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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破產 ( 英文bankruptcy )係因為 欠債人 收入冇能力還巨債,經過 債主 向 法庭 處理嘅 法律 程序。 稱呼. 破產舊時又叫 報窮 ,係由英文bankrupt音義俱譯嘅名稱,舊時香港成日用,依家 大馬 重有用緊。 破產規定. 香港. 經法庭程序,需要受到破產令管制,有破產紀錄。 獲准破產之後可以暫時停止還債,除咗生活費之外,收入要交由破產管理官處理,用嚟還債。 唔可以保留物業。 只可以開一個儲蓄戶口用嚟出糧。 借錢超過100蚊,需要披露破產身份。 出境前要通知破產受託人,唔可以申請 信用卡 、私人貸款,唔可以繼續供 保險 ,唔可以亂使錢(例如:自費出國旅遊、搭 的士 等)。 部分破產人會被吊銷執照或唔能夠留任本身嘅職位,例如保險經紀、地產代理、證券經紀、警員等。

  2. 破產管理署(英文: Official Receiver's Office,縮寫ORO)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轄下嘅部門,喺1992年6月1號成立,專責處理香港所有個人破產同公司強制清盤案件同相關監察工作。

  3. 執笠. 執笠 ,又叫 結業 、 倒閉 ,係指一間 企業 或者一個 組織 唔再需要或者無能力繼續運作落去,而需要採取必要行動,例如停止經營。. 執笠嘅原因好多:. 第一,可能係因為破產,即係嗰間企業或者嗰個組織唔夠資金嚟繼續營運,例如:喺香港嘅老牌建築 ...

  4. [2] 其實更令行外人反感嘅綁架及勒索等收數方式,都甚為常見,尤其是當債項揩到賭呢一瓣時;[3] 實行起嚟不惜跨境越國,偶然重會搞出人命㖭。 [4] 白 [ 編輯 ]

    • 背景
    • 人大決定條文
    • 法例條文
    • 香港反應
    • 外地反應
    • 執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要求香港立一條《國家安全法》,防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 2003年,時任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嘗試立國安法,但因為草案條文會侵食言論、集會自由,搞到50萬人上街抗議、商界(第一)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倒戈,所以立法唔成功。 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爆發,香港連續好多個月有大規模示威、抗爭活動,反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出嘅《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呢條逃犯條例咁多人反對,係因為草案俾行政長官有絕對權力,決定可以移交任何嫌疑犯去外地審判,拆走中國大陸同香港法制之間嘅防火牆,所以坊間又叫「送中條例」,寓意「送終」。示威持續好多個月,當中包括至少三次多過100萬人參與嘅大遊行,直至武漢肺炎大爆發令街頭人數減少。 習近平政府認為,香港咁多...

    2020年5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以2878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內容有七個部分,大致內容係噉: 1. 闡明中國堅決反對全部外國同境外勢力用咩嘢方式去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如果有就會採取必要措施去反制。 2. 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同埋領土完整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嘅責任;強調香港政府應該儘早搞掂香港基本法規定嘅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嘅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都應該要一齊跟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咁防範、制止同埋懲治危害中國同香港國家安全嘅行為。 3. 規定香港政府應該要建立一個完整嘅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同機制;中央維護國家安全嘅機關會根據需要,喺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照法律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嘅相...

    2020年6月,人大常委開始草擬《香港國安法》條文,過程完全機密,香港政府冇份參與。6月30號朝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以162票全票通過草案,並且即晚11點實施。法案生效之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先至刊憲公佈條文。條文分成6個部分,共66條。 法例訂立四條新嘅刑事罪名,全部最低刑罰監禁三年,最高終身監禁: 1. 分裂國家罪 2. ㅤ顛覆國家政權罪 3. ㅤ恐怖活動罪 4. ㅤ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法例有治外法權,無論做事嘅人係咪香港永久性居民,犯事嘅地點係咪香港境內,呢條法例都有權追究。 法例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公署人員嘅執法行動唔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開銷由中央政府包底,唔使對香港政府庫房負責。 人大常委保留對法律嘅解釋權。 雖然呢啲罪行預設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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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泛民主派嘅評論普遍認爲「一國兩制」正式玩完。經常評論香港憲制議題嘅法律學者張達明話,國安法條文重差過佢想像中最差嘅可能,因為呢條法例有全世界治外法權,所有罪名嘅最高刑罰都可以係終身監禁,解釋權又喺人大常委而唔喺香港嘅法庭,佢諷刺噉警惕「全世界80億人都要熟讀國安法」。

