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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7日 · 香港空勤人員周日(4月17日)在香港機場舉行靜坐示威,抗議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日前被質疑因行李問題濫用特權。 據報道,梁頌昕3月底在機場離境時遺留手提行李在機場禁區外。 她隨後涉嫌「向機場職員施壓」,香港機管局最後容許將行李「直送禁區」。...
2018年8月23日 · 前特首梁振英前年3月被揭發涉向機場職員施壓,讓其幼女梁頌昕於離境時,可由航空公司職員代為將其手提行李從禁區外送到其手上,而毋須在有關行李經安檢時親自在場,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其後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 (23日)頒下書面判決,裁定申請人勝訴;空總望勿再因權貴而踐踏航空安全,並提醒他人勿再向任何人給予特權。 梁振英今日 (23日)傍晚在其facebook回應裁決時,引述機管局報告指,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以往亦曾以「酌情送遞」 (courtesy delivery)方式,將尋回的失物在經過所需的安全檢查後,由機場非禁區帶到機場禁區,並歸還已確定的物主;而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間,共有517宗類似個案,交還旅遊證件、銀包、電子產品、手提行李及衣物等。
2018年8月24日 · 前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前年3月底將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其後梁頌昕獲機場管理局特准,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將行李送檢,並帶入禁區予梁頌昕。 機艙服務員羅美美認為此舉有違旅客及行李需「同行同檢」的規定,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機管局的決定。 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羅美美勝訴,機管局需支付訟費。 梁振英回應指,有關訴訟是政治行為,不是航空安全問題。 機管局與機場保安公司於2016年3月27日凌晨,准許梁頌昕的手提行李不需隨行保安檢查,做法違反今年4月修訂前《航空保安計劃》的「同行同檢」條文,但機管局在案件開審前兩個月刪除並更改相關條文,新規定下,乘客必須在覆檢 (人手檢查)時在場,而首檢 (X光檢查)時是否需在場則無明文規定。
2018年8月23日 · 根據機管局2016年4月就梁頌昕「行李門」事件的報告顯示:2016年3月27日,機場職員於凌晨12:03分接獲消息,指機場保安正尋找一個行李,4分鐘後,國泰航空職員要求機管局立即關注並交還該件行李,因為事件涉及時任特首的女兒。 最後國泰職員手持行李,經職員通道進入禁區,再由職員代為通過安檢程序後,由職員跑向登機閘口,把行李交予梁頌昕。 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空姐羅美美勝訴,機管局並須支付訟費。 空勤人員總會代表吳敏兒收到判詞後見傳媒,並表示「係有啲激動」,不禁落淚。 民航處發聲明,強調梁頌昕的行李,當日已經嚴格安全檢查才進入禁區。 (資料圖片) 譚文豪促政府及梁振英一家應盡快向公眾致歉。 (資料圖片) 員工按「同行同檢」指引工作 修改條文或增機場保安漏洞.
2018年6月20日 ·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2016年3月離港時遺留一件手提行李在機場禁區外,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當時允許梁頌昕不在場下,由航空公司人員經安檢後,將行李送入禁區。 一名空中服務員質疑做法不符合安檢必須乘客在場的規定,提請司法覆核及要求法庭裁定局方決定為違法。 案件早上在高院進行聆訊,預計審訊需時1天。
其他人也問了
梁頌昕有行李門嗎?
梁頌昕為何被質疑因行李問題濫用特權?
梁頌昕手提行李是否需隨行保安檢查?
李振豪是誰?
2016年4月30日 ·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昨日表示,收到廉署通知,特首梁振英女兒的行李事件,廉署經研究相關資料後,認為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決定不再就事件展開調查。
2016年4月25日 ·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發表聲明指,收到並已經審視機管局呈交的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遺失行李事件的報告,確認處理手法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