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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21日 · 香港時間. 2021年07月21日 (三) 13:30. Tweet. 袁嘉蔚轉為還押身分為可得到更多零食感開心南區前區議員袁嘉蔚同埋觀塘區前區議員梁凱晴因去年出席六四集會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儘管同案共有廿多人被控但袁同梁兩人嘅刑期相對較短並喺尋日 (20日)結束4個月嘅刑期。 不過袁嘉蔚因有另一官司在身,仲未可以出獄,只係轉為還押身份,不過都已經夠開心喎。 袁嘉蔚嘅社交網站有更新,提到佢喺尋日完成刑期,轉為還押身份,繼續就參加去年民主派「35+」初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喺羅湖懲教所羈押。 有親友見袁嘉蔚獲得較佳鐵窗待遇嘅第一日,已經即時去探望,引述袁話雖然唔可以出獄同大家相見,但可以有更多嘅探訪機會同埋更多嘅零食,都覺得好開心喎。

  2.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1月28日 (一) 12:20. Tweet. 袁嘉蔚對部分控方案情有爭議。. 參與前年泛民立法會初選的47名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院處理的程序當中戴耀廷黃之鋒及毛孟靜等30人已表明會認罪待排期作 ...

  3. 2021年7月24日 · 因去年6.4非法集結案而遭判囚4個月嘅南區前區議員袁嘉蔚周二 (20日)雖服刑期滿但因去年民主派35+」初選案而轉為還押身份等待審訊之不過佢喺轉倉當日同其他囚犯擁抱觸犯監獄規則而遭到獨囚水飯房10日嘅懲罰有消息指袁嘉蔚同某幾位還押犯已形成一股勢力且觸動保安紅線懲教署方面決定要瓦解呢股勢力。 話說袁嘉蔚嘅社交平台專頁今日 (24日)透露,袁當日同相熟囚友擁抱之後,佢同5名同倉囚友被罰單獨囚禁「水飯房」10日。 貼文引述懲教人員解釋,話處分理由係「與其他囚犯有身體接觸」,又話「已經罰少左」,因為「攬一個人罰5日,依家只係當你 (袁嘉蔚)攬左兩個人」。 貼文又提到,袁嘉蔚隔離囚禁期間唔能夠「食私飯」、收取信件或報紙,亦都唔可以閱讀書籍等,質疑係剝奪袁所有福利。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1年6月29日 · Tweet. 袁嘉蔚右二與岑敖暉左二就6.4非法集結案的判刑提上訴壹傳媒黎智英等26人其中2人已離港),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去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非法集會其中岑敖暉及袁嘉蔚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院法官陳廣池判岑入獄6個月袁則判監4個月。 2人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並在上周五(25日)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絕。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今(29日)頒判詞解釋原因。 彭官指2人為追求理念而鼓勵他人聚集,不但犧牲市民健康,更帶來公眾安全的風險,形容當日沒有出現暴力事件,也沒有導致新冠肺炎疫情加劇只屬幸運。 彭官認為申請方忽視了案件嚴重性,亦未能提出有效的理據讓他批出保釋。

  6. 2021年9月2日 · 袁嘉蔚因去年出席六四集會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完成服刑但因為涉及去年民主派35+」初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正在羅湖懲教所羈押懲教署近日接獲情報顯示個別還押在囚人士企圖在院所內建立勢力並積極聯絡其他還押在囚人士參與署方今早對目標人物的工作地點進行突擊搜查並發現她和其餘5名在囚人士藏有違禁品前線人員即時對她們採取紀律檢控。 至下午4時,其工作地點有18名在囚人士集體要求管方取消對該6名在囚人士紀律檢控,否則有進一步行動,據悉,參與搞事的在囚人士包括袁嘉蔚。 懲教人員即時採取行動,調派俗稱「黑豹部隊」的區域應變隊及警衛犬隊到羅湖懲教所支援前線人員,採取行動將該18名滋事分子隔離調查,確保院所安全及穩定,署長胡英明更親自督師。 行動仍在進行中。

  7. 2021年5月31日 · 而岑敖暉及袁嘉蔚則因被判囚而喪失議席目前只有身兼東區區議會副主席的趙家賢和沙田區議員岑子杰仍然在職至於獲保釋在外10名區議員中東區區議員鄭達鴻已辭職當中有9人沒交代會否宣誓或辭職當中包括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深水埗區議員劉偉聰和東區區議員李予信等。 除了已離職的區議員,47人中亦有12名前議員,而胡志偉、譚文豪、毛孟靜及楊岳橋等人仍然被還押。 今早有囚車抵法院。 (李志湧攝)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 (31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並繼續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47名被告當中只有11人獲准保釋,其餘36名被告就由今晨9時許起,陸續由囚車押送到法院。

  8. 2022年11月1日 · 香港時間. 2022年11月01日 (二) 12:25. Tweet. 參與前年泛民立法會初選的47名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院處理的程序當中29人包括戴耀廷黃之鋒及毛孟靜等已表明會認罪高等法院今11月1日就29人當中的趙家賢袁嘉蔚及徐子見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趙表明希望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後才處理他的判刑,徐則希望在審訊前處理他的判刑。 至於袁方面則稱希望盡快處理其判刑,另外又認為不應由3名法官處理其判刑,而是如一般案件般由一名法官處理,控方則表明反對。 法官最終認為應開庭處理此方面的爭拗,並押後至11月28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