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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17日 · 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及8月31日遊行案中,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共被判囚14個月,即時監禁。李卓人妻子今日(17日)下午約2時半到荔枝角收押所

  2. 2018年6月3日 · 1989年6月5日,李卓人成功登上返港的航班,豈料在起飛前一刻才被中共帶走,幸三天後獲釋,有驚無險回港。被扣押的那三天,李卓人曾與魯平通電話、曾被帶到地牢日以繼夜審問,亦曾逃到英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被拒,最終簽過悔改書後才獲釋。

  3. 2021年12月13日 · 黎智英及李卓人,因涉及其他2019年的示威案件, 已先後被判入獄20個月,法官准他們就本案的刑期與早前的刑期同期執行,故他的與其他案件合共的總刑期,同為20個月。 其他被告,除了梁耀忠及蔡耀昌仍可保釋外,其他被告已因涉其他案件而被囚禁,而梁及蔡則今次首度被囚禁。 (詳看下圖) + 3. 法官重申集會權利非絕對.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集會遊行權利並非絕對,亦須考慮到公眾安全、公眾秩序等,並加以限制,而公共衛生的危機則必須納入考慮當中。 案發時,香港正面對新型肺炎的挑戰,且在18個月後的今日仍在影響香港人的生活。 當時的社交距離措施的目的亦是為阻止新冠肺炎的傳播,而非為阻止群眾為共同目的聚集,直指在如今爆發肺炎的情況下,組織者可考慮以網上悼念等其他方式進行。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3年12月21日 ·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的胞妹鄧燕梨,被指在執法部門持法庭手令搜查鄧燕娥住所前,兩度進入單位取走手提電腦和電話。 她早前承認一項作出傾向

    • 不同政治光譜人士撰信證李為人
    • 李已賣樓妻女已離港
    • 官指李若罪成將面對頗長刑期
    • 未能信李保釋後不續作危害國安的行為
    • 李等3人早前已表示不會認罪

    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今早替李卓人申請保釋,指李多年間爭取改善工人權益。此外,陳政龍亦呈上多封信件,包括前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前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職工盟前會長劉千石和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的信件。陳指,該些信件來自不同政治光譜,其中張炳良的信件指李一直參與工人運動,亦不「反中」。

    法官問及,李曾在2021年賣樓,成交價約1000萬元,同時妻子和女兒已離港。陳政龍回應指,李的妻子和女兒已離港,但他的九旬母親仍在港,李珍惜和母親相處的時光。至於賣樓一事,陳解釋出售物業所得,部份還清按揭和支付母親的醫療費用,或給予李的妻子,李銀行戶口內的款項不足100萬元。陳政龍表示李可以提供50萬元保釋金,以和兩名擔保人各提供20萬元保釋金,並承諾不危害國安。

    法官裁決時指,李現時面對的控罪嚴重,案中的證據大部份不受爭議,似乎案中的證供強。案件主要爭議,為支聯會的五大綱領中,「結束一黨專政」,是否屬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法官指此涉及如何詮釋,李一旦罪成,將面對頗長的刑期。法官又指,即使國安法實施後,李仍繼續做出涉案行為。

    法官亦考慮李去年出售物業,家人已離港。同時,李有多項案底,部份在保釋期間犯案,法官難以相信李的承諾。法官未能信納李若獲保釋,不會繼續做出危害國安的行為,因此拒批保釋。此外,法官亦解除傳媒不可報導保釋內容的限制。

    案中4被告包括: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鄒幸彤(37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將不認罪,由破產管理署委派法律代表的支聯會則未有答辯意向。何俊仁於今年8月獲准以現金及人士合共110萬元保釋。 何俊仁、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和「阿牛」曾健成今到庭旁聽,李卓人被帶離法庭時,多名旁聽人士向他揮手。 此外,鄒幸彤日前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收到律政司的信件,要求案件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訊,並提出3項理由,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若審訊在有陪審團的情況...

  6. 2023年6月28日 · 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正還押候審的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懲教署批准今日短暫離開監獄,出席母親喪禮。 據悉,李卓母親早前離世,為出席母親喪禮,

  7. 2021年4月16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李卓人等多名資深民主派早前先後因參與前年8月兩場未經批准集會被定罪,全部10人今日被判刑,其中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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