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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 案件於2021年2月16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吳靄儀為被告之一,但否認控罪。[21] 最終於2021年4月1日,吳靄儀非法集結罪被判成立,判囚12個月,緩刑2年。[22] 其後

  2. [20] 案件於2021年2月16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吳靄儀为被告之一,但否認控罪。[21] 最終於2021年4月1日,吳靄儀非法集结罪被判成立,判囚12個月,緩刑2年。[22] 其後

  3. 2021年4月16日 · 吳靄儀今早解僱其代表資深大狀何沛謙,並親自求情。她回顧指自己本來修讀哲學,後於1981年改修讀法律,當時正值中英談判的年代。成為大律師後,吳靄儀認為新聞自由對香港未來為之重要,於是在《明報》擔任編輯工作。

  4. 2021年4月16日 · 身處犯人欄內的吳靄儀手持講稿,先講述自己委身法律界前的經歷,包括在香港和美國波士頓的大學攻讀哲學,之後正值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她在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回港後沒立即投身法律界,反而在《明報》負責編採工作。 她認為強大的新聞自由對香港的未來至關重要,而由當時開始,她在政治評論方面獲得一定地位。 吳靄儀續說,1990年,她開始發展法律方面的事業,5年後參加立法會法律界議席的選舉。 在18年來的議會工作,她擔任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以及建議在社區建立法律服務中心等,又提及法律界就人大首次釋法的事件上,舉行黑衣遊行一樣,在關鍵時刻給予法院堅定的支持,令法律界不致心灰意冷。 公義是法律靈魂.

  5. 2017年8月9日 · 講者分享在中二級運用EduVenture X進行文學散步的經驗,根據吳靄儀《西》一文,設計不同任務的戶外電子學習活動,希望從中令學生了解西環的變化,引起學生的共鳴和反思,並把感受紀錄在文章內。

  6. 2022年5月19日 · 早前被警方國安處以「勾結外國勢力罪」拘捕的大律師吳靄儀獲准保釋候查,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障,及不屬於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證物,要求警方歸還有關證物,亦就警方非法扣留及 ...

  7. 4月16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的黎智英、李柱銘等人判刑。 其中吳靄儀被判囚12個月,緩刑 2年。 香港中通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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