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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文名.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 出 处. 金融大辞典. 除外责任. 其除外责任包括: ①保单明细表所列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款。 ②被保险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以及他们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损失。 ③领有公共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 ④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所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⑤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 保险人对每一事故的赔偿责任,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 概览
    • 意义
    • 特点介绍
    • 责任范围
    • 主要险种
    • 发展历史

    综合性保险险种

    工程保险是承保建筑安装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物质损失和对第三人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属综合性保险。保险标的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用的机械设备以及第三者责任,此外尚有些附带项目。保险责任为工程期间因洪水、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损失;盗窃、恶意行为等人为损失;原材料缺陷、工艺缺陷等工程事故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工程保险规定有免赔额与赔偿限额。

    工程保险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

    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较,工程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一)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

    (二)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

    (三)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建筑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 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物质损失部分 2.第三者责任 3.特种风险赔偿 建筑工程保险的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其中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洪水、风暴、水灾、暴雨、地陷、冰雹、雷电、火灾、爆炸等多项,同时还承保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过失等人为风险,并可以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条款,以利被保险人全面转嫁自己的风险。不过,对于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损坏,以及停工引起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任。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亦需要另行投保相关运输工具保险。 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责任的起讫通常以建筑工程的开工到竣工为期。 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则根据受损项目分项处理,并适用于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如保险损失为第三者引起,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

    安装

    安装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保险人承保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有关法律赔偿责任。 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亦包括安装工程项目的所有人、承包人、分承包人、供货人、制造商等,即上述各方均可成为安装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但实际情形往往是一方投保,其他各方可以通过交叉责任条款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安装工程保险有如下特点: 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 项目。 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安装工程保险的可保标的,通常也包括物质损失、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三个部分,其中物质损失部分即分为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承包人的机器设备、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安装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等五项,各项标的均需明确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与建筑工程保险相似。 安装工程保险的费率主要有:①安装项目。对土木建筑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及清理费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②试车为一个单独费率,是一次性费率;③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一次性费率;④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⑤安装、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⑥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科技

    海洋石油 海洋石油开发保险面向的是现代海洋石油工业,它承保从勘探到建成、生产整个开发过程中的风险,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的所有人或承包人均可投保该险种。 该险种一般被划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勘探阶段,钻探阶段,建设阶段,生产阶段。每一阶段均有若干具体的险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每一阶段均以工期为保险责任起迄期。当前一阶段完成,并证明有石油或有开采价值时,后一阶段才得以延续,被保险人亦需要投保后一阶段保险。因此,海洋石油开发保险作为一项工程保险业务,是分阶段进行的。 其主要的险种有勘探作业工具保险、钻探设备保险、费用保险、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在承保、防损和理赔方面,均与其他工程保险业务具有相通性。 卫星保险 卫星保险是以卫星为保险标的的科技工程保险,它属于航天工程保险范畴,包括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和寿命保险,主要业务是卫星发射保险,即保险人承保卫星发射阶段的各种风险。卫星保险的投保与承保手续与其他工程保险并无区别。 核电站保险 核电站保险以核电站及其责任风险为保险对象,是核能民用工业发展的必要风险保障措施,也是对其他各种保险均将核子风险除外不保的一种补充。 核电站保险的险种主要有财产损毁保险、核电站安装工程保险、核责任保险和核原料运输保险等,其中财产损毁保险与核责任保险是主要业务。 在保险经营方面,保险人一般按照核电站的选址勘测、建设、生产等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保险,从而在总体上仍然具有工期性。当核电站正常运转后,则可以采用定期保险单承保。

    工程保险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险种起源于二十一世纪初,第一张工程保险保险单是1929年在英国签发的承保泰晤士河上的拉姆贝斯大桥建筑工程的。所以,工程保险的历史相对于财产保险中的火灾保险来讲要短得多,可以说是财产保险家族中的新成员。但是,由于工程保险针对的是具有规模宏大、技术复杂、造价昂贵和风险期限较长特点的现代工程,其风险从根本上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标的的风险。所以,工程保险是在传统财产保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计风险保障方案,并逐步发展形成自己独立的体系。

    工程保险的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首先,当时的欧洲几乎是一片废墟,战后各国为重建国家而大兴土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对工程保险的需求,因而促使工程保险得以迅速发展。其次,工程市场本身的规范化,主要表现工程中大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工程招标中大量使用完善和标准的工程承包合同,大大提高了工程合同的规范程度,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双方的风险和义务,从而,为工程保险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都同时承保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 ,即指在该工程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入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疾病、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因此所支出的费用。 本节将在后面重点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睑进行 介绍 。 3. 职业责任险是指承保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疏忽、过失所造成的合同一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 保险 。 工程建设标的额巨大、风险因素多,建筑事故造成损害往往数额巨大,而责任主体的偿付能力相对有限,这就有必要借助保险来转移职业责任风险。 在工程建设领域,这类保险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尤为重要。

  3. 开办建筑工程保险的目的主要在于保证工程的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 计划实施 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及时、合理地获得补偿,使工程计划得以持续顺利地进行。 [1] 中文名. 建筑工程保险. 类 型. 保险. 建筑工程. 防止万一. 目录. 1 特征. 2 适用范围. 保险项目范围. 被保险人范围. 3 保险责任. 4 除外责任. 5 承保项目. 6 承保方式. 7 被保险人. 8 保险期限. 9 费率表. 10 费率. 特征. 播报. 编辑. 建筑工程保险,是随着 现代工业 和 现代科学技术 的发展在 火灾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其主要特征为: (1) 承保风险的特殊性。

  4. 因此建设工程活动涉及的险种也较多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机器损坏险机动车辆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责任保险等

  5. 概 述. 商场、旅馆、医院、学校. 影响因素.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 目录. 1 保险费的确定. 影响因素. 风险因素. 2 不赔偿范围. 3 计算方式. 保险费的确定. 播报. 编辑. 影响因素. 1、工程 保险费率 0.3% 风险因素. 1、工程的性质和 总造价; 2、 工程施工 的危险程度,包括 施工方法 和 建筑高度 等; 3、施工期限,包括施工期的长短和季节、试车期的长短、保证期长短及责任范围; 4、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 地理条件 ,有无特别危险及发生 巨灾 的可能性; 5、 承包商 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技术水平和经验,是否从事过类似工程,对施工组织的水平和现场 安全管理 的能力,以及以往 承包工程 的损失记录; 6、同类工程以往的损失记录;

  6. 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时可同时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用于由于施工意外而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如果需要打官司而支付的 诉讼费 。 工程一切险是为了满足各类工程的特殊风险要求而开发的险种,适应现代工程技术复杂、规模大、风险多样化的特点。 一切保险赔偿范围包括除上述不赔偿范围外的工程上的所有人员、财产、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