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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7月12日 · 廉政公署昨日 (11日)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涉嫌以一項私人住宅大廈翻新工程的3成利潤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以協助一間工程承辦商取得該項逾7,000萬港元的工程合約。 被告已獲准保釋,明日 (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何波添 (75歲)為高級物業顧問,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 (2) (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於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間曾擔任西營盤均益大廈二期法團秘書,該法團通過決議為大廈進行翻新工程,工程顧問於2021年估算工程成本約為7,800萬港元。 法團其後招標挑選工程承辦商,接獲標書的投標價介乎約4,500萬至1.4億港元。

  2. 2023年7月13日 · 香港時間. 2023年07月13日 (四) 12:24. Tweet. 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七旬高級物業顧問被指以1項私人住宅大廈翻新工程的3成利潤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以協助1間工程承辦商取得該項逾7,000萬港元的工程合約該物業顧問於前日11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1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早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作提訊。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8月3日於區院作提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但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報稱高級物業顧問的被告何波添 (75歲),被控1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3. 2 天前 · 何解釋,房屋署已檢視個別需要較長時間完成翻新情況,發現在2023年公屋居民因購置資助房屋而騰出其公屋單位的個案較往年同期大幅增加,個別區域更錄得雙倍增長,由於空置單位數量在短時間內急劇增加,令個別區域翻新工程的工作量超出了該區域承建商的短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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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10月31日 · 以西營盤順成大廈的翻新工程為例針對部分懸掛在公用地方的設施包括天花喉管在選用圍封的假天花物料時由傳統的石膏板改用裝卸上更為靈活的鋁板天花此外順成大廈四樓平台面向德輔道西的一方原本設有一條有蓋行人通道連接獨立於大廈外的升降機不過住戶一般慣常使用靠近皇后大道西的正門出入使該平台及升降機使用率偏低。 為了善用空間,團隊將有蓋行人通道上蓋及已棄用的升降機拆走,改裝成一個讓住戶可眺望維港景色的平台空間,讓居民使用。 韋續稱,市建局在安置大廈的樓宇復修工作中,採用「改造重設」策略,亦引入「保養為本」的維修理念,採用易於維修、耐用的物料。

  6. 2022年1月9日 · 市區重建局首幢以改造重設復修活化再用位於長沙灣的汝州西街永康工廠大廈改造工程已竣工並於上月起成為市建局樓宇復修部的辦事處整個工程耗費約1.5億港元每平方呎改造成本需要約2,000港元。 該局指復修工廈成本高,以永康工廠大廈為例,其回本期亦要接近20年,故盼與各方共同為有意活化改造工廈的業主提供更多誘因,如金融機構可考慮提供較優惠的貸款安排,政府從政策層面,重新審視各項針對工廈改造用途和地契條款的要求等。 市建局指上述工廈內部結構老化、消防設備和喉管系統老舊失修、公用地方欠缺無障礙設施,以及存在違規改建等,不符合目前法規要求,故利用「樓宇復修」及「改造重設」方法,提升屋宇配套設施的水平。 該局最後利用「局部改造」方案,統籌各項公用屋宇設備的改建和優化工程,並全數支付相關工程費用。

  7. 2019年12月31日 · 房協指會為暫租住屋單位進行翻新工程包括全屋廳房牆身及天花批盪和油漆更換窗戶浴室及廚房的牆身和地面鋪砌新磚並備有洗碗盆和安放煮食爐的枱面設中央石油氣供應系統確保符合基本居住要求樓宇設有升降機每個單位翻新工程費用約數萬元視乎面積及單位狀況而定房協亦透露花園大廈重建進展安定街項目的批地程序即將完成預計明年首季動工2024年落成單幢出租屋邨項目可提供380個單位。 隨着安定街項目展開,房協指正為正為觀塘花園大廈 (二期)重建計劃進行規劃研究,計劃將現提供600百個單位的燕子樓及300個單位的喜鵲樓納入首階段重建,令遷置安排由三期縮短為兩期,安置工作由原先預計的2036年提早至2030年。

  8. 2018年11月16日 · 建築公司一名職員為取得大角咀一幢住宅大廈的翻新工程合約涉嫌行賄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包括承諾免除主席須攤分的翻新費及一筆款額相等於該合約總值5%的佣金今日 (16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被告獲准保釋,待下周二 (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44歲被告吳澐駒,任職志富建築 (集團)有限公司文員。 廉署早前接獲競爭事務委員會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14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該法團主席提供利益,即承諾免除她的單位需分攤的翻新費,作為協助兩間建築師樓其中一間獲得法團委聘為有關翻新工程的顧問,及協助志富或與被告有關連的承辦商獲得法團委聘為有關翻新工程的承辦商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