良本分的普通老百姓. 发布于 2018-09-07 17:27. 匿名用户. 谁又想去杀人呢.

  2. 雖然在無罪釋放之前網絡輿論普遍支持自衛的于海明無罪但是仍然有不少藉機蹭熱點的律師吃著人血饅頭公開表示涉嫌故意殺人甚至還有不少吃瓜群眾支持這種觀點

  3. 2018年9月1日 · 警方通报中提出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 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 (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 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 ...

  4. 2023年8月8日 · 1,189. 2 个回答. 默认排序. Busky. walk in the dark,serve for the light. 2 人赞同了该回答. 你说的是一个假想防卫的问题。 路人不知道前因后果,可能搞不清楚谁在故意伤害,谁在正当防卫。 比如路人以为 于海明 在行凶,对其进行阻止,如果没有后果当然无所谓。 如果造成了后果,比如造成了于海明死亡。 那么就是一个典型的假想防卫的问题,路人以为于海明在行凶,自己是在正当防卫。 而实际上于海明是在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行为,所以路人杀死于海明就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需不需要负责任,要看路人认为于海明是在行凶不是在正当防卫的判断,是否有过失。 如果当时的情形,从常理上看,就会误认为于海明是在行凶。

  5. 2018年9月7日 · 5 个回答. 默认排序. 魔芋. 1 人赞同了该回答. 狱方应该以为会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才会在短时间给他剃的光头,那知道居然会这么快就无罪释放,其实这次能这么快,民意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这也是长久以来对于 正当防卫 判决严苛的一种戾气爆发,当然还是 于海明 运气好,后来两刀没砍到,看视频感觉当时于海明也手软了。 只希望于海明早日走出阴影吧。 发布 2018-09-07 07:05. 安琪儿拉法叶. 法律学生. 谢邀。 因为当时已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所以剃头也是顺理成章的情况。 发布 2018-09-18 02:56. 不可郁闷. 努力者. 没有,这个问题问得我都没法给你解释. 发布 2018-09-14 04:24. 赤色彗星. 满嘴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这个没有必然的关系吧。

  6. 2018年9月1日 · 64,183. 7 个回答. 默认排序. 王卡卡. 盐选内容不允许发全文到站外任何渠道! (免费的部分可发) 29 人赞同了该回答. 争议点在于于海明 砍的最后两刀,是在龙哥逃跑后「补」的。 但,龙哥的逃跑方向,正是装着 管制刀具 的后备箱。 更何况, 龙哥 是一个坐牢坐上瘾的暴徒。 他的妥协,更像是在「憋个大的」。 抛开舆论影响不谈,此案也关乎着 一个普通家庭的下半生 。 最终的结果,不仅让人舒适,还中国 正当防卫 的法律,至少进步了 10 年。 1.「砍人啦! 2018 年 8 月 27 日晚上 9 点多。 昆山市 110 报警中心 ,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喂,警察,快过来,这里砍人啦! 听起来,应该是一个性质恶劣的当街行凶事件。 而且情况危急,刻不容缓。

  7. 2018年9月1日 · 如何评价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2 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