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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4日 · 根据入境事务处的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回港证: 已取得香港居留权或已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的中国公民;或. 已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人士在实行出入境简化计划以前回港证一直是香港居民来往 中国大陆 或 澳门 最为重要的证件。 不过随着出入境简化计划在1987年起实行现今十一岁或以上并持注有“***”、“*”R标记的 香港身份证 的人士(包括 香港永久性居民 ),往返 中国大陆 或 澳门特别行政区 ,于出入香港、澳门边境时只需要出示身份证即可过关,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 因此,现今一般都是没有有效身份证的人士才需要领取回港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2. 根據入境事務處的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回港證: 已取得香港居留權或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的中國公民;或. 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 在實行「出入境簡化計劃」以前,回港證一直是香港居民來往 中國大陸 或 澳門 最為重要的證件。 不過隨着「出入境簡化計劃」在1987年起實行,現今十一歲或以上並持註有「***」、「*」或「R」標記的 香港身份證 的人士(包括 香港永久性居民 ),往返 中國大陸 或 澳門特別行政區 ,於出入香港、澳門邊境時只需要出示身份證即可過關,亦不需要填寫「出入境申報表」。 因此,現今一般都是沒有有效身份證的人士才需要領取回港證,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3.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英語: Admission Scheme for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Chinese Hong Kong Permanent Residents (ASSG)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為了吸引已移居海外的中國籍 香港永久性居民 的第二代回港,緩解 香港人口老化 及勞動力下降,支持 香港 的經 ...

  4. 香港繁體. 工具. 2021年12月2日,創科局局長 薛永恆 公佈康碼詳情. 香港健康碼 (英語: Hong Kong Health Code ,簡稱 康碼 [1]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於2021年12月10日推出的網上系統,用以協助合資格人士將 個人資料 (例如陰性核酸檢測結果及疫苗接種紀錄)傳送至 粵省事 粵康碼 或 澳門健康碼 系統,用作進入 廣東省 或 澳門 的健康申報。 [2] 歷史及發展 [ 編輯] 2020年5月, 香港大學 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 何栢良 認為,粵港澳已有條件放寬跨境限制。 他還同時認為,香港政府可引入澳門及中國內地部份地區的「 健康碼 」,以代替現有的檢疫措施,而且健康碼手機程式已包括核酸檢測報告在內,跨境者毋須再出示一紙健康證明 [3] [4] 。

  5. 根據入境事務處的規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回港證已取得香港居留權或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的中國公民. 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在實行出入境簡化計劃以前回港證一直是香港居民來往 中國大陸 或 澳門 最為重要的證件。 不過隨著出入境簡化計劃在1987年起實行現今十一歲或以上並持註有「***」、「*」R標記的 香港身份證 的人士(包括 香港永久性居民 ),往返 中國大陸 或 澳門特別行政區 ,於出入香港、澳門邊境時只需要出示身份證即可過關,亦不需要填寫「出入境申報表」。 因此,現今一般都是沒有有效身份證的人士才需要領取回港證,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6. 又稱 (英語: Individual Visit Scheme ,葡萄牙語: Visto Individual [1] ),是一個准許 中國內地 居民以個人方式前往 港澳地區 旅遊 的計劃,自2003年7月28日開始推行,後多次擴大適用人群及放寬政策細節 [2] 。 根據計劃,指定城市 戶籍居民 可以辦理手續簡便的「個人旅遊(G)」簽注自行前往 香港 及 澳門 並可最多逗留7天。 現時共有51座城市在該計劃之中,而計劃以外城市戶籍的居民則可辦理「團隊旅遊(L)」簽注在不 跟團 的情況下自行前往港澳地區,相關要求和自由行計劃內的城市居民相同,此外 深圳 戶籍居民可以申請一年多次訪「個人遊」簽注( 一簽多行 )。

  7. 申请人必须事前携带户口簿或区乡政府书面证明及本人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再领取出入境通行证并从指定的口岸出入往来香港的从深圳 罗湖口岸 出入,往来澳门的从珠海 拱北口岸 出入。 同年8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颁布了《关于往来香港、澳门旅客的管理规定》,由此中国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需要凭证出入。 当时广东省居民持用的通行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入口定期通行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入口单程通行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入口来回通行证》,1951年10月统一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出入通行证》,1955年3月改为《来往港澳通行证》,1956年7月又改为《往来港澳通行证》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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