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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有關意外須屬於《交通意外傷亡者 (援助基金)條例》 (香港法例第229章)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合法留在香港;. 申請須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6個月內提出;及.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永久傷殘;或留醫不少於3天;或由 ...
車手獎或不論過失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是為了幫助交通意外的受害者提供經濟援助,又稱「車手獎」或「不論過失賠償金」。 以下是該計劃下的賠償金計算方法: 殯葬援助 :每人16,790元。 若殯葬費用全部或部分由政府或慈善基金支付,發放援助時會先行扣除該筆款項。 死亡援助 : 唯一養生者死亡,留下受養人:首名受養人可獲175,100元,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590元。 援助額最高可達248,050元。 養生者死亡,家中仍有人維持生計:首名受養人可獲87,550元,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590元。 援助額最高可達160,500元。 非養生的父母死亡,家中留下未滿15歲的子女:首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獲87,550元,其餘每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得14,590元。
2020年5月14日 · 一但申請人向該宗交通意外向任何人士索償 ,或進行任何法律訴訟 ,需在提出索償或訴訟之日期當日起計一個月之內 ,通知社會福利署署長有關索償,並把於此計劃獲得的援助金額及領款日期通知被索償人士。 若申請人因同一宗交通意外獲得此援助計劃以外的賠償,例如人身傷害索償,則需要在此計劃發放的援助金,和所得之賠償兩者中,歸還金額較少者。 若你有需要申請此項援助計劃,可注意以下事項: 交通意外已向 警方報案. 必須於意外發生後 六個月內 提出申請. 傷者意外發生時合法留在香港. 傷者必須獲註冊醫生(西醫或中醫)證明需要 三日或以上 的病假或留醫. 此計劃沒有經濟審查. 來源:社會福利署網站.
此項計劃由社會福利署執行,並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撥款支付,目的是不論交通意外因何人之過失而引致,均盡早為傷亡者或其家屬提供經濟援助。 援助金只因當事人受傷或死亡而發給,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申請人根據此計劃申請援助後,仍有權循一般法律途徑索償,但如因同一宗交通意外而獲得賠償損失或其他補償,則須歸還在此計劃下所發給的援助金,或所獲得之賠償,二者中以較少者為準。 申請資格. 此計劃不計受害人及其家人之經濟狀況,但每項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該宗交通意外是於一九七九年五月一日或該日之後發生,並且已向警方報案。 申請必須於意外發生後六個月 (見備註)內提出. 如受害人因該宗意外受傷,必須獲醫生證明需要不少於三日之病假。
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或一般俗稱「車手獎」或「不論過失補償」),目的為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迅速提供即時經濟負擔(並非補償所有損失)。此計劃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
2020年3月7日 · 因此,簡單而言,只要你是香港居民,遭遇交通意外受傷而得到病假3日或以上,並已經向警察報案,你可以在意外後的6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這筆「不論過失」賠償。 「不論過失」賠償需要審查入息及資產狀況嗎? 不需要。 「不論過失」賠償有幾多錢? 視乎情況及社會福利署的審批,一般而言,受傷的話上限為13萬左右,而死亡個案則為約23萬。 傷勢不算太嚴重的傷者,一般會獲批數千到數萬元不等的賠償。 如何申領這筆「不論過失」賠償? 可在香港港警務處各區交通意外調查組、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醫院管理局轄下各醫院急症室警崗、或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索取申請表格。 通常負責調查交通意外的警員亦會向傷者講解申請「不論過失」賠償的資格並提供相關表格。 取得「不論過失」賠償後,還需要民事索償嗎?
首頁 » 主題 » 人身傷亡 »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X.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可向道路交通意外的受害人,或身故者的受養人提供經濟援助。 此計劃毋須考慮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亦不會考慮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但財物損失並不在援助範圍內。 涉及的意外須屬於《 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 》(香港法例 第229章 )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有關申請須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人並須在面談中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明文件。 在這個計劃下,申請人必須謹記,若申請人就該宗交通意外提出索償或訴訟,便必須通知社會福利署署長,以及把所獲得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額通知被追討賠償的人士。 如申請人就同一宗意外獲得其他賠償,則須退還獲得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