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行政署長過往曾就添馬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或稱公民廣場」)的使用推出申請計劃以供市民於週日及公眾假期上午十時至晚上六時三十分在公民廣場舉行公眾集會/遊行。 而且,不論集會/遊行的形式或涉及的人數也須事先向行政署長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其准許。 原訟法庭其後裁定有關開放公民廣場的整體安排違憲。 但與此同時,行政署長可以作出其他符合憲法人權要求的新安排。 ( 張德榮訴行政署署長 [2018] HKCFI 2557 ) 就添馬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稱之為「公民廣場」實為不當)的使用,行政署長過往曾推出申請計劃,以供市民僅於週日及公眾假期上午十時至晚上六時三十分在該處,不論集會及遊行的形式或涉及的人數,於先行向行政署長提出書面申請並得其准許的情況下,舉行公眾集會及遊行。

  2. II. 侵犯版權及允許的作為(獲豁免侵權之行為) 根據《版權條例》,版權擁有人可就他們的作品,擁有獨有權利去進行以下行為(詳見《版權條例》第22-29條): 將作品複製至有形媒介(例如紙張或任何數碼媒介);分發作品的複製品,而有關作品之前從未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發行;

  3. 5. 我怎樣可以取得許可,去使用版權作品?. 基本原則是要先尋求版權擁有人的許可。. 如果閣下知道誰是版權擁有人,便可以直接聯絡該版權擁有人 ; 如不知道誰是版權擁有人,亦可由代表版權擁有人的團體開始問起。. 目前,香港有幾個指定團體代表作者 ...

  4. A. Nature, extent and limitations. Freedom of assembly, procession and demonstration is guaranteed under Article 27 of the Basic Law . Article 17 of the Hong Kong Bill of Rights also recognises the right of peaceful assembly.

  5. 首頁 » 主題 » 另類排解程序 (ADR) »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引言. I. 引言. 在香港,個人、公司或政府,都可以是民事訴訟的其中一方﹝可參考: 如何提出民事訴訟或作出抗辯 ﹞。 他們可能是投訴人(提出訴訟的一方)或被告人。 在訴訟當中,各方向法庭闡述他們的案情,讓法庭決定其中一方(或多方)的法律權利或責任是否被侵犯;如果權利被侵犯,法庭就會決定,權利被侵犯的一方(或多方)可獲得的合適賠償及補償。 法官在考慮所有證據及聽取各方的爭辯理據之後,就會以仲裁人的身分,為案件作出判決。 法官一般會下令敗訴一方向勝訴一方支付堂費。 法庭判決後,下令敗訴一方向勝訴一方支付的賠償款項,並不包括堂費,即堂費與賠償款項是分開計算的。

  6. VIII. 如何擇定審訊日期與及在審訊進行中會發生甚麼事?. 一般來說,申請將案件排期聆訊是在案件管理會議上提出的。. 如任何一方要求法庭定出審訊日期,便應向法院提交及向其他各方送達排期問卷,並附上一份證書,證書須載有下列各項程序的預計所需時間 ...

  7. 原告人和被告人又通常要依循甚麼程序?. 訴訟雙方及證人必須在審訊當天準時出庭,如有必要,亦應攜同有關文件的正本及影印複本,以便法官及另一方查閱。. 法院地下大堂的告示板會顯示有關案件在哪個法庭審訊。. 審訊時,法官會聆聽證人的證供及訴訟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