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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範圍. 第一行為守則禁止市場參與者 (無論是否競爭對手)訂立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安排。. 它規範下列可能影響市場競爭力的行為:. 1. 合謀行為. 2. 聯合採購. 3. 交換資料.

  2. Search results. 1. Unauthorized assembly (Section 17A Public Order Ordinance) … was directed. ( HKSAR v. Chow Hang Tung [ 2024] HKCFA 2 ) 4. Imposition of conditions by the Commissioner of Police. … prohibit the assembly.

  3. 法例規定強積金計劃的供款額或入息比例是多少?. 在受僱人士方面,除僱員自己的供款外,僱主亦要為其僱員供款。. 雙方各自的強制性供款為僱員月入的 5%,強制性供款的計算以每月收入25,000 元為上限。. 但月入少於 6,500 元的僱員則毋須供款。. 關於自僱 ...

  4. 首頁 » 主題 » 競爭法 » 投訴和調查 » H. 調查後可能會有甚麼結果? 如競爭事務委員會不打算就某投訴事宜採取進一步行動,競爭事務委員會將就此結果向投訴人作書面解釋。 如競爭事務委員會不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決定,是受到有關各方因競爭事務委員會的查詢行動而改變其行為所影響,競爭事務委員會亦將通知投訴人此結果。 受調查的各方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承諾採取一些行動或不做某些行為,競爭事務委員會可在任何階段接受有關承諾。 如有競爭事務委員會有合理因由相信關涉嫌違法的事宜涉嫌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行為,但並不涉及嚴重反競爭行為,則競爭事務委員會必須在審裁處提起法律程序前發出告誡通知。 告誡通知為受調查的各方提供機會,在指明的限期內終止相關行為。

  5. 9. 核對表評檢及案件管理問卷. 核對表評檢聆訊的日期在令狀發出及送交存檔當天訂定,該聆訊日期自令狀發出及存檔當天起計不得少於5個月,或超過6個月,而且須在「核對表評檢通知書」及令狀中註明。. 於核對表評檢聆訊中,傷亡案件聆案官將就案件管理 ...

  6. 2020年6月11日 · 9. 陪審團如何作出裁決?. 當陪審團有決定後,便會通告法庭傳達員,由傳達員通告法庭。. 有關人士會被通知返回法庭,然後法庭書記會在庭上公開詢問陪審團,首席陪審員隨即宣讀裁決結果。. 陪審團必須要就被告是否有罪而達至大比數裁決,在七人陪審團中 ...

  7. A. 範圍. 第二行為守則禁止在市場中具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藉從事目的或效果是損害在香港的競爭的行為,而濫用該權勢。. 根據第二行為守則可能引起關注的行為包括:. [資料來源:競爭事務委員會網站 - 法例及指引 > 第二行為守則指引] 1. 掠奪性定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