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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9月1日 ·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政府為鼓勵個人、營利事業回臺灣投資,促進經濟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立法院於二 一九年七月三日三讀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俗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預計於二 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正式上路;然而,財政部已於二 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臺財稅字第一 七 四六八一 六 號令核釋「個人匯回海外資金應否補報、計算及補繳基本稅額之認定原則規定」(以下簡稱解釋令),許多人對於資金匯回臺灣,到底應該適用哪一種法令? 兩者間究竟有何不同? 選擇哪一項規定較有利? 皆有諸多疑問,以下茲就兩者分析比較如後。 一、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為鼓勵海外資金回流,政府另就海外資金匯回課稅問題設立專法,給予租稅優惠,希望吸引更多資金返臺投資。

  2. 2019年10月1日 · 投資計畫完成後向經濟部取得完成證明,始得向國稅局申請退稅。 間接投資 投資方式:透過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政策領域產業。 重要政策領域產業範圍: .5+2產業(智慧機械、物聯網、能科技、生技醫藥、國防、循環經濟、新農業

  3. 2020年9月1日 · 今年,經常見到經營國際金融業務之財務顧問前來,替其客戶諮詢有關香港人士前來臺灣移民的問題。近年香港因為社會局勢影響,港人移民臺灣和取得臺灣居留許可的人數有急速上升跡象。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2019年來臺居留的港人數達5,858人,較前一年的4,148人增加41.12%;取得定居許可的港 ...

  4. 2021年5月1日 ·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5月報稅月到來,凡是在臺灣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均應申報且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此外,2021年應留意受疫情影響之降低擴大書審純益率、防疫隔離假給薪加倍費用扣除、政府發放補貼免稅、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省稅等重點。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3種申報方式各有何優缺點. (一)擴大書面審核. 原則上,所有公司應採「查帳申報」,核實課稅;惟財政部為簡化稽徵作業,推行便民服務,特訂定擴大書審制度。 同時符合以下3要件即可適用: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新臺幣,以下同)以下之營利事業. 帳載純益率低於財政部頒訂之擴大書審純益率. 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稅款. 公式:課稅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非營業收入)×擴大書審純益率. 優點:

  5. 2021年1月1日 · 以往更換要保人只要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即可但自2020年11月起國稅局發函給壽險公會提醒保險公司在受理變更要保人時須繳驗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或遺產稅證明書才能辦理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將對業者開罰1萬5,000元以下罰鍰

  6. 2020年1月1日 · 交貨驗收完成相關證明、付款證明。若為興建建築物者,應另檢附工程成本明細、使用執照或驗收相關證明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69期 SHARE Facebook Twitter 上一篇文章 引領以望,決勝未來 ...

  7. 2018年12月1日 · 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已於二 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通過,新法自二 一九年一月一日上路,今後在大陸工作或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即須申報全球收入。 其中,有關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及稅率提前於二 一八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上一期專欄文章已就稅務居民認定方式、交換CRS資訊方式、臺商是否兩邊皆將繳稅等議題作說明,本期進一步探討個人所得稅之起徵點、稅率、計算申報、徵收範圍、稅收減免等主題。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新的個人稅起徵點提高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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