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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 · 樓宇交易程序需要透過律師處理,買家需要透過律師樓支付印花稅、訂金、釐印費等,而銀行批出按揭款項後,款項亦會直接交予律師樓用作完成交易,資金不會存入買家賬戶。 因此當香港律師會接管黃馮律師行,其資金遭到凍結後,買家將要同時面對銀行及賣方壓力:一旦事件繼續拖延,除非賣家願意接受延期成交要求,否則買家將可能被賣方「殺訂」,而銀行方面在無法收到樓契的情況下,亦可能會向買家追討已經批出的貸款,有機會令事主樓財兩失。 律師行遭接管 苦主或須破產? 有事主在記者會上要求律師會向他們承諾日後可以全數發還被凍結資金,以及為解凍款項提出處理方法及具體時間表。
2021年1月13日 · 按照現行一般樓宇買賣流程慣例,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繳付臨時訂金後,買方便須委託代表律師,協助向按揭銀行借回契約,以及處理印花稅、草擬契約等事宜,而在交易完成前,買家通常要準備樓價餘款、律師費及其他雜費存放於受委托的律師行,直至所有物業轉讓的交易程序完成。 不過,上月下旬黃馮律師行因有前職員疑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遭律師會介入業務,事件及後更交由警方跟進。 據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指出,由於事件涉及不誠實行為,核實過程需時,受影響客戶的資金須待法庭頒發手令後才能發放。 由於律師行事前仍然在處理大量二手樓宇買賣,受影響客戶數量相信逾千人之多,而且單單根據其中79名事主的問卷回應,所涉款項已經高達逾億港元。 黃馮律師行上月被接管,戶口即時凍結,一群受影響客戶1月10日召開記者會。 (黃舒慧攝)
2021年1月10日 · 黃馮律師行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香港律師會早前宣布行使法定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業務及暫時接管,律師行即時結業,銀行戶口亦被凍結。 一班苦主今日(10日)召開申訴記者會,稱至少確認有79人受影響,被凍結資金總數已超過1億,當中包括買樓相關的按揭尾數款項、訂金等。 苦主陳小姐聲淚俱下指,原打算偕男友明年結婚,但80多萬大訂、釐印費被凍結,需借用父母的退休金。 亦有苦主稱打算「樓換樓」,但現時套現舊樓的400萬被凍結,不知何時才能取回款項,形客「無端端無咗層樓,我哋只係正常買賣,唔係炒家。 陳小姐聲淚俱下指,原打算偕男友明年結婚,但80多萬大訂、釐印費被凍結,需借用父母的退休金。 (黃舒慧攝)
2022年7月30日 · 由一眾銀行組成的銀行公會,日前發佈了一項利民政策——業主轉按物業時,新承按銀行可將貸款直接存入原按揭銀行、套現餘額亦直接存入借款人戶口,中間毋需律師樓託管。 筆者相信,這項重大改變,與2020年底一間本地大型律師樓出事、銀行戶口遭凍結事件有關。 業主買賣物業、申請按揭或轉按,律師樓都起着相當關鍵作用。 除了草擬、交收及登記文件等行政程序外,還要負責交收客戶資金,包括「細訂」、「大訂」、首期尾數或按揭貸款。 以轉按為例,業主從另一間銀行(B銀行)新借取貸款額,經律師樓交到原按揭銀行(A銀行)以還清舊有按揭,因而獲得B銀行更優惠的利率、賺取現金回贈或套現周轉。 以往這些交易款額大部分都會先存進律師樓銀行戶口託管,再由律師樓簽發支票給客戶及原按揭銀行。
2021年3月29日 · 1. 接連有律師行捲入涉嫌違規等事件,令外界關注客戶於律師行存放資金的風險。 有報道引消息指,金融管理局與銀行探討樓宇買賣所涉資金交收不經律師樓是否可行,王潘律師行涉及的按揭個案或有機會試行此方式。 金管局發言人重申,現正與銀行業界就物業交易的替代付款機制作出研究,以減低萬一按揭律師行營運出現重大問題時對銀行及客戶所造成的影響,該局期望有關持份者積極討論和跟進,以提升對各方的保障。 去年底黃馮律師行因涉嫌違反《律師賬目規則》,及有前職員疑挪用客戶款項,遭律師會介入接管,業務即時結束,部分客戶因買賣樓宇或敍造樓按而存放在該律師行的資金被凍結。
2022年11月7日 · 以往相關轉按交易大部份都是由新按揭銀行先存進律師樓銀行戶口託管,再經律師樓交到原按揭銀行以還清舊有按揭。 在新增的支付安排下,住宅按揭新承按銀行將貸款直接存入原按揭銀行、套現餘額亦直接存入借款人戶口,中間毋需律師樓託管,除了可避免罕見的律師樓接管情況,最大受惠者是一眾換樓客,亦大幅度節省律師樓的人手及時間。 王美鳳認為可以在按揭流程上增加保障及避免萬一流程中斷之風險。 (受訪者提供) 王美鳳﹕免卻律師行營運出現問題影響交易.
2021年9月10日 · 早前,有騙徒涉嫌冒充銀行及律師樓職員,訛稱有低息樓宇按揭貸款提供予受害人,藉此騙取約130萬元保證金,幸好事主發現事有蹺蹊報警。 警方接手調查,發現騙徒用虛假的銀行文件、租用商廈單位扮作律師樓,從而騙事主的信任,並且要求事主交出大額保證金支票,騙徒得手後會消聲匿跡。 至周二(7日)警方採取拘捕行動,以涉嫌「串謀詐騙」罪拘捕3名男子,他們介乎28至36歲,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屯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莊成逸指,上月31日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他早前接獲騙徒的來電,對方訛稱自己是一間本地銀行的職員,能夠提供低息樓宇按揭貸款,事主不虞有詐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入息證明、銀行資料、住址證明及樓契,用作審批貸款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