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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積金法例規定,在以下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 全部開啟. 1. 提早退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 6. 死亡.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計劃成員可直接聯絡 受託人 ,查詢提出申索的行政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般情況下,受託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法定聲明. 向受託人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 如向數個受託人提交申請. 須緊記預備足夠的聲明表格,並請監理法定聲明人士於每份聲明上簽署及蓋章 (如適用)。

    • En

      Scheme members must be at least 60 years old and have ...

    • 强积金制度

      计划成员如向受托人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藉此提早提 ...

  2. 2022年2月20日 · 受疫情影響,本地經濟轉差,坊間有不少聲音要求應容許市民提早取回 強積金 ,以解決燃眉之急。又有市民以BNO證明「永久離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惟遭拒絕。事實上,據《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打工仔只有符合特殊情況,才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

    • 一般取回強積金條件
    • 提早提取強積金時間
    • 取回強積金步驟
    • 常見問題

    自2016年2月1日起,港人只要年滿65歲,便可以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金額。現時,合資格的港人在 3 個不同的提取強積金方案當中選擇: 1. 一次過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全部金額 2. 分期提取強積金,每次提取的金額都可以不同,提取的有關詳情申請人可以向自己的受託人諮詢 3. 全數保留強積金在帳戶內繼續用作投資用途 如果你選擇將強積金繼續投資,需要注意基金單位的價格會隨市場變化,而強積金資產值取決於當時的基金單位價格。當申請人申請提取強積金,受託人便會按市場價格,賣出申請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然後向申請人支付相關金額,此金額可能與申請人提交申請表格當天所知的價格不同。 另外,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有作出自願供款,申請人則需要向所屬的受託人查詢有關的提取規則。如申請人的強積金投資組合內有保證基金的成分,那麼...

    申請人在提交了相關文件予受託人,並在香港做出法定聲明後,受託人通常在收到文件後的30日內必須向申請人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如申請人以永久離開香港作為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在領取累算權益的過程中難免需要將港幣換算至其他國家貨幣。這時不妨考慮使用較優惠的匯款平台,如 Wise。 Wise 使用較優惠的實時匯率,只收取小額手續費,便可以在網上幫助你完成即時匯款。而且 Wise 的網頁提供匯款計算機,只要輸入匯款金額,就能即時獲悉手續費、匯率及預計到帳時間,令匯款過程更透明簡單。 免費登記 Wise

    登入積金局官網下載並填妥相關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或直接向受託人索取表格
    填妥表格並準備所需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
    將表格連同文件交予受託人
    受託人收妥文件的30日內支付強積金戶口內的累積權益

    1. 申請人在提早取回強積金後可以再工作嗎?

    這一問題是申請人普遍關心的問題。答案是可以的。不過,如申請人已成功申請並提早取回強積金,那麼即使在65歲之前以全職/兼職或自僱形式再工作,都必須重新登記強積金計劃,而新的強積金累積權益也需要等65歲或以上才能申請拿回。除非申請人的工作收入並不超過現時最低入息水平要求 (每月7,100港幣或每年85,200港幣),則無需申請登記強積金計劃。

    2. 法定聲明表格是甚麼?

    如果選擇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理由是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或小額結餘,申請人需要提交法定聲明書。法定聲明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提早領取強積金理由的真確性,申請人需要對自己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理由做出承諾擔保。 如申請人在香港,則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做出聲明時申請人需攜帶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好的法定聲明表格。 如申請人在海外居住,則需要在當地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3. 如果有多於1個強積金戶口,該如何申請領取強積金?

    如申請人擁有多於 1 個以上的強積金戶口,申請人需要就每個戶口提交獨立的申請領取表格,詳細文件及手續費申請人可向受託人查詢。 如果申請人不確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及強積金總金額,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以獲取相關資料。

  3. 2024年3月22日 · 目前並無提取一半強積金的方式,但您可以選擇分期提取 —— 逐次申請及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如果失業沒有收入,可否提早提取強積金?不可以。失業並非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合法理由。

  4. 2024年4月23日 · 根據強積金相關法例,除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外,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只可以在年滿65歲後,方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 財經. 稅務易報稅教學 eTAX只需4步 申請/好處/連結懶人包. 財經. 報稅時間、扣稅懶人包 年薪多要交稅? 兼職點計? +6. 財經. 強積金表現|MPF 10大排名最好表現基金比較 一款回報率最好【7月9日更新】 財經. 積金易平台|eMPF是甚麼? 時間表及優點一文了解. MPF提取教學|年滿65歲或以上所需文件及方法. 計劃成員如欲提取強積金,應填妥以下兩份文份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交予相關受託人. 身分證明文件. 積金局《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表格》(MPF (S)-W (R))

  5. 2020年10月21日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21日)回應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質詢時表示,強積金為長綫投資,可不斷滾存增值,應盡量於退休才提取,若讓市民提早提取,將令累算權益減少,失去增值機會。 【睇清點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按此 】 強積金為長綫投資 提早提取失滾存機會. 許正宇回應質詢時指,強積金制度是專為退休生活而設的長期儲蓄計劃,讓就職市民可不斷滾存增值資金,為退休生活作準備。 他認為,若容許市民提早提取強積金,其累算權益將相應減少,會失去滾存增值機會,並會削減強積金制度的完善性。 對於市民的應急需求,他回應指,政府已通過防疫抗疫基金、保就業等計劃協助市民。

  6. 如僱員長期失業,可否取回強積金累算權益以維持生計呢?. 不可以。. 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方可提取:. 已達六十五歲的退休年齡. 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末期疾病. 身故. 永久性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