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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14日 · 被告胡家輝(44歲),兩項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17日晚上約10時半,在北角英皇道14號僑興大廈地下1H號舖OK便利店外,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條約長120厘米的銀色鐵通。

  2. 2021年10月13日 · 44被告胡家輝,現報稱運輸工人。 他被控於2021年4月15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喧鬧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3. 2022年5月23日 · 被告胡家輝(45歲),被控於2021年4月15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喧鬧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偵緝警員58799劉達明;以及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即警務督察岑勁安。 胡家輝原審訊期間就另一案件服刑,上周獲釋。 他周一身穿黑色風褸到庭,, 在該案判罪成後即時再還押。...

  4. 2022年5月23日 · 被告胡家輝被裁定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成,被判處監禁1個月。 綽號「軍火佬」的網媒記者涉嫌在去年4月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在已解散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街站附近以粗口辱罵警察,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阻差辦公及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員命令共3項控罪。 被告早前否認所有控罪,並於開審時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案件經審訊後,被告今(23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判官鄭念慈裁定擾亂秩序罪成,並判囚1個月,其餘兩罪則罪名不成立。 44歲被告胡家輝,現報稱防漏公司東主。 裁判官裁決指,庭上片段顯示當日現場人數約有40至50人,因被告的行為而專注和圍觀,在10分鐘內,被告不斷大聲地提及有關「警察打人」的案件。

  5. 2021年10月13日 · 被告胡家輝(44歲),報稱運輸工人,被控於2021年4月15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喧鬧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6. 2021年10月12日 · 綽號「軍火佬」的網媒記者胡家輝,涉於「國家安全日」在已解散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街站以粗口罵警被捕,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故意阻撓

  7. 2022年4月27日 · 【on.cc東網專訊】綽號「軍火佬網媒記者胡家輝涉嫌在去年4月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在已解散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街站附近以粗口辱罵警察,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阻差辦公及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員命令3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