    支持

    民建聯發表聲明,話認同全國人大嘅做法,話佢哋喺度維護緊國家安全同埋香港社會根本嘅利益,同埋堵塞國家安全保障缺口嘅必要手段,又話國安法同23條本質唔同,重覺得政府有必要立23條。

    反對

    中華民國(台灣)大陸委員會主委陳明通,喺7月1號出席「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嘅揭牌典禮,接受媒體聯訪時話,港版國安法係「天朝帝國對世界的子民發出的律令」,批評中共要管全世界嘅人。陳明通引呢部法嘅29條第五項內容做例,話啲民眾若透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港人對中共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嘅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就可能獲刑。陳指出,「換句話說,美國人在美國批評北京政權,讓香港人覺得憎恨北京,就犯了本法的罪」。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喺7月1號嘅記招度,表示咗美國對香港所有人嘅安全深切關注,並話《港版國安法》第 38 條據稱適用於香港境外所犯嘅罪行,亦可能涵蓋美國人,形容係令人冇法接受,係對所有國家嘅冒犯。7月14號,美國正式落實推行《香港自治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可以制裁任何破壞香港自治嘅人,到8月7號財政部就公佈咗制裁11名損害香港自治嘅中港官員名單,包括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英國首相約翰遜同外相藍韜文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兜過香港立法會訂立國安法,擺明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政府同國會提案,如果港版國安法生效,英國就會開新簽證系統,俾所有攞住BNO身份嘅香港人移民英國。7月1號,國安法條例...

    支持

    俄羅斯外長謝爾蓋·拉夫羅夫表示,話呢件事係屬於中國內政,佢冇權干涉,重借啲椅批評美國,話美國對中國嘅施壓係前所未見。 塞爾維亞總統武契奇同習近平致函,話全力支持全國人大通過呢條條例。

    2020年7月1號,立法未夠一日,就由大約十個香港示威者因爲「違反國家安全法」而俾警察拉咗,當中一個疑犯喺7月3號被落案控告參與國安法指嘅「恐怖活動」,係第一單涉及國安法嘅案。 7月2號,香港政府公告,指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意味,按照國安法禁止嗌呢句口號。 7月6號,香港政府公佈指引,訂明警察懷疑有人違反國家安全法嘅話,可以自行批准搜查令入人哋屋企搜查、解鎖電子儀器、或者偷聽,亦可以要求作者、網站、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剷走警察認爲違法嘅內容,並且有權要求外地組織提供資訊。而違反警察指令嘅人可以罰款、判監。執行指引實際上廢除普通法原則之下保持緘默嘅權利,甚至廢除一國兩制入面嘅執法、司法權互相監督。 2021年1月6號,香港政府以國安法大量拘捕上年參與民主派初選嘅候選人,至今已有五十人...

  5. 政治. 綜合《大公報》、《 南方都市報 》傍《 經濟參考報 》互相 矛盾 嘅報道:谷喺2014年8月向美國駐 廣州 領事館 交資料,申請 非移民簽證 ,有 潛逃 計劃 ;指控美貸網嘅報案, 深圳 公安着手調查谷,到咗同年9月5號,發現渠有多張偽造嘅 身份證 傍 軍官 ...

  6. 呢篇文主要講涉及香港嘅英國國籍法問題。 由1841年香港開埠起,香港嘅英國國籍事宜,係獨一無二嘅。由一個漁港漸變成亞洲國際都會,香港響每日都吸引好多難民、移民、同埋外籍人士來過新生活。香港居民響英國管治期間,佢哋嘅國籍同公民身份,係非常之複雜同麻煩:當英國國籍法承認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