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是由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或 香港房屋协会 兴建的 公共房屋 ,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 香港约有三分一居民、即200多万人居于房委会的67万个,及房协的15万个出租公屋单位。 中文名. 香港公共邨. 别 名. 公屋(简称) 申请人. 必须年满18岁. 目录. 1 由来. 2 发展. 3 里程碑. 楼宇类型. 批评. 现状. 4 户政策. 5 相关报道. 由来. 播报. 编辑. 彩虹邨. 1953年圣诞夜, 深水埗 发生 石硖尾 寮区 大火,令53000名灾民无家可归。 当时香港政府为了尽快为灾民提供安身之所,便火速在原址附近兴建徙置大厦(俗称七层大厦)。

  2. 公共房屋是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政府出资兴建和拥有业权,以廉价租金出租予居民。中国大陆称为廉租房,中国香港称为公共邨(简称公屋),中国澳门称为社会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简称国宅),新加坡称为组。也叫合租房。

  3.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房委会)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是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制定和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计划,以满足无法负担私营租住楼宇人士的住屋需要,从而达至政府的政策目标。

  4. 简约公屋,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住房计划。利用短期内未落实长远发展计划的特区政府及私人土地,采用简约设计和智能化的组装合成建筑法快速兴建而成。首批“简约公屋”包括4个项目,分别位于元朗攸壆路、屯门第3A区、牛头角彩兴路及启德世运道,合共提供约1.7万个单位,均已全面开展 ...

  5. 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计划;英语:Home Ownership Scheme)由前 香港 总督麦理浩爵士于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 楼宇 ,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 公屋 的市民提供另一种选择。 此计划内兴建的屋苑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称居屋。 中文名. 居者有其屋计划. 外文名. Home Ownership Scheme. 推行时间. 1970年代. 简 称. 居屋计划. 推行人. 香港 总督麦理浩爵士. 相关视频. 查看全部. 目录. 1 计划介绍. 2 楼宇类型. 3 相关事件. 短桩事件. 红湾半岛事件. 计划介绍. 播报. 编辑. 1973年, 香港 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计划,增加公共屋宇的单位数量。

  6. 华富邨是中国香港最著名的公共邨之一,位于香港岛南区瀑布湾,邻近贝沙湾、置富花园、鸡笼湾等。华富邨分五期落成,首期于1967年11月落成。高峰时人口有50,000人,现只有高峰时的一半。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即现在的香港房屋委员会)于1963年宣布兴建华富邨,是当时计划兴建的十个廉租邨 ...

  7. 租者置其屋计划,简称租置计划,是 香港房屋委员会 于1998年为满足公屋居民置业需求而推出,让租户以合理价钱购买现时居住的单位,而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邨全部都是于1980年代中后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 (北)邨翠樟楼除外)落成的邨。 租置计划并非以邨划分,而是以楼宇类型划分;计划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Y型、相连长型及新长型,亦有小部分双工字型及旧长型亦有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现同一邨有些楼宇出售有些则否的情况。 不愿购买者可继续租用其原有单位。 中文名. 租者置其屋计划. 简 称. 租置计划. 推出时间. 1998年. 推出机构. 香港房屋委员会. 概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