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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8日 · 司長定國噚日喺facebook話,私人執業時曾經「不幸」擔任員工委員會主席,每周需要處理所屬大律師事務所員工之間嘅問題,包括茶水嬸嬸或秘書之間嘅紛爭。. 職場爭議唔係非黑即白 尋共識最好. 佢認為呢啲糾紛大多係人際關係問題,但如果處理 ...

  2. 4 天前 · 團體「香港監察」發表簡報,指本港特區政府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並指控中國共產黨在英國的「跨國鎮壓」加劇,促請英國政府制裁6名香港官員,包括特首李家超、律司長定國、保安局長鄧炳強、政務司長陳國基、制及內地事務局長國衞和 ...

  3. 2024年1月8日 · 【明報專訊】屬於三級歷史建築嘅粉嶺聖若瑟堂,新翼啱啱起好啟用,前日舉行奉獻禮。本身係天主教徒嘅兩任前特首蔭權同林鄭月娥都有出席,坐足全場。直播片段顯示,太同其他教友儀式後都有除低口罩,太俯前作勢吻祭台。

    • 新選舉制度強化了關係政治?
    • 以「政治為終身志業」的院系教育
    • 「資本是沒有祖國的」
    • 「平等政治」與「希望政治」

    「完善選舉制度」落實,需通過「選舉委員」提名方能獲參選機會,門檻提高。不少人直觀認為「素人」及「新秀」更不易獲選委青睞,變相有利「政商後代」。政治領袖不取決於門第,重要的是,是否懂民生、有手腕、具遠見。本文想探討一個過去鮮有觸及的課題:究竟在香港有否條件在「政商後代」培養出政治領袖? 「貴族參政」在不少政體屢見不鮮。貴族參政歷史根深的英國,過去多屆首相都來自中產或以上家庭,部分更是富甲一方的貴族之後。可合理預期他們生活無憂,並與上層名流及跨國企業高層擁有特殊私人及家庭關係。簡單地說,英國首相年薪約170萬港元(香港特首年薪約500萬港元);實際上要維持上流社會生活,根本不可能沒家族支持參政,僅依賴微薄薪俸明顯是杯水車薪。 綜觀大部分政治領袖一生仕途,都要廣結人緣,累積口碑是很重要條件。無疑出...

    除了人脈,政治領袖能否具感召力,組建有相同理念的團隊,亦是重要條件。筆者發現,學院的教育,實際帶來相對穩定及公平的政治培養機制。比較英國的政治領袖及港督,會發現在學歷及學科專業上都有很特定方向。英國本地常有說法形容,牛津大學是國會議員的搖籃;工黨領導則有不少來自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內地政治也有相似情况,政商領導不少出自「北清」兩所國家頂尖學府。 有云「學而優則仕」。收分要求最高的學府,吸納的都是被社會認可的精英。其一,不論出身,都需通過公開考試而被取錄,確保公平性及個人能力。其二,同窗在求學時期坐而論道,建立識於微時的信任;也對當下時政、未來政局產生共同理想與社會關懷,為團隊建立雛形。其三,個別學院的政治學科訓練定位明確,培養世界各國管治人才;學科設計上兼備理論和實用。 顯然香港各大院校的政治...

    回到本地,政商二代何以多年難有政治領袖?筆者私下訪談,歸納了幾個主要問題。 第一,政商二代對參政或加入「熱廚房」都心存顧忌,機會成本較高。大部分香港「政商家族」都有商業背景,即使不考慮自身情况,也要顧及企業或家族利益。過多參與政治,有機會影響企業發展。有時高調的表態更像是為滿足組織要求及需要,參與政治更像是社交、維持政商關係。 「資本是沒有祖國的」。香港絕大多數企業都涉及全球業務,香港只是板塊其中一部分;他們的利益不一定與中央及港府完全一致,缺少誘因共同維持管治;港英政府年代的匯豐銀行、怡和洋行的業務則全賴於亞洲和香港,有很大動機與港英政府同心同德。同樣情况與英國本地政治人物相似,大多是百年家族,家族利益已經在政商界盤根錯節,在情在利也需要共同維持管治。 第二,即使有意培養「政商後代」作為政...

    未來的政治制度,顯然已經為「愛國者治港」,定下政治底線及制度保障機制。「政治議題」將不會是未來選舉主要裂隙;取而代之理應是在民生、經濟、發展、環保、社會福利等問題上的完整構想和識見。 對港部門及建制陣營也應該與時並進。有意識地改變用人思維,放棄「計劃式」的培養,轉為循「市場式」的風險投資。根據不同政策領域中的表現及潛力,招徠在該領域中的人才,平等對待、長期關注和聯繫,作適當政治引導,並給予足夠空間和機會。尤其明確了「愛國者治港」的制度底線後,是時候減少以諮詢委員會及各類公職作為政治培訓場或友好酬庸——現時這些做法,有時反而削弱這些崗位的權威、信任及「行政吸納政治」的重要功能。 筆者一直認為香港有很多了不起的政商家族,如何在香港這個複雜的政治和經濟環境自處,一直游刃有餘。然而,新國際形勢已至,...

  4. 2023年11月3日 · 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港聞二. 下一篇 上一篇. 美議員提案啟程序 檢視制裁定國49人. 【明報專訊】美國政界早前醞釀制裁香港法官及檢控官。 美國傳媒報道,美國5名國會議員提案啟動立法程序,要求美國行政當局檢視49名香港法官、檢控官及政府官員等是否應列入制裁名單。 新聞網站Politico報道,列入考慮制裁名單包括律司長定國、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所有常任法官、警務處長蕭澤頤、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23名現任或前任國安指定法官、15名檢控官,以及參與暴動及示威案檢控的外聘大律師吳美華。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5. 2024年3月23日 · 條例生效前夕,律司長定國與保安局長鄧炳強接受本報等傳媒訪問,被問及完成23條立法後香港是否更有空間處理「雙普選」憲制責任時,定國稱立法後的目標是專心「拼經濟、謀發展」,易挑起大家不同意見的事「不應該發生」。 至於條例生效後社會可否續批評制、談六四,稱絕不會因有新法例而刻意收窄空間,否則是「倒緊自己米」,看不到條例生效前後言論自由有別。

  6. 2024年2月3日 · 指,維護國家安全本身已是重要的公眾利益,若要以公眾利益作辯,可能是比維持機密性更為重大的事情,他舉例涉及公眾安危和生命安全,具凌駕性、非常清晰和緊急,沒有其他途徑令公眾知道即將面對危險等情況,「很嚴謹的條件下,才可構成例外的辯護理由」。 他強調,即使當局考慮增設公眾利益為辯護理由,條件不隨便講就可以作為辯護,要確保不會被濫用。 另外,23條立法增設「境外干預罪」,禁止以不當手段配合境外勢力干預國家或特區事務。 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早前憂慮會否矯枉過正,舉例本港大學聯同海外機構合作進行研究新冠病毒,最終發表的報告被政府視為錯誤不實,危害到公眾安全,或可構成罪行。 岀席同一節目的保安局長鄧炳強就認為,學者的例子不會觸犯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