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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20日 · 譚得志facebook專頁透露他會提出上訴法官陳廣池判刑時稱雖然控罪於2020年1月至7月發生但認為不能抽離社會政治現實作為判刑背景更指2019年下旬史無前例的暴力事件直衝整個香港社會的政治環境社會安寧和政府威信直至國安法實施為轉捩點。 陳官逐一反駁辯方的求情,被告聲稱不知道發表煽動文字罪行的法律後果是那麼嚴重,惟陳官不接納說法,更指被告有法律團隊支援,教人「踢保」、以「健康座談」作為限聚令抗辯理由,直指他「低估其他人的理解能力,亦高估自己的解說效果」。

  2. 2020年9月6日 · 12:31更新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今早6日11時許於facebook稱遭國安處人員上門搜查拘捕並將帶往大埔警署。 警方其後交代案情,稱47歲男子涉「發表煽動文字」被捕,暫不涉違《港區國安法》。

  3. 2024年3月14日 ·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2020年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罪成判囚40個月譚得志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庭上周四7日駁回其上訴裁定煽動暴力意圖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消息稱譚得志擬上訴至終審法院。 本案為九七回歸後首宗煽動罪上訴案,若譚得志正式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相信是終院回歸後首次處理煽動罪的合憲性問題。 譚得志一方早前呈交英國樞密院案例,爭議煽動罪應以煽動暴力為定罪門檻。 上訴庭在判辭裁定煽動罪合憲,以及毋須證明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 上訴庭表示,樞密院裁定煽動法案「隱含的必要條件」是被告本身須有煽暴意圖,有關看法只是附帶意見,而任何一部刑法的煽動意圖,須依據特定法律框架及社會狀况詮釋。

  4. 2024年3月6日 ·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2020年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經審訊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立判囚40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是回歸後首宗涉煽動罪上訴案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周四7日將頒判決

  5. 2024年3月13日 ·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2020年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譚得志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庭上周四7日駁回其上訴裁定煽動暴力意圖不是煽動罪的必要元素

  6. 2022年3月3日 ·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前年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昨日裁定其中11項罪名成立3罪不成立下令被告繼續還押至3月31日判刑以索取其背景報告。 陳官同時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罪行合憲,而打擊特區政府的言論亦屬打擊中央,不過他未有裁定針對共產黨的文字是否屬煽動文字,稱即使撇除相關言論,被告所言仍帶煽動意圖。 陳官認為被告言論旨在討好同路人,以求在民主派初選勝出,繼而進入立法會抗爭。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7. 2024年3月8日 ·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2020年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 譚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時呈交英國樞密院案例,爭議煽動罪應以煽動暴力為定罪門檻。 上訴庭昨駁回上訴,判辭稱煽動暴力意圖不是控罪必要元素,樞密院案例不適用,而煽動罪沒削弱言論自由。 律政司長林定國歡迎上訴庭同意政府想法,日後在法例寫清楚定義「一定會好」,有助排除法律爭辯。 本案判決預料會影響其他煽動案件裁決(見另稿)。 林定國:日後法例寫清定義減爭辯. 「快必」譚得志昨押解上庭,聞判後表情平靜;如譚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須於28日內提出。 除了終院2021年在「羊村案」裁定煽動罪採納嚴格保釋門檻,本案為上級法院罕有處理煽動罪的合憲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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